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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裡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無後的意思不是沒有後代,而是不經過父親的婚姻。是不孝的。
對於封建時代的女子,要說到“皇權”、“父權”、“夫權”三個概念了,她們一輩子就是被這三個管著的,至於“族權”,是父權和夫權的延伸。皇權對於女性來說,影響很小。因為她們很少能夠掙脫父權、夫權之外,直面皇權。
在這裡,父權最大,他高於皇權也高於夫權。岳父看女婿不順眼,可以強行奪女兒回來,離婚。插一句,漢武帝的媽,是被他外婆代行父權奪來送入宮裡的。雖然原夫不同意,不同意也奪回來了。
只有紅樓夢裡才有,奴才的親媽不能在主子面前教訓女兒的情節。
看有些古代話本里寫“賜婚”,給個狀元賜個公主。親,公主本來就是皇帝他家的姑娘,皇帝的立場是女方家長,人家嫁女兒,有問題麼?有問題看宋弘。
說到話本,有許多會寫到皇帝要徵宮女了,宮外開始拉郎配。
這表示“只要爹不樂意,皇帝也沒轍”,他只要把閨女給嫁了,皇帝也只能乾瞪眼。這裡看似皇權與夫權爭,事實上,都得看父權的,看爹想把閨女給誰。
二選一,必須選一個。這個不是父權弱,是那個時代的女人,在年齡到了的時候,沒別的出路了!尼姑要度牒,國家控制僧尼這些不事生產的人口數量,不會無限制發放。家,不是隨便出的。
綜上,在婚姻這件事情上,皇帝是沒有優先權的,他自己都沒優先權了,你再說他發昏讓兩家結親有優先權,你逗我?
唯一的例外,是清代,八旗選秀。即使是選秀,也是給自己家孩子挑老婆、小老婆,選不上的叫“撂牌子”——自行婚配,朕不管了!
說到宮女,再插一句,關於對食,其實歷代宮廷都是持否定態度的。宮女是小老婆預備役,你要允許對食了,臥槽!皇帝揀太監用剩下的女人,不帶這麼逗逼的!
那麼,有時候說的“賜婚”或者說皇帝插手大臣家的婚姻,是怎麼達成的呢?
做媒。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嘛。
注意,媒妁之言還在父母之命的後面。
通常情況下,是兩家都願意,然後皇帝或者太后這樣的人物,給做個臉,說是撮合,這種狗腿一點,就說是賜婚了。
得是兩家都願意,在皇帝面前有點面子,然後兩家找皇帝或者太后,請他們做個媒人。還得是雙方的父親出面,除非父親死了,才由母親啦、兄長啦,這樣一類人物出面,代行父權。並且,為表鄭重,得雙方父親都表示同意。
也有強勢的皇帝,如朱棣,硬要給解縉、胡廣兩家做媒的。
解縉和胡廣都是建文帝的臣子,建文帝待他們不薄,但是解縉聽說朱棣來了,當夜捲了包袱就去投奔了。胡廣是建文帝欽點的狀元,朱棣一聲令下,他就跑過去了——朱棣家的狗都沒他聽話。
這倆貨要擱明末清初,也是妥妥進《貳臣傳》的貨色。別說兒女結婚了,估計讓他倆自己搞基,這倆說不定都會答應(……)。
還是那句話,不拿自己當人,就別怪別人把你當牲口。
以上,歡迎討論!
☆、146·暴走的變態
好好一個大活人;被人當牲畜一樣的看待了;擱誰都不可能不生氣。不止是自己;連家人都覺得受到了侮辱。這種噁心的感覺,真是歷久彌新;想想就要吐。毫無意外地;顏神佑暴走了!楚氏暴走了!
她倆一暴走;自顏孝之往下;整個顏家都是一個哆嗦。楚氏的厲害,是大家都知道的,中二如顏肅之,自打正常了;見了她都跟鵪鶉似的。顏神佑的厲害,更是有目共睹的;雖然昂州對訊息進行了封鎖,京城知道得不多,整個顏家內部是知道的。這是一個拿人頭給她爹搞到侯爵的狠人,顏肅之逼急了管她叫祖宗。
楚氏問顏神佑:“你想怎麼辦?”
顏家上下集體失聲,都等著她回答呢。
顏神佑心裡已經氣瘋了,臉上卻是冷冰冰的,嘴角還掛著一點冷到骨頭裡的笑影兒,微一俯身,對楚氏道:“這等無禮之事,理會它做甚?非禮毋聽,非禮毋視,非禮毋言而已。”
呸!
就沒一個人信的,別開玩笑了,御史上了那麼小小一本,你就能掀翻御史臺。老虎改吃素?那也得看老虎的胃答不答應!
果然,顏神佑又來了下一句:“家內皆是朝廷柱石,何必理會些許小事?如何不將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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