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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總是把自身作為整體程序的一部分對待,把自身納入一個更大的框架之內,而這個框架的最終目標是建構一個全新的東西。德里達的解構起源於對邏各斯中心主義的超越,不管他自己是否有意,這樣的解構最終卻導致形成一個多元的知識體系。魯迅對這些“神話、傳說和史實”的解構,一方面是把它們從“舊文化”日益強化的一元式的解讀中解放出來,就像開啟潘多拉魔盒一樣,在已經固化的舊文化知識系統中引起混亂,對舊文化的專制性質進行了挑戰;另一方面,在解構的過程中,魯迅也有直接的建設,他對新的精神特質進行弘揚,並作為中國傳統文化中缺少的內容加入進來,改變中國傳統文化的內容結構。這主要表現在對墨子實幹精神、大禹的自我犧牲精神和黑衣人復仇精神的肯定等。總之,魯迅對中國傳統文化的解構,是為了超越中國傳統文化。德里達超越的是邏各斯中心主義,因為他面對的是西方形而上學的傳統;魯迅超越的是中國傳統文化,因為他面對的是西方文化的強勢和中國傳統文化的腐朽。
否定的價值。德里達著作等身,幾乎將西方重要的哲學家批評了個遍。他的工作總是著眼於否定性的批評,透過否定開拓出新的知識的疆域。魯迅一生都是在批評中度過,他的雜文、他的論爭,使他一生的思想籠罩著否定性的氣氛。解構,決定了他們總是從否定既有的事物入手,從既定的秩序中出發。對於既有的知識,他們是否定性的價值。當然,這否定不僅是指簡單的否決,它也包括懷疑和重估。懷疑是還沒到達的否定,而重估則是否定之後,它包含了否定。
無窮的可能。用一個正確的事物代替一個錯誤的事物,這不是解構。解構不是用一物代替另一物,而是指出現存事物的不完全可靠,以解放出更多的可能性,並將這些可能性留給未來。德里達用“延異”解構現象學的“本原”,但延異並不如“本原”一樣為實有之物,它只是一種可能性,事物的一個特點。在未來的時空中,我們可能根據自己的理解在“延異”中填入新的事物,儘管這種新事物也許只能滿足自己的理解。魯迅只是告訴我們,伯夷、叔齊並不如我們之前所詮釋的那樣“忠”、“義”與高尚,他們的事蹟不過是偶然性的產物,所有的“忠”、“義”與高尚,不過是統治者出於鞏固權力的企圖所強加的解釋;上古令人敬畏的、黃金世界般的歷史,也不過是統治者一種自我標榜的書寫,其客觀性並沒有得到認真的驗證,在女媧面前顯得十分渺小。德里達和魯迅只是告訴我們去否定、去懷疑,卻並不告訴我們世界的答案,他們告訴我們世界“並不是這麼回事”,卻並不回答“到底是怎麼回事”,無窮的可能,留給了未來、留給了我們,留給了讀者。
區別之處
儘管如此,魯迅與德里達的區別仍然是明顯的。這些區別同時也是文學解構與哲學解構的區別。
物件不同。德里達緊緊糾纏的是西方哲學的主要問題,晚年也轉而關心政治、法律、倫理等問題。這些哲學問題或從哲學問題引伸出的社會問題,是哲學解構必須面對的課題。而魯迅面對的是中國傳統文化。在體系繁雜的中國傳統文化中,魯迅沒有、也不可能去面面俱到地批評,哪怕是他佔了大量精力去寫作的雜文,也沒有窮盡中國傳統文化的所有問題。他只是抓住文化中的“神話、傳說和史實”進行解構,因為這些“神話、傳說和史實”在中國傳統文化體系中具有“源頭”式的意義,抓住它們,就抓住了問題的關鍵,從而以“四兩撥千斤”之勢對整個中國傳統文化進行顛覆。
手法不同。德里達解構過程是一個哲學思考的過程、運用邏輯思維的過程。面對數千年西方邏各斯中心主義傳統,德里達要從中發現其邏輯漏洞,沒有十分嚴謹的思維是難以達到的,這也就是為什麼德里達的著作十分難懂的原因。他必須首先滲透到西方哲學龐大的物件之中,附著在物件的思維過程之中再進行自己的獨特見地的思考,這樣的行文難免晦澀。作為文學解構,魯迅要用形象的力量達到解構舊文化的目標。而舊文化本身歷來是十分莊嚴、神聖的,魯迅只有採取“反其道而行之”的辦法,用“油滑”對抗神聖、用戲擬對抗莊嚴、用新故事對抗“舊文字”、用生動的日常化的形象對抗乾癟的符號化了的“神話、傳說與史實”,從而完成解構任務。
指向不同。德里達是在哲學的領域進行的學理推演,他要打破的是形而上學的傳統,將人們的認識從既定的西方哲學傳統體系中解放出來,為形成“眾聲喧譁”的無中心的局面作最後的學理準備。而魯迅的文學解構是在用西方理性改造中國舊文化的背景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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