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第1/4 頁)
超過部分每畝額外徵收四十文;一萬畝以上者,超過部分每畝額外徵收五十文……”
說到這裡朱棣頓了頓。其實這種額度的累進稅率並不高,家中擁有田地萬畝以上者,超過部分每畝額外所徵收的五十文其實只相當於五斤米。若是針對兼併,區區五十文的累進稅並不足以產生足夠的阻礙效果。
事實上,如果處於別的年代,朱棣會將累進位制稅率定得更高些,用以限制兼併。然而為了促進殖民活動,朱棣卻只能將累進位制稅率定在大地主可以承受的範圍之內——只要不打消大地主兼併土地的熱情,那便必然會導致部分自耕農失去土地,進而能夠促進殖民活動。
朱棣不覺得自己很殘酷。再怎麼說,稅率累進位制多多少少也對兼併可以產生一些限制作用,他沒鼓勵兼併已經是很不錯了——要知道,英國在“羊吃人”運動期間所頒佈的法律中,不少都是有利於兼併的。
朱棣為自己的善良感動了一會兒,然後繼續說道。
“大明立國後核定田產超過七百畝的富戶為十四萬有餘。以這十四萬富戶計算,即便每戶田產只是剛剛達到七百畝,其中有一百畝無需額外收稅,然後有兩百畝需按每畝十文額外繳納兩千文,接下來還有四百畝需按每畝二十文額外繳納八千文,也就是說,田產達七百畝的富戶至少需額外繳納十貫。對於田產超過七百畝的富戶而言,額外繳納十貫並不是無法承受的重賦,然而國庫卻可以因此一年額外至少增加一百四十萬貫的稅收。”
見底下那些學富五車的人恭敬中帶著崇拜,表情象個剛入學的童蒙在文廟參拜孔子一般,朱棣不無得意地一笑。
明朝的低稅政策表面上看似藏富於民,但實際上卻只是有利於士紳、地主和官僚階層而已。因為,明朝國家財政的捉襟見肘導致了政府在公共事業上投資嚴重不足,而公共事業諸如運輸道路的改善、水利的興修、荒政救助,都是有利於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在公共事業上的投資嚴重不足,結果卻導致了國家和人民都窮困。當然,單純的高稅政策同樣不可行,因為“官逼民反”這句話並不是鬧著玩的。因此唯有實施累進位制稅率才是最好的選擇。
在後世某些小說中,一百四十萬貫(注1)只不過相當於一件極品玉器的價格。但事實上,明朝的稅糧收入一年也只不過三千萬石左右。僅憑這種累進位制稅率便可以在不加重平民負擔的前提下,使得政府的稅糧收入增加5%!
“好了,今天召你們來其實是為了討論一下吏治的問題。”
底下五個人頓時警覺地豎起耳朵屏息靜聽。
注1:讀者可以簡單理解為:大明寶鈔、白銀、大米之間的相互兌換比例為1貫大明寶鈔=1兩白銀=1石米。
ps:昨天大清早上傳,是因為“一字並肩王”前面部分的內容引發了讀者的反感。為了亡羊補牢,所以就趕緊將第十五章早點發布了。
生於憂患,死於安樂。一個政權若是有著足夠的競爭壓力,那麼它所能煥發的活力顯然比完全沒有壓力的情況下會大一些。至於說“一字並肩王”可能獲得皇位,這其實只是一個美妙的畫餅。
理論上一字並肩王有獲得皇位的希望,但是沒有財權(一字並肩王一系推舉的知縣仍然屬於朝廷的官員,必須聽從朝廷的命令,該縣賦稅也是交給朝廷而非監察部),沒有軍權(歷史上連監軍率領軍隊造反的事情尚且不曾聽說,區區憲兵自然更是不用想的)。而且,皇帝還可以用各種手段耍賴:不承認己方官員犯罪尚且屬於比較溫和的手段,更無恥的方法便是製造冤案判決一字並肩王一系的知縣有罪。在這些前提下,一字並肩王又怎麼可能獲得皇位呢?
當然,讓建文遺孤成為“一字並肩王”肯定會有風險,但我個人認為這種風險可以控制。比如說日本佔領朝鮮後仍然保留了朝鮮王室,但由於在漢城佈置了足夠的軍力,朝鮮王室自始至終都沒能脫離日本的掌握。將來派遣朱文圭前往北京,往王府裡派東廠秘探掌握朱文圭的一舉一動,佈置絕對忠於皇帝的王府護衛也是題中應有之義。
讓朱文圭去北京,是因為“文明”這個遊戲中,首都和陪都附近地區的**程度都會相應降低,不知道事實是不是這樣。還有一種選擇:把一字並肩王一系的行政系統設定在北京,把一字並肩王王府留在南京——把這張王牌捏在手裡,無論是呂宋還是北京方面似乎都不大可能掀起什麼風浪。讀者覺得哪種選擇更合適?
今天看到讀者河禾11的留言,說一開始應該穩定社會、鞏固政權,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