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2/4 頁)
裂肺不容置疑的表白。彷彿我並未遭遇過愛,而是與一個熱愛愛情的男人,合作過一場轟轟烈烈、死去活來的愛情話劇。
該隱善於表白。唯其太善於,我偶爾會懷疑我根本不是在愛他,而僅僅是被那些情話感動了。就像充滿形式主義氣質的羅蘭·巴特,他認為他愛上的是愛情而非情偶,他認為所有的戀人都會因為對愛情的專注而抹去他的情偶。就像瘋狂的杜拉斯,她說人們並不懂得相愛,只不過在經歷一種愛情罷了。
這是一種把生活戲劇化的渴望。也許唯有藉助這樣誇張的形式,我們內心那些濃密的東西才能不失尊嚴地宣洩,就像我們戴上面具才能狂歡,戴上面具才不羞於說出痛苦,我們戴上面具,才能唱“我看得見雲在天上混亂地飛”,才能唱“滄海世界一眼成灰”。
該隱的愛情來得太彎曲,所以,儘管水流浩蕩,我並沒有感覺到它的流勢。它是溫吞的,曖昧混沌的,一點一點浸淫到我心裡,因而,那情意從開始就不含任何使人驚奇的成分,彷彿一切都是順理成章。
“我不相信傳奇,”該隱說,“我願意水滴石穿,踏實地靠近你。”
該隱有著非同尋常的耐心。他為我這塊石頭找到的水,就是《詩經》。
每個人選擇的表白方式都會帶有下意識的炫示。就像一個富貴情人炫示他的財富,該隱抄寫《詩經》無疑也在炫示那一手漂亮的鋼筆字。漂亮的字具有生動的表情,它會為語義營造一個風情萬種的現場。
那些日子,他開始為我手抄《詩經》。
不,豹子,你顛倒了因果。是因為我喜歡《詩經》他才抄寫給我,不是因為他的抄寫我才喜歡《詩經》。
他抄寫的第一首詩,是《擊鼓》。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樣的表白,誰不喜歡呢。
豹子,你說起這幾句詩歌的時候臉上是慣有的嬉皮,你說:“這幾句話的意思就是,左手我他媽的要和你好一輩子。”那一天,我在你那句嬉皮話裡變得開心,我開始對你胡說八道。我說,我可不這麼想。那些人在打仗,哪有心思談情說愛啊。這是一起去打仗計程車兵在盟誓,他們說,上了戰場生死難料,咱哥們兒發誓,要手拉手,堅持住,打到老,活到老。我說,又或者這是敵對雙方計程車兵在私了,他們說,這一打起來可就生死不定,不如咱們拉鉤上吊,誰也別殺誰,玩玩打仗就回家,一塊兒活成老妖精。你聽了我的胡扯哈哈大笑。你說,左手是個妖精變的,她拿她的小妖鏡一照,花朵就變成了毒蛇,豹子就變成了色狼。
當時,我對該隱解釋的《擊鼓》是另一個樣子:“死生契闊不是聚散離合,而是擺在前面的疆場,是生死難料。男人要走了,前頭是血淋淋的征戰,他心裡不是愛情而是恐慌,他怕的不是失去她,而是喪生。”
印證:表白或者信物(2)
該隱很誇張地叫好:“你如果修訓詁,一定會拿甲A。沒有人這麼解釋過,但這解釋更準確,相對於人性更準確——生命當然比愛情要重。”
我說:“所以,這首《擊鼓》,其實是慌張無措心神不定,這樣的盟誓顯然不大靠譜。”
作為表白發過來的《擊鼓》被我解釋成這個樣子,該隱大約很受打擊。不過,這並沒有影響他抄寫《詩經》的興致。那些手抄的詩先是經過掃描,再以圖片格式傳到我的電子郵箱裡。接下來的日子,該隱几乎每天都會抄寫一首發過來,每首詩下面都有該隱自己的話,是在解釋《詩經》,也是在演繹他的心意。
我看著那一筆一畫,有時候會把其中一個舒緩的彎鉤一點點放大。那些字彷彿都是會走的,它們從該隱的筆尖底下一點點移向我,也把許多細枝末節放大到沉重。
被放大的手寫信件,背景淡灰字跡模糊,《詩經》裡的句子越發顯得寂靜,透出令人屏息的凝重: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至今,郵箱裡的《詩經》早已被我刪除乾淨,該隱也早已在一場車禍裡化為灰燼,但是看著這些字句,當初被放大到滿屏的一筆一畫,似乎仍然依稀可辨。
我曾覺得我與該隱的這一程執手,也不是愛情,而是鋌而走險,是搏鬥與死亡。然而,記憶是不會欺矇我的,被我如此固執地回憶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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