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第3/4 頁)
一件蠢事。
因為我的人生啊,實在是幹過若干的蠢事,我也不會腦殘到出走的緣由,是那令我便秘的茅廁,雖然茅廁確實讓我有那麼些不想忍受。不過我又不是什麼嬌弱的大小姐,都來這裡這麼長時間,又有什麼好抱怨的。
總之那天之後,我是在內心裡謀劃過的,我的出走。
我很賤,因為我已經有了一個兔子,更難能可貴的是他是愛我的,他是已經將他的傳家之寶給我過了的,可是我為什麼還是想要離開這裡了。
或許我說他不與我坦誠相待,那其實是一個幌子,我明白他不想讓我焦心,又或許是因為我喜新厭舊的賤個性,我對自己一直是這樣瞭解著的。而我也懷疑過,更或許,是我愛他的程度還遠遠不夠。
我知道我一定是迷戀著他的。可是我不認為自己可以真真切切地告訴兔子,我是愛著的。我對自己能夠給別人的愛,缺乏太多自信了。
我知道的。我太自私了。
更何況的是,我瞭解到那兩個小鬼想拜為師父的人,是一個穿著怪異的小女孩,那個小女孩手裡抱著一個奇怪的娃娃,他們一路追隨著那個小女孩,然後在近期的某一天裡,那個女孩告訴他們來這裡的附近,就可以拜她為師了。然後他們在竹林裡走走停停,終於還是沒有找到那個女孩,卻看見了顯而易見的我。
那個故弄玄虛的蘿莉。那個被藍眼睛不屑地稱為“偽蘿莉”的人。那個明顯是穿越人的怪異的蘿莉。
我想找到她。我還是想回家了。
我實在是明白自己個性的,我現在可以安然地,跟兔子生活在這個與世隔絕的地方,不過我的這種安然是暫時的,我的爛個性沒辦法讓自己一直這樣單調下去無聊下去,即使是我身邊是兔子,我也沒有自信我可以堅持下去。
我念念不忘的,總是我沒有得到的。
就像是我現在唸念不忘的是回家,而到我真正回家後的那一天,我念念不忘的只會是在這裡的一切。
我都明白。可是我阻止不了。
於是我決定出走。
可是出走本身就是一件難事。
我的想法是我留一封訣別信給兔子,信上寫了我念念不忘的一切,結局一定是千篇一律的“忘記我”。可是這裡有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
我不會寫繁體字。我在這個時代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大文盲。
不過我什麼都不留下就這麼走了好像並不禮貌——把傳家之寶玉佩還給兔子?不想讓別人惦記的話,就徹底斷掉一切的關聯吧。
可是我對那玉佩拿拿放放的,我又很賤地捨不得了。我在心裡掙扎了良久,天下這麼大,我這一走,恐怕是再也沒有辦法見面了,我又憑什麼拿著兔子的傳家之寶到處遊走呢。這太可恥了。然後我最後決定用我唯一擅長的方式給兔子告別:畫畫。
我用炭筆在紙上潦草地畫了一個我的背影,手高高揮起來。再見的意思。
用玉佩輕輕壓住了那張紙。
我嘆了一口氣。
到柴房裡用刀砍斷了繩子,放了那倆少年少女,我悄悄跟他們達成過協議的,帶我一起去找那蘿莉。我嚇過他們說兔子會殺了你們的,我可以放你們。帶我一起走就好了。
我當然不會愚蠢到直接放了那少年少女,我當然會擔心他們直接把我扔進官府,於是我逼著他們吃了我的自制藥丸,然後哄騙他們說這個是慢性毒,只有我有解藥,想要活命就留著我。當然你們也可以不信,也可以殺了我或者威脅我,我無所謂的,我真的無所謂的。不過我與你們所說的那女孩有少許交情,或許因為我在她會考慮收你們為徒。
當然。我是說得惟妙惟肖的。
我是這樣打發兔子離開的,我笑眯眯地說:“你買的花瓶太醜啦,我要更美好的。”
時間並不多。我們沒有馬。那少女與我也不會輕功,少年只能氣急敗壞地領路離開說:“只能先找個地方躲起來。”
這樹林加竹林鬱鬱蔥蔥,事實上是一個隱藏的好地方,也幸好是偏僻的地方沒有人煙,俗話說最危險的地方是最安全的地方。於是我們躲在了離房子不遠處的樹上。
事實上我實在花了很多時間——還是非常艱辛地爬不上去。在我喋喋不休之下那少年決定體諒我這個大嬸,先站在樹上,然後拉大嬸我上去。
於是我在爬樹這件事情上就耗費了太多的體力,我氣喘吁吁了。
少年對大嬸我的態度十分嫌惡,然後表情彆扭地抱著少女上了樹,哎哎,果真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