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2/4 頁)
瞬間,豈非“掛一漏萬”又“捉襟見肘”?
然而塞翁失馬,又焉知非福。平面靜態的繪畫形象相對其生活原型而言,固然是“不真實”的,但這種“不真實”卻能造就更高的“真實”。現實生活的真實是“有限的真實”。它豐富多彩,卻也轉瞬即逝;生猛鮮活,卻也終將死亡。一朵花在春風中綻蕾怒放固然美麗,但這美麗又能持續多久呢?也許數日暴曬,便枯萎零落;也許一夜狂風,便片瓣不存。生命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可以分解為無數個瞬間。並不是每個瞬間都是美好的、有價值的,值得回憶和儲存的。生命如花、如雲、如流水,最有價值最有意義的很可能只在某一瞬間,正所謂“曇花一現”。曇花一現為什麼讓人遺憾?因為人類總在追求永恆。
化瞬間為永恆者,惟有繪畫與雕塑。
繪畫與雕塑的意義也正在於此。也就是說,它們都能將稍縱即逝的變成永不消失的,從而把因生命的消亡而恐懼和悲哀的人類解救出來。一個人,或者一朵花、一匹馬,一旦變成繪畫或雕塑,就不會再“死”了。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麼繪畫和雕塑作品中有那麼多人像和神像,就因為神是不死的,而人又不願意死。
五
不過繪畫較之雕塑,又更勝一籌。
繪畫與雕塑的最大不同,就在於雕塑是三度空間的,繪畫則只有二度空間。二度空間的形象相對三度空間的世界而言,無疑是不真實的,然而卻又是最安全的。三度空間的每一個維度都可以無限延長。對於初萌的人類來說,所謂“無限”,也就是“遙遠”。遙遠已是神秘莫測,何況三度空間通向遙遠的道路還是四通八達的!
因此三度空間中的事物隨時都可能從你眼前消失。史前的維納斯,即那些生育女神鵰塑之所以都沒有腿,就是因為怕她們“跑掉”。二度空間中的事物卻“跑不掉”,因為它與你的眼睛之間沒有維度。或者說,這個維度是有限的。它出不了你眼睛所及的範圍。因此,當一個事物進入了二度空間,它也就被“鎖定”了。
化瞬間為永恆(4)
消失不消失,並不是一件小事情。因為所謂消失,無非就是沿著三度空間的某一個維度走向了不可知的“遙遠”。因此消失往往意味著死亡。動物消失了,就“找不到”;人消失了,就“回不來”。相反,動物不消失,我們就總有飯吃;人不消失,我們就不會死亡。
必須阻止消失。
繪畫就能做到這一點。因為繪畫不但斬斷了時間之維,還讓空間之維殘缺不全。於是,時間和空間實際上都消失了,原先存在於時空之中的事物反倒不會消失。因為沒有了時間,就無所謂“消亡”;沒有了空間,就無所謂“消遁”。當然,也就沒有“失去”。
這就消除了人對三度空間的恐懼,滿足了人的內在需求,實現了“心理的真實”。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不得不贊成利奧塔德的說法:“繪畫是最令人吃驚的女巫,她能透過最明顯的不真實來使我們相信她是最完美的真實。”
六
同時誕生的還有“意義”。
事實上,當一個原始畫家在巖壁上畫下一頭野牛時,他就不但創造了一個形象,同時也賦予這形象以意義。最初的意義不過是“佔有”。但當這種觀念上的佔有變成了一種巫術行為時,就有了另一種意義。這就是透過具體可感的形象,去交感、捕捉、控制物件背後神秘的自然力。最後,當繪畫的目的是為了將“稍縱即逝”變成“永不消失”時,它的意義就非同尋常了。也只有在這個時候,繪畫才真正變成了藝術。
所以,化瞬間為永恆,也就是“賦形象以意義”。
形象是生命與意義之間的中介。生命鮮活,卻也短暫;意義抽象,卻也永恆。短暫的生命無法到達永恆,卻又渴望永恆,便只有寄希望於形象。形象因為與實體相分離,因此並不一定和實體一同消亡。尤其是,當形象被雕塑和繪畫鎖定時,至少就具有了永恆的可能性,或者被看作永恆。否則,一棵樹長得好好的,畫它幹什麼呢?就因為只有把它畫下來,生命之樹才會真正常青。
這就是“賦形象以意義”了。正如張志揚所說:“繪畫的真實動機,不是為了把看得見的東西多此一舉地再畫一遍,而是為了把看不見的東西變成可以感覺的。”(《論繪畫與感覺》)所謂“看不見的東西”,在巫術時代,就是神秘的自然力;而在藝術時代,則是不可言說的意義或者意味。
於是,就有了“有意味的形式”。
所謂“有意味的形式”,其實也就是“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