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2/4 頁)
盛怒的父親衝過去,一把抓起雞來,朝著磚牆猛摔去,蘆花雞折斷了脖子,在地上活活哀鳴到死。
整個家族沒有一個人來看她一眼。襁褓裡的嬰兒,大家只知道她的外號——“蘆花”。有新衣服有玩具的兄弟們總是嘻嘻哈哈的在她面前炫耀,有時更會從後面,冷不防一腳把在河邊搓衣服的小蘆花踢進水裡。
每當她瘦小的身子狼狽的從被攪渾的泥水裡站起來,溼漉漉的發抖,帶著泥沙的水嗆得她鼻涕眼淚一起流時,河岸上總爆發出一陣魔鬼般惡毒的狂笑。
她3歲的時候,父親娶了後母。一個小眼睛、滿臉雀斑的肥女人。她本來還對她有一點點善意,但在她隔年生下弟弟後,這點善意也變成了最尖刻的使喚。
5歲的孩子,應該在父母的掌上撒嬌,她卻開始把總哭的弟弟背在地上,做家裡所有的活。沒人在踢她落水,因為弟弟在她背上。她在河水裡漂洗後母肥大的*,覺得那是世界上最令人作嘔的東西。
7歲的時候,她覺得自己不能再等了,便跪在地上抱著父親小腿請求父親讓她去上學,父親皺著眉頭,因為後母正在說,要送弟弟去上幼兒園。
7歲的蘆花想到了死,但她絕不想一個人離去,她想過把田裡用的農藥放進飯裡,然後看著他們幸福的一家人吃進肚子裡。
這時,老闆出現了。
那時候他還沒有發福到現在這個樣子。那個年代,人們的衣服剛剛有了一點顏色,穿西裝、帶金錶、鼻樑上架著茶色太陽鏡的老闆,把滿村人都鎮住了。
更讓他們想不到的是,他在回鄉祭祖後,主動跟族長提出要收養小蘆花,帶她出國。
後來,簡佳寧問過老闆,為什麼要選擇她?是因為聽說了她可憐的遭遇嗎?
老闆笑眯眯的說:好像有一天,我看見你坐在田埂上望著天空發呆。你的側影,很像我的小珍珠。我向村裡人打聽了你,你的身世,更讓我下定決心要帶你走。不過你記住,我不是上帝,我不是要拯救你。
“簡佳寧”這個中文名字也是老闆取的,寓意她長大後,可以簡單、優秀、安寧。
簡佳寧沒有辜負老闆的期望,成為了“珍珠”裡的骨幹。她念著老闆的恩情,為報恩她可以隨時犧牲自己,因為她總想著如果沒有老闆,她的生命早就在7歲那年結束了。
但就在此刻,她感覺自己靈魂出竅了。
另一個自己冷眼站在一旁,看著阿松用膠布一圈一圈把她的肉身纏在木椅上,一陣冰冷的寒意爬上她的後背。
離開時汪有奇那震驚、受辱、壓抑的表情閃靈般回溯過她的眼前,Benson、Benson,我是無心,也是有意,我要怎麼再見你?你真的會來嗎?為那樣傷過你的我?
酒店房間裡,整潔單調。沒有陽臺,只有一整面的落地玻璃,簡佳寧坐在窗邊,望見遠遠一架飛機像被點穴的鳥,僵硬的滑過天際。
她低下頭,合上了雙眼。
十五 逃離錦蘭
(31)
離開錦蘭前的夜裡,汪有奇睡得格外香甜。
他還記得自己三四歲的時候,媽媽託人買了一雙黑色的小皮鞋給他。他想不起自己有沒有向幼兒園的同學們炫耀,倒是記得媽媽接他回家時,在路上碰到媽媽的同事蔡叔叔。汪有奇在蔡叔叔和媽媽聊天的時候,穿著小皮鞋的腳上去紮實的踩了蔡叔叔一腳,然後扭頭就跑。蔡叔叔在後面尷尬的忍痛,媽媽道歉連連,又拿他沒辦法的笑。
呵,這些想起來就像昨天一樣清晰。
那一年暑假,爸爸正在申請去聯邦德國念化學博士,為此他要在外語學院進修一段時間的德語。那段時間,爸爸媽媽住在城裡,爺爺和汪有奇住在山上。
家裡開始變得凌亂,紙箱和書隨處可見。爺爺則因為爸爸可能帶走汪有奇母子而暗自嘆息。
每到週末,沒人陪伴的汪有奇往往一個人坐在大槐樹下翻《少年文藝》或是小人書。天氣溼熱,連鳥的叫聲都變得焦躁。
偶爾會從樹上掉下一條吐著長絲的黑色毛毛蟲,汪有奇盯著它在半空中不著邊際翻騰扭動的小身子,感到無比寂寞。
寂寞,多年後,汪有奇才找到了這個詞來形容他當時的感受。
出事前的那個晚上,爸爸媽媽都回來了。
和爺爺長談完,爸爸走出書房,他顯得異常興奮,嘴裡喊著媽媽的名字,走路有風。
路過客廳時,他看到了小板凳上愁眉苦臉的汪有奇。
“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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