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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上不再允許以武力解決利益衝突,而是由律師協商解決糾紛。比如說,當年的英國跨國公司必須有自己的武裝軍隊,而今天美國的跨國
公司則以律師當道。雖然最近的伊拉克戰爭使人感覺當年大英帝國的武力行為似乎大有再現的勢頭,但至少在整個20世紀,美國的勢力
與其說是來自其武器的“硬實力”,倒不如說是來自其以“民主與自由”為核心價值觀的“軟實力”。如果說美國帝國今天已經存在的話
,那麼美國主導的單極秩序主要是建立在那些無形的制度與社會價值觀上。因此,美國主導的秩序至少比當年英國、西班牙主導的秩序更
“講理”。
在不存在有足夠權力的“世界政府”的情況下,“單極”世界秩序在過去數百年中已經發生過幾次變化,總的趨勢是朝日益文明
的方向發展。或許,下一次該輪到中國主導,但中國首先必須找到一個能讓世界普遍接受的“治世”理念。然而在那一天來臨之前,我們
不得不承認今天美國主導的單極秩序優於冷戰期間和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多極秩序,也優於大英帝國的單極秩序,更優於西班牙帝國時代
的世界秩序。
當今中國面臨著選擇,我們是否應考慮選擇某種單極國際秩序?我講的單極不一定只是以美國為核心的單極,也可以是以某種“
世界政府”為中心的單極。但在真正的“世界政府”到來前,我們不妨更現實地重新思考以美國主導的秩序。這種思考並不像聽起來那麼
可怕,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法國、德國,等等,這麼多國家在過去幾十年裡不都是這樣做的嗎?它們的日子不是過得好好的嗎?它
們的選擇使其國家發展的成本大大降低,不用支付無法承受的軍費開支。現在重思鄧小平所倡導的韜光養晦的外交思路十分必要。誰要我
們有這麼多的人口?我們這麼多的人口就需要大的出口市場,只有單極才能給中國帶來最大的出口市場。
開放與財富
呼喚法治思維
講到以法律規範的國際秩序,又把我們帶回到全球化對中國企業與政府部門的意義的問題上。很多朋友把全球化單純地理解為招
商引資、海外投資和外貿,這些都對,但更重要的還有理念的更新問題。比如說,有一個老話題,那就是中國最需要法治的思維和意識。
現在無論是企業,還是某些行政部門,對法律的執行以及合同的遵守都不太習慣,這也許跟我們的傳統文化有關,我們很少將未來可能出
現的不良情況思考清楚並做好準備寫進書面合約。
從政府部門的角度講,有兩個與國際慣例脫節之處。首先,中國和外國籤協議的時候往往不會有律師參與。比如,加入WTO時
,中國與美國簽署的協議就不太職業化,讓人感覺中國參與協議談判的一些成員缺少合同或契約經驗。美國提出的條款囊括了未來20年
或更久以後可能出現的貿易問題以及相應的解決方案,這體現了他們受過良好的律師職業訓練。中國提出的條款非常籠統,比如,美國應
該為中國培養更多的管理人才。這句話作為合同協議條款究竟怎麼理解呢?什麼叫做“更多”?什麼叫“應該”?什麼叫“管理人才”?
什麼算“培養”?如何判斷這些條款是否得到執行?這些問題都值得思考。這類條款都是願望性的,無法從法律的角度加以確認,讓雙方
將來難以執行。將來一旦出現問題可能就不認賬了。這反映了我們在商務談判上的經驗是非常有限的,方式應該改變。但這可能很難,因
為這似乎與我們的文化理念相悖,我們喜歡等遇到問題時再想解決辦法。但這樣的思維運用到國際貿易中會很有害,一旦發生問題時常常
權責不清、相互推諉,這會妨礙中國的發展。因此,我們需要許多通曉各種法律的談判人才,這樣至少在未來的商務談判和外交談判中,
雙方的職業身份與法律素質是對等的,否則企業界怎麼可能寄希望於不懂法律的技術官員來保護它們的利益呢?在這方面應該和國際接軌
。如果能提高自身的法律與合同素質,這既能保護我們自己,又能為雙方提供最大的合作和信任空間。
有意思的是,按照以往的思維,雖然當初進行協議談判時我們自己沒有相稱的法律素質,但現在我們一旦發現協議中有很多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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