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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一個十分複雜的概念。從橫向看,它的表現形式非常豐富,涉及文明社會的方方面面、細微末節;從縱向看,它既有表層現象,又有深層核心,在核心與現象之間又呈現不同的文化層級。文化的深層本質總是決定著表層的現象。比如,“仁”的思想是儒家文化的核心,以此為核心,它又延展出“禮”、“信”、“義”等文化觀念,這些文化觀念表現在日常生活中則為文化現象。
文化現象是文化最直接的表現形式,它使文化成為可以感知的有形形式。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儒、道、法、墨、釋等思想在現代生活中的表現及其形態,首先成為魯迅批判的物件。對“吃人”本質的揭露,其實就是對中國傳統文化中專制主義文化現象的批判。對文化現象的批判具有直接性,易引起在相同文化背景下生活的人們的共鳴,從而推動對文化落後性與反動性的思考,從而引起“療救的注意”。
但文化現象本身是受更深層的文化觀念所決定的。在對文化現象批判的過程中,魯迅以犀利的目光看到了決定文化現象的更深一層因素:國民性。國民性,說到底就是特定的文化固化在民眾身上並長久地對文化現象起決定作用的現象。中國國民的劣根性,正是中國傳統文化對民眾的長久統治在民眾身上已經固化的性質。人是文化的主體,文化人格上帶有劣根性的國民,只能產生與劣根性相類似的文化現象。
必須從改變這國民的文化劣根性!
魯迅深沉地抨擊這國民的文化劣根性,但並不見效果。因為國民的文化劣根性還不是問題的根本所在,它只不過是舊文化的產物而已。要改變這劣根性,還要改變中國傳統文化的專制主義本質。
於是魯迅又從國民文化劣根性回到中國傳統文化本身。魯迅似乎繞了一個圈子,從改變舊文化開始,經國民性批判,又回到舊文化問題本身。但顯然,這種迴歸並不是簡單的回到起點。它是否定之否定,它是在更深的層次上認識中國傳統文化的問題,它對中國傳統文化的批判也不復如初。魯迅進入了批判中國傳統文化的“解構”新階段。 。 想看書來
第一節 文化存在的形式
第一節 文化存在的形式
文化定義及其描述
任何交流,無不建立在對一定事物的共同理解基礎上,閱讀亦如此。
《故事新編》作為一部關於中國傳統文化批評的作品,我們在深入理解它的批評路數之前,有必要先了解它的批評物件:中國傳統文化。只有在把握了批評物件本身的時候,對魯迅的批評態度、批評方式才能深刻理解,對魯迅的曲筆隱喻才能參悟透徹。
宛如我們須臾無法離開、卻難以描述空氣一樣,文化是一種十分容易感知、卻同時又十分難以定義的事物。今天,無論你身在何處,你都被文化本身所包裹。正如有人命名的那樣:文化,是人類痕跡的總和。在這個藍色的星球上,何處不會看到人類的痕跡呢?
但顯然,“人類的痕跡”這樣寬泛的定義太過空洞,並沒有讓人實質性地感受文化到底為何物。可文化又確實是一個非常廣泛的概念,給它下一個嚴格和精確的定義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據有關資料顯示,自20世紀初以來,不少哲學家、 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歷史學家和語言學家一直努力,試圖從各自學科的角度來界定文化的概念。可惜至今,有關 “文化” 的各種不同定義達二百多種,卻仍沒有一種定義能獲得普遍的公認(參考《百度知道》“文化”條目)。
與文化的定義相隨的,是對文化存在形式的描述。有人將文化分為物質範疇和精神範疇兩類,物質範疇指人類物質生活的外化及其痕跡,精神範疇指人類精神生活的外化及其痕跡。有人將文化分為廣義的文化和狹義的文化,廣義的文化包括所有人類創造的物質和精神財富,而狹義的文化專指精神層面的財富。有人將文化分為三個層次,將哲學、文學、藝術、宗教歸為高階文化,將習俗、儀式、人際關係等各方面的生活方式歸為大眾文化,將價值觀等作為深層文化。還有人將文化的內部結構分為物質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和心態文化四個層次,等等。
這些對文化的定義和存在形式的描述,使我們從不同角度對文化進行了理解,使“文化”這個空氣一樣瀰漫的事物,似乎有了些可以感觸的方式。
文化,以一種結構形式存在
對文化的描述可以從各個角度進行,而且各有各的價值與意義。所謂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廬山還是那座廬山,因看的人所處角度之不同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