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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平靜和安寧的渴望,對恬靜安逸的田園生活(文雅、細膩、熱情洋溢的提布魯斯曾經興味十足地描述過)的嚮往,是多麼自然的事情。那是一種詩人們在“幸福島”中描述過的生活,充滿友誼、自由和安逸,遠離勞碌、心機以及附帶的所有令人煩躁的情緒。這種景象讓我們為之神往,即使它僅僅是對理想的描繪而不是現實的享受。混雜在愛情中的肉慾(或許它就是愛情的基礎)如果看不到滿足的希望就會消失,可是一旦唾手可得,又會令人作嘔。因此,歡樂的情緒對我們的吸引遠遠不如恐懼和憂鬱。我們害怕這種自然合理的希望可能化為泡影,因此能夠體諒情人們的所有焦慮、擔心和痛苦。
於是,在一些現代悲劇和浪漫故事中,愛情表現出神奇的吸引力。但真正吸引我們的不是愛情本身,而是愛情帶來的痛苦。如果作者安排男女主人公在一個毫無危險的場景中互訴衷腸,觀眾會報以鬨堂大笑而不是同情。雖然這種場景不應該被寫入一出悲劇,但觀眾仍然能接受,這並不是因為同情劇中人物的愛情,而是因為預見到隨之而來的危難併為之牽腸掛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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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友好的激情
還有一類激情雖然也來自想象,但是我們只有把它們降低到大大低於未開化的人性的水平,才能理解,或者認為它們是得體適度的,那就是表現各異的仇恨和怨憤。我們對心懷怨恨的人和他所敵視的物件都會報以同情,雖然兩者的利益是完全對立的。我們對後者的同情會讓我們滿懷希望,對前者的同情會使我們憂心忡忡。因為他們都是人,所以我們對兩者都表示關心。我們擔心後者可能遭到報復,因而削弱了我們為前者受傷害而感到的憤怒。因此,我們對被激怒的人的同情,遠遠比不上他內心的怒火,這不僅是由於所有的同情一般都無法與當事人自身的激情相比,而且還因為我們對另外一個人也抱有相反的同情。因此,要使憤怒變得容易讓人接受,就必須將其激烈程度控制在其他激情之下。
同時,人類對他人所受的傷害特別敏感。我們同情和熱愛悲劇或傳奇中的英雄,並且痛恨其中的惡棍。但是,儘管我們對自己同胞的遭遇抱有深切的同情,我們對此表示的義憤決不會超過受害者自己的憤怒。大多數情況下,只要被害人的自我剋制不是因為膽小怕事,那麼他越是溫良忍讓、寬厚仁慈,人們就會越發痛恨那個傷害他的人,可以說他和藹可親的品格加深了人們對暴行的印象。
但是,憤怒被認為是人性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如果一個人一味逆來順受,絲毫不想抵抗和報復,就會受人鄙視。我們把他看作行屍走肉,他的麻木不仁跟他敵人的傲慢一樣讓我們氣憤。當群眾看到一個人面對凌辱和虐待俯首帖耳時,會感到義憤填膺。他們渴望看到受害者對這種侮辱表示憤怒,他們紛紛起鬨要他奮起反擊。一旦他的怒火爆發,他們就會報以由衷的歡呼和同情。他們很高興看到受害者反過來打擊他的敵人,他的復仇(假如不過分的話)滿足了他們的義憤,好像他們自己就是受害人一樣。
然而,儘管人們承認憤怒的情緒有可能危及自身,儘管它對公眾的作用(下文將要說明)同維護正義和保障平等一樣不可輕視,但它本身仍然有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使它在向別人發洩時很容易引起我們的反感。受害者向對方表示的憤怒如果超出了我們所感覺的他受迫害的程度,我們就會認為那不僅是對對方的侮辱,也是對現場所有人的無禮。出於對其他人的尊重,我們應該剋制自己那種狂躁不安的情緒。這些激情的間接效果雖然令人愉快,但其直接效果卻是給受敵視的人帶來傷害。
不友好的激情續
不過在人們的觀念中,客觀事物能否取悅於人取決於直接效果而不是間接效果,我們所討論的憤怒這種激情也不例外。其直接效果是如此令人不快,即使爆發得完全合理,也總讓人有點反感。因此,如前所述,我們之所以在得悉其原因之前並不願意同情這些激情,正是因為它們的表現。當我們聽到遠處痛苦的慘叫時,決不會對此無動於衷,而是會立即加以注意,不斷地呼救會讓我們不由自主地飛賓士援。無獨有偶,一張笑臉會讓沉重的心情變得愉快輕鬆,使人們願意同情他人並分享其喜悅,原先的重重心事一掃而光,頓時雲開霧散。但是仇恨和怨憤的表現卻完全不同。遠處混亂嘈雜的怒罵廝打聲讓我們感到恐懼和厭惡,沒有人像前面那樣飛奔過去。雖然清楚這怒火不是衝著他們來的,婦女和承受力差的男人還是會嚇得渾身發抖,不過他們是因為設身處地地想象才感到害怕。即使是那些鐵石心腸的人也會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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