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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兩人分手時老林笑笑,說:“你也別謝我,我這也主要是道義上的支援,幫不了太多實際的忙。我這人,你別看平時說起女人來嘴上挺花,其實我挺羨慕你們這樣的,真的。”
韓丁問:“我們什麼樣啊?”
老林說:“你對羅晶晶,羅晶晶對那小子,你們真能為一個人,為那點感情把自己擱進去,現在什麼年月呀,這樣的不多啦。”
韓丁苦笑:“你是沒碰上讓你動感情的人,要碰上了一個樣!”
“我?”老林也笑,“我還是免了吧。”
韓丁離開事務所回家,在路上他就給家裡打了電話。羅晶晶問他:你說了嗎?你們所裡同意了嗎?韓丁說:說了,同意了。羅晶晶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噢。
這天晚上羅晶晶像往常一樣給韓丁做了晚飯,像往常一樣陪韓丁坐在客廳裡看了電視,但整個晚上他們彼此都很沉默,都說不出電視裡究竟演了什麼。他們比平時更早地上了床,在熄燈前韓丁突然開口:“晶晶,我想知道,你現在,還愛我嗎?”
羅晶晶依然沉默,她的沉默在韓丁的意料之中。她迴避了他的注視,沉了半天才問聲說:“愛。”
韓丁伸出一隻手,輕輕地把羅晶晶的面孔撥向自己,他要她和自己的目光發生交流,他問:“那,你還願意和我結婚嗎?”
羅晶晶的目光無法迴避,這是一個比“愛”更加實際的問題,韓丁幾乎分辨不出她那凝固的目光代表了思考還是遲疑,他也分辨不出,她那變啞的聲音是遲疑還是麻木。
“……願意。”
“那,我們什麼時候結婚?我什麼時候才能娶你?”
羅晶晶終於再次把臉轉向一邊,但她很快地答道:“怎麼樣都可以,你決定吧,我都可以隨你。”
十
這一天清晨,韓丁與羅晶晶一起乘火車抵達平嶺。這是羅晶晶離開平嶺後第一次回到她的老家,心情不免有些激動。他們從火車站出來就直奔羅晶晶最要好的那個同學的住處落了腳,在出來之前她們透過電話,她同學這一天沒去上班,就在家裡等她。
到羅晶晶的同學家放下隨身的行李,韓丁一個人匆匆出來。他先去了平嶺市人民檢察院,辦理了為龍小羽擔任辯護人需要辦理的一應手續,然後在檢察院的同意下,翻閱了平嶺市公安局就龍小羽殺人案向檢察院提請起訴的有關案卷材料,這些材料使他對整個案情有了進一步的瞭解。從警方的現場勘查和偵查調查的報告中他得以知道:案件發生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深夜,說是深夜其實夜並不算深,那個時辰平嶺的大多數居民都還沒有上床休息。龍小羽竄到保春製藥廠擴建工地的辦公室裡,強行與受害人發生兩性關係,在與受害人的搏鬥中,龍小羽用木棍擊打受害人的頭部,用尖刀刺入受害人的腹部,連刺三刀導致受害人當場死亡。龍小羽行兇後逃離現場。警方經過嚴密偵查,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將龍小羽拘留,當日被其逃脫。警方經過多方追緝,於一年後在北京將其抓獲,這就是韓丁一個月前在五棵松愛群旅館所見到的一幕。
從案卷材料中還可以看到,在公安機關的預審中,龍小羽拒不承認被指控的全部罪行,他只承認在四萍被害當晚與四萍見過面,但不承認殺害四萍。公安機關在不能取得口供的情況下,認為其他證據已足夠確鑿充分,遂向平嶺市人民檢察院移送此案提請起訴。平嶺市人民檢察院審查了公安機關的偵查過程及移送的全部證據材料,認為龍小羽殺人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已決定向平嶺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公訴,要求以故意殺人罪對龍小羽進行審判。
在看過案卷材料之後,韓丁對自己此行的意義,有了更加明確的認識。他明確地認識到,他給龍小羽帶來的,並不是生存的機會,而只是他應當得到辯護的法定權利。對韓丁而言,與其說他是為龍小羽的權利而來,不如說他是為羅晶晶的託付而來。如果不是羅晶晶,他才不會這麼大老遠地從北京跑到這兒,一本正經地來走這個過場呢。
在離開北京之前,韓丁把老林拉出來喝了一回酒,為他的平嶺之行請教老林。老林酒後真言,點石成金地教授了兩個切入的要點:第一,仔細核對警方提出的每一項證據,找出其中細節不符或前後矛盾或難以證實之處,然後攻其一點,不及其餘。第二,細究犯罪動機,動機問題雖然不能成為獲判無罪的理由,卻可能成為被告人犯罪實屬事出無奈迫不得已情有可原之類的證明,可以減輕法官和聽眾對他的憎恨,能如此,也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