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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的是,文學理論中的“人物”,並不等於小說中的活人。它首先是個敘事學概念。是事件的參與者,是行動的發起者和執行者。“格雷馬斯干脆就不將它們稱為人物,而稱之為‘行動素’《文學理論要略》207頁”。把這個概念反過來,小說中事件的任何參與者,任何有意識的行動的發起者,執行者,也都可以稱作人物。
在現實主義作品裡,人物就是活著的人。所以,現實主義理論家根本不會將兩者進行區別。但在科幻小說中,行動的主體完全超越了“活人”的範圍。活人只是人物的一部分。筆者在第一卷一一編裡介紹的機器人、外星人、數字人,都是典型的“行動素”。它們構成了情節衝突的一方。如果不把它們當成人物,又能當成什麼呢?甚至“改造人”也已經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活人。
於是,筆者便創造了非人角色這個概念。本來想用“非人人物”的概念。從理論上講,從“角色”概念到“人物”概念,對文學創作來說是一個進步。“角色”單純為情節服務,而“人物”則有其獨立的藝術價值。但“非人人物”這個片語容易引起誤解。筆者又一時沒有找到更好的詞彙,只好先暫時用非人角色的概念了。
在科幻小說中,那些並非人類,但有目的有意識地參與了情節演進的角色,稱為“非人角色”。
“非人角色”和童話寓言中的“擬人角色”不同。童話寓言中的大灰狼和小白兔都是擬人的。就是小讀者本人也不需要請父母解釋,為什麼它們會說話?有智力?而在科幻小說裡,一個非人角色之所以擁有智慧,擁有自主意識,是必須用“自設邏輯”加以說明的。
科幻小說當然也寫了大量的“凡人”。但它在“人物”塑造方面的特長,更在於寫了大量的“非人”。
科幻小說的開山之作《弗蘭肯斯坦》中,就出現了“非人角色”——被弗蘭肯斯坦拼接出來的怪人。它的影響力不僅在於科幻史,甚至成為西方當代文學的一部分。阿西莫夫筆下,那些憨態可掬,徘徊在工學三定律中無所適從的機器人,難道不是人物嗎?《我、機器人》系列的主人公就是這些鐵傢伙。某些作品裡甚至根本沒有活人,只有不同的機器人。
中國作家魏雅華的《溫柔之鄉的夢》曾獲全國優秀短篇小說獎。在這篇佳作中,主人公的機器妻子就是典型的非人角色。這個角色的價值,根本不在於它的技術細節,而是“百依百順”這個性格特徵的象徵。
在阿西莫夫史詩般的短篇科幻《最後的問題》裡,超巨型計算機是神一樣的存在,其觸角遍及宇宙。下面就是一段人和它的對話:
“天地AC,”人問道,“如何能使熵逆轉過來?”
天地AC回答道:“資料不足,恕能奉告。”
“那麼去收集更多的資料吧!”人吩咐道。
天地AC說“謹遵臺命,1000億年以來我一直在執行這項工作。我的前任和我本身已有許多次被問到這個問題。但現有的資料仍嫌不足。”
人說“到底是否有一天能夠收集到足夠的資料,抑或這個問題在任何情況下都是無解的?”
天地AC說“沒有任何問題是在任何情況下都無解的。”
人說:“你何時才能收集到足夠的資料來回答這個問題呢?”
天地AC說:“資料不足恕難奉告。”
“你會繼續去尋求答案嗎?”人又問道。
天地AC回答道:“我會的。”
人說:“我們會耐心等待。”
阿西莫夫《最後的問題》,《科幻海洋叢書》2001、1、11頁
這個天地AC,難道不是個“人物”嗎?它可能是文學史上體積最大的“人物”!
“非人角色”和人類混雜在一部作品裡,首先便是可以構成許多有趣的情節。比如,在拉里尼文的名作《圓環世界》裡,有四個主要人物。一個是耍木偶族的乃蘇,天性怯弱,一個是克孜族的“百獸議長”,生來魯莽。當然,這裡的怯懦和魯莽都是以人類為衡量基準的,於是作為標準,拉里尼文又在故事裡塑造了普通人類路易。
但是,故事中最有特色的一個角色,卻是小組中的第四個成員,具有特異功能的人類泰莉。在小說中的那個時代,人類普遍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只有個別中彩者可以突破生育限制。泰莉的數代祖先都是中彩者。組織探險小組的乃蘇認為她的身體裡蘊含著某種“幸運基因”,於是就將她作為護身符帶入小組。結果,事實證明泰莉確實擁有超乎尋常的幸運,疊遇危險而毫髮無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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