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第25集《佛法修學概要》(第3/5 頁)
來歸依你了。每一個人過去生結的法緣不同,他跟你可能沒有法緣,但是因為你自己說的,你是一個聖人,造成一種盲目地崇拜,他本來應該法得度的,結果他失去了一個得度的機會。因為你破壞整個佛教的因緣,你把人放在法的上面。
所以佛陀在《楞嚴經》上說,即便你是聖人,雖然你沒有打妄語,也不可以宣說你是聖人,因為佛陀的意思是不能強調人,每一個人都是凡夫,眾生的因緣,讓它自己去運作。
在禪宗裡面就特別有這種情況。這個人跟臨濟宗有緣,他一聽就開悟;另一個人在臨濟宗裡面,參了三個月沒有開悟,到了曹洞宗馬上開悟。同樣一個道,但是善知識表達的法不同,他契他的機,過去生跟他結過法緣,所以你今天宣說你個人的果證,就打亂眾生一種正常的緣起,每個人都來親近你,但不是每個人都跟你有法緣,你耽誤了他學佛的因緣時間。
所以佛陀規定,所有的人,一旦你來到末法時代,要把你的本地風光收起來,你過去生是怎麼回事,通通不能講,每個人都扮演一個正常的凡夫。靠這個法的因緣,各有各的定位。
這個地方,不能打大妄語的意思就是說,必須把法放在最高,人是在法的下面。你打大妄語,你就錯亂了,個人崇拜多於法,這時佛教就亂了。這是第一個,你擾亂了眾生學佛的因緣。
第二個,感應神通。這個過失更嚴重,你破壞眾生緣起的正見。我們的離苦得樂來自於皈依法,內調妄想,外斷罪業,都是依法修學。你今天講感應神通,讓眾生追求一個相,一個不可思議的相狀,這個相狀救不了他。我們承認你好好地修學,整個過程會出現一些不可思議的相狀,但這個相狀只是一個過程,它是一個副產品。
佛教也承認感應神通,但是重點不在這個地方,因為你有法,你才有這個功德相,現在是捨本逐末,講感應神通,大家打佛七時,就不專心聽佛號了,就是在看:欸,佛什麼時候出現?就很容易著魔。
諸位!你有法才有相。因為他如法地去安住佛號,所以才去感應佛陀,根本在法。你現在追求相而輕法,這叫作捨本逐末。這破壞了整個眾生的緣起正見,是因為有法才有相,不是先有相再有法。你先談感應神通,刺激大家向外攀緣,糟了!大家不再注意自己的五戒十善四諦十二因緣的法,大家不管自己的法,只追求那個相,這就是破壞眾生緣起的正見,你把他的善根破壞了。
所以這兩個過失很重。第一個,擾亂眾生的學佛因緣;第二個,破壞眾生內心的善根。為什麼你要付出代價?宣說大妄語的人,你的戒定慧功德必定失掉,因為你過失太重了,就是這樣一個情況,叫上品不可悔罪。
我們再往下看,中品罪跟下品罪,請合掌。
向天龍鬼神說證果等,彼領解;向人說證果等,而言不了了,前人未解;向聾痴不解語者說——中品可悔罪。
向不解語畜生說,發心欲言而未言——下品可悔罪。
我們先看中品的可悔罪,這個過失比較輕。就是說,它不會馬上去破壞你的善根,但是如果你不懺悔,長時間的累積,也可能會破壞善根,這是中品。
就是說,你不是針對人,你向天龍鬼神說證果等,對方理解。為什麼向天龍說的是同樣的話,不是針對人,他的過失比較輕呢?因為這些人不是法器,他根本就很難修行,所以你這樣講,他聽懂以後,反正他也不能修行,所以你就沒有所謂擾亂他的學佛因緣,也就沒有所謂破壞他的正見的問題。因為他根本就沒辦法修行,他聽你發心欲言而未言,對他有聽沒有聽的影響不大,所以是中品。
向人說證果等,但是對方沒有聽得很清楚,沒有真實地理解,沒有對他構成一種實質的傷害,這個是中品;向聾痴不解語者說,他是個聾子或者是一個愚痴的眾生,你講什麼他聽不懂,當然這個對他的傷害就輕了,這是中品可悔罪。
我們看下品。
向畜生說那更輕了,或者你發心欲言而未言,這個就是下品可悔罪。這個責心懺就可以了。
我們看這裡有一段很重要,看蕅益大師的補充說明。蕅益大師在講妄語戒時,他特別提到“增上慢”,我們把它念一遍再解釋。
若功夫稍稍得力,不知法相,謂證果等,本無欺誑之心,名增上慢,不失戒體。然須請教師長,先達抉擇是非,殷勤悔過,舍其有所得心,精求真正出要,方免沉墜耳。
假設你修行很用功,而且有某種的相應,但是你不知道整個修行的次第,這種果證的法相。你說,我證得唸佛三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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