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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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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公豺英勇搏鬥而受傷,而提前衰老的。如果以衰老為理由而逼迫霞吐去充當苦豺,那就等於說,豺娘用生命為自己換來了王位和權力,自己卻用這東西去要豺孃的命。這實在太殘酷了。無論如何,索坨不能這樣沒有良心! 電子書 分享網站

選擇的證明(2)

是保豺群,還是救豺娘,這真是“忠孝不能兩全”。

這種兩難選擇的尷尬局面,我們的古人大概是早就經歷過、想到過了。孟子就曾故意用一種輕鬆的語氣說:魚,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不能得兼,那就舍魚而取熊掌。孟子說的“熊掌”,就是義,也就是群體生存這一最高利益。為了群體的生存,可以捨生取義,也可以大義滅親,就像捨棄魚一樣,何憾之有呢?

話是說得很輕鬆,可惜事到臨頭,誰也輕鬆不起來。

誠然,索坨作為豺王,為了豺群的生存,也曾決定要“大義滅親”。他一再硬起心腸催促豺娘去完成這該死的使命,同時也一再表示無可奈何,希望豺娘能面對現實,認命算了。無奈,豺娘無論如何也無法接受被親生豺兒逼上黃泉的現實,以至於公然發生了豺群社會中罕見的反叛行為:她猛然回頭咬住了代表群體來督促她執行命令的豺王,咬住了他的耳朵。更糟糕的是,當豺群表示要懲處叛逆時(對於豺群來說,這完全是正義的行為),索坨竟然忘了他豺王的身份,公然橫在豺群和豺娘之間,阻止豺群對法律尊嚴的維護。毫無疑問,這不智之舉只能激起豺群更大的憤慨,從而結結實實把自己和豺娘一起推向死路。

辦法也只有一個,帶頭撲向豺娘,用豺孃的血洗淨自己身上叛逆的嫌疑。否則便只有和豺娘一起,被憤怒的豺群撕成粉碎。是殺死親孃,還是和親孃一起背叛群體,何去何從,必須當機立斷。

索坨面臨著最嚴峻的考驗。

如果選擇前者,索坨固然能保住他的豺王地位,但今生今世,還逃脫得了良心的譴責和情感的折磨麼?揹負著這樣沉重的心理負擔,他還能當好豺王,還能重振自己在豺群中的威望麼?如果選擇後者,索坨固然可以報答母親的恩情,撫慰她受傷的心靈,卻也和母親一起成了族類的罪人。何況事實上也於事無補。他這樣做,並不能救下豺娘,反倒搭上自己一條性命,還可能貽誤拯救豺群的戰機,豈非罪上加罪?看來,無論作何選擇,霞吐都難免一死,索坨都必然是罪人。

於是我想起了莎士比亞筆下的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同樣也曾面臨一個只可能是悲劇結局的選擇,一個沒有絕對正確答案的問題:他該不該替父親報仇?不報仇,他是姑息養奸的懦夫,違抗父命的逆子;報仇,則又是以惡抗惡的壞蛋,殺母弒君的罪人。不報仇是縱惡,報仇是行惡,左右不是人。那麼,下決心做個惡人不行嗎?不行。因為他是為了避免惡,才進行選擇的。既不能選擇惡,也不能選擇善,選擇死,行不行?也不行。因為自殺同樣是逃避責任,同樣是罪惡。死也死不得,活又活不成,所以哈姆雷特說:“活,還是不活,這真是個問題。”

問題到了這一步,反倒簡單。

為什麼呢?因為這樣一來,“該不該行動和應該怎樣行動”這個具體問題,就變成了“該不該活著和應該怎樣活著”這樣一個根本性的問題。選擇一旦超出了具體情況而具有生命本體的性質,出路也就只有一個:超越生命,也超越選擇。

豺王索坨正是這樣做的。

他選擇了代替親孃去做苦豺。

雪野靜悄悄。天地間只有死一般的沉寂。整個豺群都被索坨的舉動鎮住了。這是豺群有史以來從未有過的異常行為。哪有一匹年輕力壯的豺王代替年老力衰的母豺去當炮灰去做苦豺的?但這一行動表現出的凝重情感和超越生死的愛意,誰也無法指責。是啊,還有什麼能比一個人(或一頭豺)寧願用生命來換取的更寶貴呢? txt小說上傳分享

選擇的證明(3)

古人把死稱作“大限”,不是沒有道理的。此限一過,一切皆無。什麼名譽、地位、財產,什麼貧富、貴賤、榮辱,在死亡面前,都將化為烏有。所以,大限面前,最見真情;大限面前,也最見風骨。

索坨在大限面前表現出來的這種超越生死的真情和風骨,不僅使埃蒂斯紅豺群中的公豺們羞愧難當,母豺們歇斯底里,也使我們這些自詡為“萬物之靈”的人自慚形穢。

人最寶貴的是生命。豺也一樣。一個人,也許可以做到不要金錢、名譽、地位,卻很難做到不要生命。生命,是一個生命體最不能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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