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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里·德勒斯是公認的人力資源管理大師,其主編的《人力資源管理》一書被全球許多商學院列為指定教材。在該書的最新一版,作者明確提出,應該將倡導無私奉獻精神作為全部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中心,並且強調這是他最新的研究心得,是改進人力資源管理最重要的指導思想。這一版教材在寫法上也有特點,不僅前言部分集中論述了倡導奉獻精神對企業發展的意義,而且以奉獻精神作為貫穿全書的一條主線,在闡述人力資源管理的各個章節,都專門分析了該項工作如何培養和體現奉獻精神。
為什麼著名管理學者如此看重員工的奉獻精神?筆者認為,這與他們深厚的理論修養有關。管理心理學有一個亞當斯公平理論,認為員工對工作報酬是否公平的判斷,並非取決於其絕對量,而是取決於與周圍人所得的比較。只有當員工感到自己的所得與付出之比,大於或等於他人的所得與付出之比時,才會感到公平,才可能對待遇表示滿意,進而煥發工作熱情。可問題是,員工與誰相比呢?顯然,一般人總是向上攀比。所以,從理論上說,無論管理者採用多麼科學的管理方法,給員工發多少獎金,都不可能讓員工百分之百的滿意。要想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不能僅靠物質刺激,也不能指望公平分配,必須有一些精神的東西。不提倡無私奉獻,以為靠賞罰就能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理論上就有問題。企業真若如此,也一定會在實踐中吃苦頭。
6�創造顧客與賺錢是什麼關係
關於創造顧客與賺錢的關係,《基業長青》一書也有精闢論述。作者提出,管理者經常出現12種迷思,其中第三種就是:“最成功的公司以追求最大利潤為首要目的。”作者用大量事例力圖證明,“和商學院的教誨恰恰相反。縱觀這些高瞻遠矚公司的歷史,‘儘量增加股東的財富’或‘追求最大利潤’一向不是主要的動力或首要目標。高瞻遠矚公司追求一組目標,賺錢只是目標之一,而且不見得是最重要的目標。不錯,它們都追求利潤,但是它們同樣為一種核心理念指引,這種理念包括核心價值和超越只知賺錢的使命感。但有趣的是,高瞻遠矚公司要比純粹以盈利為目標的對照公司賺更多錢”。該書的結論是:“利潤是生存的必要條件,而且是達成更重要目的的手段,但是對很多高瞻遠矚公司而言,利潤不是目的,利潤就像人體需要的氧氣、食物、水和血液一樣,這些東西不是生命的目的。但是,沒有它們,就沒有生命。”
彼得·德魯克對這個問題的看法也差不多。他認為:“利潤不是原因,利潤是結果——是企業在營銷、創新和生產力方面的績效結果。同時,利潤也是對企業經營績效唯一可能的檢驗方式。”“利潤還有第二個同樣重要的功能”,那就是“未來的成本”。“企業的首要任務是求生存。換句話說,企業經濟學的指導原則不是追求最大利潤,而是避免虧損。企業必須設法賺取額外的資金,才足以承擔企業經營中不可避免的風險,而這種風險準備金唯一的來源就是利潤。”基於上述分析,彼得·德魯克強調,管理者應該追求的不是利潤的最大化,而是“必要的最低利潤”。因為,過多的利潤不利於企業實現其創造顧客的宗旨,而過低的利潤又不足以保證企業抵禦未來的風險。
實際上,國內一些優秀企業家對利潤也持同樣看法。如《華為公司基本法》第11條在談到利潤時就強調:“我們將按照我們事業可持續成長的要求,設立每個時期的合理的利潤率和利潤指標,而不是單純追求利潤的最大化。”
最後,再來看看教皇保羅二世是怎麼說的:“一家商業公司的目的,不僅僅是要賺取利潤,而是要讓人看到,它是一個由人組成的團體,其存在的根本目的,是要以各種各樣的方式來滿足其最基本的需求,並且以服務於全社會的方式組成一個特別的團體。利潤是商業的生命調節器,可是,它不是唯一的,人性和道德因素等別的原因也應該被考慮在內,這在長期看來至少與一門商業的生命是同等重要的。”
總之,辦企業不能不講金錢,但要想把企業做大做強,真正成就一番事業,又必須超越金錢。首先是管理者自身要超越,然後應該引導多數員工逐漸超越。切實解決好“老闆為何辦企業,員工為誰幹工作”這一根本問題。古今中外無數事例表明,人是可以超越金錢和物質追求的。引導員工樹立遠大理想和事業心,把企業視為生存的場所而不是謀生的場所,把工作視為人生的目的而不是謀生的手段,應該從事業本身而不是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