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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不好,就要懲罰你。切不可為了博得一些虛榮,而丟失實實在在的重大利益。
法不容情,法律可怕
法律可以罰沒人們的財產,法律可以剝奪人們的自由,法律可以剝奪人們的生命。在面對法律問題時,一定要有清醒頭腦,對法律後果要有清晰認識,以最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待之。在簽字蓋章、交接錢物時,務必要審慎仔細。如果你不保護自己,則無人保護你。法律上認可的吃虧,不再是吃虧,而是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法律上認可的不公平,不再是不公平,而是法律上的公平。法律可以把不合理變為合理,可以把不公平變為公平。
小利可無私,大利必自私
人們嘴皮子上的仁義道德,“寧他人負我,我決不負他人”等,看似神聖,其本質違反人性。只是在小事情上可行,在大事情上不可行。在重大利益和巨大禍害面前,人們按照人性行事。說這種話的人,是在標榜自己高尚,並不是發自內心的真實語言,是說給他人聽的,並不是說給自己做的,他人願意做他人做,反正自己不做。
情以情鬥,法以法鬥
以法相鬥時,只講法、不講情;以情相鬥時,只講情、不講法。法鬥高於情鬥,情鬥能解決的事情,要避免法鬥,情鬥不傷害雙方關係,還有繼續合作的可能性。情鬥不果,則以法鬥,法鬥破壞雙方關係,以後不能繼續合作,屬於最後的鬥爭手段。如果對方率先從情鬥上升到法鬥,則你必須立即進入法鬥,否則你會吃虧的,因為法不容情,情鬥不過法。
有理氣壯,無理謙讓
如果在法律上,你佔據著完全有利的地位,你的利益受到侵犯時,還低三下四地乞求著對方,實在是一件不應該有的事情。有利條件下都硬不起來,不利條件下就更成軟蛋了。在有理的時候,就要理直氣壯,敢於爭鬥;在無理的時候,就要謙讓,該賠禮就賠禮,該道歉就道歉。自己錯了、拒不認錯的人,屬於胡攪蠻纏之人。
正道勝人是常態,邪道勝人是特例
如果你在法律上、情理上,都處於有利位置,則透過正常的司法途徵,或者透過正常的權力途徵,予以解決、較為有利;不應藉助法律黑幕,或者權力黑幕。有理有據——光明正大,理直氣壯,以正道勝人。如果你在法律上或者情理上,處於不利位置,則可以藉助法律黑幕,或者權力黑幕,予以解決、較為有利;顛倒是非,將黑的判定為白的,將白的判定為黑的。無理無據——鬼秘圖之,理虧氣短,以邪道勝人。
合法不公正,非法不公正
如果國家法律條文,對罪名規定似是而非,對同名罪行相同程度罪過,規定的罰則範圍幅度過大,則就會出現同名罪行相同程度罪過,對有權人和有錢人,可判無罪,可判有罪的,則判無罪;可判輕罪,可判重罪的,則判輕罪。對無權人和無錢人,可判無罪,可判有罪的,則判有罪;可判輕罪,可判重罪的,則判重罪。國民面對相同的法律體系,真實的法律結果,一個在天上,一個在地下。表面上公平,實際上不公平,因為法官人為因素很大。以上是法官對法律正確認定,正確執行出現的結果,這種不公正,稱為合法不公正。如果法官作歪曲認定,作歪曲執行,則更是無法無天了,這種不公正,稱為非法不公正。法律條文規定得越明晰、越具體,法律公平性就越大,法官人為因素就越小。國家法律制度,都留有很多漏洞,供有權有錢人利用。
商人遊戲規則,以法律為基礎
商人如果喪失以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合法利益的勇氣,則就不再有其它手段。法律是取得合法權益的手段,黑道是取得非法權益的手段。用黑道取得合法權益,或者用法律取得非法權益,都是錯誤的。保護不了合法權益的商人,更不可能謀得非法權益,是任何權益都不能獲得的商人,是不能再繼續經商的商人。在和平時代,不受法律保護的東西,已經處在危險之中,誰佔有了、就是誰的,誰搶到了、就是誰的。應該得到的不合法利益,要在自己處於主動地位情況下及早取得;一旦失去主動地位,因為沒有法律保障的緣故,本可以得到的利益就會失去,因為沒有合法的取得手段。
學習與實踐
感性認識、理性認識到實踐的飛躍
世界上只有未知事物,沒有不可知事物,人類認識能力沒有原則上不可逾越的界限。很多事物人們只看到表面現象,而不能從其中抽象出規律性、本質性的東西,這是人們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飛躍沒能實現。如果從表面現象的感性認識中,抽象出規律性、本質性的東西,則就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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