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部分(第1/4 頁)
與梁道明一始去南洋是為了販賣貨物不同,陳祖義則是被官府追殺的逃犯,在中國混不下去了才全家逃到南洋入海為盜地。到了南洋後,陳祖義混得比較滋潤,十幾年的時間便成為了當時世界上最大的海盜集團頭目之一,成員最鼎盛時期超過萬人。戰船近百艘。活動在日本、中國臺灣、南海、印度洋等地。
陳祖義光憑他一己之力就能令洋各國膽戰心驚,南洋一些小國甚至向他進貢,本事自然不小。這種人若是放在歐洲,絕對會被招降並冊封爵位。
一開始朱棣曾經有過慮。他自然希望能夠招降陳祖義這樣的人才,但陳祖義此人似乎腦後生有反骨。永樂五年鄭和經過舊港時也曾經試圖招降陳祖義,但不知道陳祖義到底是怎麼想的,居然想利用詐降反過來搶劫鄭和的船隊,結果被鄭和打得找不著北並且活捉了。
然而猶豫,朱最終還是決定試一試,開出這樣的條件:冊封陳祖義為渤林慰使,渤林有邑二等子爵。
一般來說,有邑貴族在自己的領地除了沒有鑄幣權外,幾乎和國王沒什麼區別。再加上陳祖義原本就是中國人,多少應該對“光宗耀祖、衣錦還鄉”有點興趣才對。鄭和下西洋的事蹟可證明明朝初期的海上力量之強大,相對而言,陳祖義的後輩鄭芝龍成為海上霸主時,明朝的海上力量已經完全不能威脅鄭芝龍了,然而鄭芝龍仍然被區區一個海防遊擊所打動。無論是從力量對比還是從官爵高低來看,陳祖義都沒理由拒絕明朝的冊封。
為避免陳祖義的疑慮,朱棣沒打算直接冊封陳祖義的手下。反正從《有邑貴族法》的角度考慮,公、候、伯、子、男、輕車都尉、騎都尉的直轄領分別不得超過總領地的20%、30%、、50%、60%、70%、80%;從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的角度考,陳祖義成為有邑二等子爵後,有權冊封封臣,若他不對手下的船長進行冊封,則極有可能引發船長們的反叛。總而言之,只要陳祖義接受了明朝的冊封,儘管“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但陳祖義手下的實力派頭目同樣也就成了大明有邑貴族體系的一員。因此,大明對這股海盜勢力自然而然也就能夠產生更大的影響力。
考慮到陳祖義其手下均是海盜,讓這麼一大批人一下子金盆洗手多少也有點不現實。所以朱決定退一步,向陳祖義及其手下頒發私掠許可證。
為規範陳祖義的行為,規定被俘獲的船隻必須被帶往指定的港口進行驗證,以確認它們是合法的獵物,而非接受明朝政府保護的財產。
為了配合所頒發的私掠許可證,朱棣甚至決定向非中國籍的船隻徵收高昂的附加稅——若外國船隻願意承受這筆額外且高昂的費用,那麼朝廷自然可以又多了一筆收入;若外國船隻不願意承受這筆費用,那便只能走私了,正好讓陳祖義及其手下有點事做。
而行人譚勝受反饋的訊息是:直到譚勝受回國之前,陳祖義仍然猶豫不決,既沒有爽快地示接受,但也沒有拒絕。
反正朱棣已經做得如此仁至義盡了,如果陳祖義仍然發神經不肯接受招安或者是表明上接受招安,但暗地裡仍然繼續搶劫中國船隻,那便只能讓鄭和下西洋時順手幹掉他了。
……
“父皇,是您自己說要和大家一起吃年夜飯的,怎麼還不動身?我都餓壞了。走嘛,走嘛。”
聽著那嗲聲嗲氣的撒嬌聲,看著那個明眸皓齒的小美,朱棣不禁一笑。
“居然把朕的小公主都餓壞了?朕錯了。好了好了,朕跟你走……別再扯朕的龍袍了,龍袍都快被你扯壞了……喂,小搗蛋鬼,朕的鬍子更不能扯!”
注1:西藏(未完待續,如欲~事如何,請登陸www**,章節更多,支援作者,支援正版閱讀!)
首發
第四部第一章 議會
條白色帶有黑花斑的中華田園犬把鼻子從前爪上警低低地吠了一聲。聽到警報聲,一名站在箭塔上計程車兵下意識地朝著那條比鄉間小道強不了多少的道路上望去,視野中,陽光斜照在草地上,映照著一簇簇的白色花朵在綠色的背景中顯得分外鮮豔。遠處,兩匹比驢子大不了多少的蒙古馬正緩緩朝著這邊走來。
別看這兩匹個頭矮小的蒙古馬看起來寒磣,可是在呂宋,這樣一匹馬的價格卻頂得上一戶中等之家的全部財產。所以說,騎在馬上的騎士絕對是大富大貴之家。
待來人的身影近到隱約可辨的距離後,士兵便放鬆了警惕。領頭之人是一等有邑男爵黃觀,是這座城堡的常客。
黃觀騎著一匹馬,而另一匹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