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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喬氏帶著兒子逃到了揚州,但又被賣到了妓院。喬氏此時仍記得丈夫夢中所託,誓要與阿九在一起。妓院的人見喬氏美貌也就同意撫養阿九。喬氏在妓院一待就是數年,直到阿九成人。賊人平定後,喬氏自己贖了身,和阿九一起回到了松江哥哥家。直到兒子阿九娶妻那天,喬氏自知已經完成了公婆和丈夫交給的使命,便安然自殺了。 txt小說上傳分享
貞節牌坊的故事(2)
俞樾後來評價道,喬氏為了撫養孤兒,延續夫家血脈,先屈從於賊,後又流落為娼,終於將孩子撫養成人,為夫家儲存了後嗣。但其身體為很多男子所玷汙,終是遺憾,所以一死明節,也算“不失為完人”了。喬氏為了孩子犧牲自己,後又在完成使命後自殺明志,得到了後人的讚譽。但這讚譽是以喬氏的生命獲得的,試想如果喬氏後來不死,也許她很可能就會被人看不起。
清代統治者鼓勵寡婦守節,但不贊成殉節,要求婦女們在丈夫死後承擔起贍養老人、撫育孩子的重任。其實在此之前,殉節是被統治者大為提倡的。丈夫死後妻子以死盡節的被稱作“烈婦”。“烈婦”有自願做的,也有非自願的。
南宋有個叫楊政的政府官員,獨獨寵愛一個小妾,他病重的時候曾問這個小妾,自己死了她怎麼辦。小妾表示願意和他一塊兒死。楊政非常高興,等到丈夫要死的時候小妾又反悔了,不想和他一塊死。楊政知道後非要讓小妾先死,自己再死。於是侍從將小妾騙到楊政面前,活活勒死了她,楊政這才嚥下最後一口氣。
明朝統治期間,殉節的“烈婦”為數不少。主要是因為統治者提倡守節,還要求殉節。皇帝以身作則,宮人殉死為當時一大特色。而上行下效,民間的殉節之風也盛極一時。當時在通州有個林氏,17歲就出嫁了。3年後丈夫病故,林氏悲痛欲絕想絕食而死,但因公婆都在,不想說出來讓他們傷心。林氏決定每天假裝喝水吃飯,終於5天后身體不支昏倒在地,直到那時林氏才向婆婆表示自己想隨丈夫而去。婆婆勸說她為了孩子也要活下去,誰知她心意已決,要家人不要將孩子抱來,並強撐著身體到丈夫的靈柩前躺下,這樣餓了21天后終於魂歸黃泉。
可見,此時古代女子對貞操的重視已經超過對生命的重視的。寧可不要命,也要保住貞節,這就是“烈女”。
明代開封農家女單三姐年僅14歲就出落得亭亭玉立,引得不少好色之徒的垂涎。單家附近有一惡少也覬覦她的美色,一日趁她父母不在家就想*她。單三姐雖然年紀不大,但女子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道理她還是懂的。為了不讓惡少得逞,小姑娘誓死反抗,緊緊抓住自己的中衣就是不鬆手。惡少見這個小姑娘太難辦便心起歹意,將她殺了。可憐年僅14歲的單三姐,到死還緊攥著中衣領口不鬆手。
官府聽聞此事後對死者進行了檢驗,在確認她並未失身後,將其旌表為烈女。試想一下,如果經檢查確定單三姐已經被*了,那即使她生前如何拼死抵抗,最終她是得不到烈女的稱號的,而且她的家族恐怕也會因為她被*而蒙羞。
沒有什麼東西比生命更重要的了,誰不知道生命僅有一次的道理?可古時就是有那麼多的婦女“自願”地為了貞節去犧牲自己的生命。這時,能夠想起的也只有魯迅筆下所批判的“吃人的舊禮教”。不錯,那一出出完全就是受吃人禮教毒害的悲劇。
據記載清乾隆時期,山西有個姓李的人是個性無能,他的妻子陳氏忍受不了寂寞,常常跑回孃家。有一次陳氏又跑回了孃家,這一次她再次被父親陳繼善親自送回了夫家。不料,陳繼善前腳剛離開,陳氏後腳就又一次跑了回來。陳繼善一怒之下將女兒活活勒死,然後自己也上吊了。 。 想看書來
貞節牌坊的故事(3)
這是一幕令人痛心的慘劇,但這樣的慘劇在封建社會並不少見。在今天看來陳繼善這個父親實在是太殘忍了,僅僅因為女兒喪失貞節,成為全家的奇恥大辱就要將女兒置於死地。可想想在當時誰又能不在乎家門聲譽呢?反之,如果是女子恪守貞節,那就是家門大幸,就能光耀門楣了。
清代學者方苞寫過一篇《康列女傳》,康烈女是個商人的女兒,許配給了貧家之子張京。不料良緣尚未締結,人還沒有過門,張京就死了。更讓人沒有想到的是,未過門的康烈女以張家媳婦之名上吊自殺了。之前,張家原本是個破落之家,張京的父親品行又不好,本來人們對他們家的態度是很輕視的。可張家家門有幸,由於康烈女的死,張家馬上身價百倍,在京師出了名。由此可見,女子守節或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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