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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朕強調一下養廉銀髮放的原則,養廉銀應為正俸的三到五十倍之間。具體數額嘛,首先要考慮官員地位的高低以及任所的事務繁簡。除此之外,還要考慮到其他的因素,例如官員以往收受陋規的情況、官員在養廉銀外是否還有其他經費來源以及官員所在地區的富庶或貧瘠。另外,一些較為特殊的地方行政部門,例如河道、糧道、鹽道、茶馬司等官員,也應支發養廉銀。”
一口氣說了那麼多,朱棣感覺口渴了,便停下來喝茶,留出足夠的時間讓眾人仔細思考其中利弊。
其實朱棣也知道,純粹的養廉制度並不足以解決整治的問題。明朝官員的俸祿固然很低,但官員俸祿高的朝代,絕大多數時候貪汙**的問題也很嚴重。純粹的養廉制度,其實只能避免正直的官員被迫**。
收入尚可的官員之所以要以權謀私,主要是因為貪慾無止境。追求更好的生活是人類的本性,因此朱棣需要做的,便是將官員的注意力從以權謀私上引誘到其他地方——若是增加了當地的賦稅收入便可以讓自己的腰包鼓起來,想必相當一部分官員會熱衷於將精力投入到勸農、興修水利、鼓勵工商等方面。
這種情形,倒是有點類似於經商。朱棣是大明集團公司的董事長,而那些牧守地方的地方官員則是一個個子公司的ceo。後世某些發達國家的ceo基本工資只佔其總收入的30-40%,大頭來自於績效獎勵。將來明朝的地方官亦是如此:若政績不佳便只能拿基本官俸,若政績良好則能夠拿到足夠的養廉銀(相當於正常情況下的獎金),若政績卓異則能夠拿到重獎。
在明朝,哪怕只是一個下縣(注1),至少也會有幾千戶。假設某縣有百姓一萬戶,若知縣能夠讓每戶百姓增加十貫的農業收入,將農業稅大致按照十比一計算,那麼該縣的農業稅收入便能夠增加一萬貫,獎勵一半便是五千貫!這筆獎勵相當於一位郡王五年的歲祿;相當於二十一世紀初的三百萬至四百萬人民幣!
因為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各個州縣也就有了肥缺苦缺的區別。然而採取“按勞付酬”的獎勵方式後,便可以額外產生一個好處:有些經濟發展水平低的州縣並不一定是因為自然環境惡劣,而是因為當地農作物品質較差,百姓使用的生產工具較為落後。於是,壞事便可以變為好事——若赴任知縣幫助當地百姓改進生產工具,勸說他們種植產量更高的農作物,那便很容易創造新的紀錄。當然,這種所謂的好處並不是僅僅針對地方官員。種植低產農作物、使用落後生產工具的地區多是少數民族聚居區。若地方官一心一意地幫助他們提升收入並且見到成效,哪怕地方官的出發點只是為了獲得重獎,但當地的少數民族肯定會非常感激中央政府,進而更有利於民族融合。
當然,採取養廉制度並且給地方官提供了合法致富的渠道後,卻也仍然會有貪汙**的情況。相對於既輕鬆又能夠弄得更多的貪汙受賄而言,養廉銀顯然填不飽某些人的肚子。刀子不快,刀上不帶血,銀子就比刀子亮!
養廉的同時,卻也絕對不能鬆懈反貪的問題!
注1:明朝初期將縣劃分為上、中、下三等。糧十萬石以下為上縣,知縣從六品;六萬石以下為中縣,知縣正七品;三萬石以下為下縣,知縣從七品。後來全部改為正七品。
第十八章 反貪(上)
放下茶杯,朱棣無意間瞥見楊榮一會兒皺眉,一會兒咬牙切齒,表情變化之精彩簡直沒法形容。朱棣忍不住打趣道:“楊榮,有了養廉制度之後,地方官員的收入就會遠遠高於京官。朕準備放你去當個外任官,你覺得怎樣啊?”
楊榮一愣,眼球急速轉動幾圈後,從容答道:“臣是皇上的臣子,不管做京官、當外任,還不都是一樣?既然皇上問到了臣,臣就說說心裡話。若萬歲讓臣當個外任官,臣必然三年一小治,五年一大治……不過,臣有幸入值文淵閣,能夠經常得到聖上的教誨,實在是喜不自禁,因此臣確實是捨不得離開皇上……請萬歲明察。”
史書記載朱棣不苟言笑,與大臣們討論事情,議而不決之時,臉色更是難看,大臣們戰戰兢兢,無所適從。每當此時,楊榮便大顯身手,三言兩語便令“龍顏”大悅了。說起來這次楊榮的應答並無可笑之處,但朱棣仍然忍俊不禁。
“你啊……你這個傢伙……”
楊榮這個傢伙對外官即將大幅提高收入顯然是忌妒的,但這種忌妒卻並未衝昏他的頭腦——楊榮顯然知道待在皇帝身邊比放外任更有利,卻說得那麼好聽,說什麼捨不得離開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