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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藥而送命者也大有人在。七十歲時的白居易,有一首《思舊》詩,一下子讓我們看到,至少他的朋友,如元稹,如杜元潁,如崔群,如韓愈,耽迷斯道而撒手西去,成為不死藥的犧牲品,從此人鬼異途,陰陽阻隔。這位老人家不禁為自己幸而解散了私家堂會班子,放走那幾位小姐,而能苟存下來,自然要額手稱慶的了。
閒日一思舊,舊遊如目前。
再思今何在?零落歸下泉。
退之服硫磺,一病訖不痊。
微之煉秋古,未老身溘然。
杜子得丹訣,終日斷腥羶。
崔君誇藥力,經冬不衣綿。
或疾或暴夭,悉不過中年。
唯餘不服食,老命反遲延。
況在少壯時,亦為嗜慾牽。
但耽葷與血,不識汞與鉛。
飢來吞熱面,渴來飲寒泉。
詩役五藏神,酒汩三丹田。
隨日合破壞,至今粗完全。
齒牙未缺落,肢體尚輕便。
已開第七秩,飽食仍安眠。
且進杯中物,其餘皆付天。
有人說服硫磺的退之,不是韓愈,因為韓愈是個聖人,聖人不幹這種非聖人的事。但據近人陳寅恪考證:
如元稹杜元潁崔群,皆當時宰相藩鎮大臣,且為文學詞科之高選,所謂第一流人物也。此詩中之退之,固舍昌黎莫屬矣。考陶谷《清異錄》載昌黎以硫磺飼雞男食之,號曰“火靈庫”。陶為五代時人,距元和長慶時代不甚遠,其說當有所據。至昌黎何以如此言行相矛盾,則疑當時士大夫為聲色所累,即自號超脫,亦終不能免。
唐朝的不死藥(6)
其實,也不必為聖人諱,聖人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慾,這一點,陳寅恪的見解,十分精闢。且不論中國文人的矯情偽飾,佯狂張致,心口相忤,言行不一,心,口,手,筆之四點不能成一線,從來就是如此這般。若以總體而論,當這些文人處於一個時代的大背景下,除具特別異秉的極個別者,幾乎無一能在風氣之裹挾下,開頂風船,逆行不止;同樣,也幾乎無一能在潮流之沖決中,砥柱中流,悖勢而動。“雲橫秦嶺家何在,雪擁藍關馬不前”,踟躕前行的韓愈,能有這種大智大勇嗎?
以今度古,或以古度今,本來,孔孟之道,講求中庸,但中國人要是一窩蜂起來,常常是相當不中庸的,尤其被蠱惑到集體無意識的程度,往往歇斯底里到無所不用其極,往往偏激彆扭到毫無理性可言。所以,風氣這東西,潮流這東西,引導得好,有助於社會進步,引導得不好,變成一股禍水,那一定會貽害無窮的。
唐朝的不死藥,雖然已是陳年往事,一個歷史的笑話而已。但為什麼興起之勃,勢頭之盛,邪惡之廣,為患之深,確是令人禁不住要多想想的。
唐末食人考(1)
在原始矇昧時代,或封建社會的早期,以及現在還處於野蠻狀態的未開化部落裡,用活人作為祭祀品,然後分而食之;或將擄掠俘獲的敵人,殺來吃掉的習俗,是屢見不鮮的。
這種食人惡俗,至今還流行於西非和中非,及南太平洋群島。據說,蘇門答臘的巴塔克人,在由荷蘭人完全控制以前,還在市場上出售人肉。而打了勝仗的毛利人,將戰鬥中死去的人的屍體切碎,擺出人肉宴席,也是常見的。但是,社會進入文明狀態以後,這種駭人行徑,已普遍被視為反人類的罪惡。
中國雖稱作文明古國,但在漫長的封建社會里,卻一直有持續不斷的不文明的食人記錄:
《管子?小稱》載:“夫易牙以調和事[齊桓]公,公曰:‘惟蒸嬰兒之未嘗。’於是,蒸其首子而獻之公。”為了討君王的歡心,這位極善烹調,後來被視為中國廚師開山之祖的易牙,竟把自己的兒子弄死。精心做了一道菜,端到宮殿上去。
暴虐的紂王,就是挖比干的心的那個傢伙,曾經將姬昌[周文王]拘押在羑里,為了測試其忠誠度,將他的一個兒子宰了,剁成極細的醢(也就是肉糜),包在餅裡,而姬昌居然一點不動聲色地,將這人肉餡兒餅,全部吃了下去。
三國時劉備落難,逃到山村裡,一位老鄉聽說他是皇叔,沒有什麼好招待的,連忙把老婆殺了,割下肉來炒了一盤菜,讓劉備充飢。第二天離開時,才發現那個可憐的女人,像宰殺的豬那樣,還在廚房裡掛著呢!
想不到進入九世紀以後的唐代,白居易《秦中吟》,其中之七《輕肥》,竟出現了“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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