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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處總是說對寶釵是敬重,是欽佩,不敢褻瀆;對黛玉呢,他首次表明:是喜愛她的才思,而非美容豔態。這一點,對理解《紅樓夢》,就太重要了。
第三是,釵、黛雖有不同,但都是可以令人迷眩纏陷的危害“天下”者,都須“戕”其姿而“灰”其竅,不然“天下”是不得安然的。注意,這只是講他的一時之“悟”,而並不是真的從此“改悔”——那就不會有《紅樓夢》這部書了。
第四是引出這一“悟”,物件全由“釵玉花麝”這兒,說來說去,只不干涉湘雲一字!
為什麼?為什麼?
請你解一解,思一思,找找自己的答案——這答案以前曾經念及悟及嗎?這才是我此刻引錄此一奇文的最大的目的。
——至此,聰明的讀者至少也會有點兒明白了:原來,湘雲是“另當別論”的。也就是說,寶玉與湘雲的緣分、情分,都不與釵、黛等處於同一個“層次”“等級”上;既非美貌一端,亦非才情兼擅——早已超越了這些“戀愛”的“標準”。
如果讀不懂這一關鍵之點,就必然要疑惑,以為我講湘雲在書中的重要性是什麼“抬湘抑黛”的“偏見”,因而為那林姑娘打抱不平,忿忿然,不知我這是怎麼回事了。
我謂湘雲與寶玉的關係已然“超越”了釵、黛二人者,是說寶玉與釵、黛相見時早已與湘雲相處很久了,緣分已定了。而釵、黛來時,寶玉與她們還要“從頭”再講十分“客氣”式樣的新的情緣,那深淺親疏厚薄太不一樣了,簡直沒法構成什麼“比較”,但這一切雪芹不寫,書中無有,故一般人是悟不到的——原因在於這部書本來即與別的通常的小說大有差別,它有“書前書”和“書外書”——此即構成它所以成為“自傳”性小說的重要標誌與“體例”,一般小說寫法——“敘事法”是不能有這種現象的。講《紅樓》藝術,須先明此義。因此之故,也就連帶悟知:什麼叫做“識分定”,什麼叫做“情悟”。
這段“續《莊》”,在全書中可謂奇文中之大奇,也是雪芹逞才抒悶的一大得意之筆。最要看他對“釵黛花麝”等每個人的“特點評價”、“品格定位”,有趣得很!他說釵屬仙姿,黛唯靈竅;這一切,據脂批雲,是繼“禪悟”之後的“道悟”,這兒他在群芳諸豔中對湘雲是怎麼樣說的?最值得注目了:從第八回“金鶯微露意”、“黛玉半含酸”起,焦點展開於釵、黛二人之間;到第二十回湘雲一到,方才變為“三人行”了,但釵、湘絕無“矛盾”“紛爭”可言,還是黛之於湘,湘之於黛,雖不構成互“嫉”,到底湘雲之心不愉快了,讓奶孃周嬤嬤收拾衣包要回家了!黛玉聽她一口一個“愛哥哥”,自然不無所感,書裡雖無明文,但聽湘雲對黛玉的“評語”,也就可見一斑了:“大正月裡少信嘴胡說,這些沒要緊的惡誓散話歪說,說給那些小性兒、行動愛惱的人,會轄治你的人聽去,別叫我啐你。”這弄到湘雲與寶玉有了誤會,是個“表面文章”,內裡自然是另有緣由了。
卻說“四個人難分難解”之際,就到了“夢兆絳芸軒”和“情悟梨香院”。這回書,暗定全書的大章法、總格局:黛、釵、湘的“三部曲”。
押韻就好
寶玉和薛蟠,也是我所說的“大對稱”章法中的一項對稱法。你若只看到他們二人的差別,還是不能真正理解雪芹的筆意——要看到差別之外也有“知己”、“莫逆”之感,才算會讀《紅樓夢》。
說到差別,不用多費“文章”,只看兩個人對待柳湘蓮的心態和動態,就洞若觀火了。湘蓮何如人?一表人才,風流俊雅,多才多藝,能歌能舞——貴公子之中高品人物也。寶玉對他是愛重、傾慕、繫念、悵望——不能多聚、多談,恨自己不能像他那樣可以做一名“儒俠”而遨遊江海,同為少年英傑,一展才華抱負。
薛蟠則不然,把柳公子錯當成彼時人賤視侮辱的“戲子”。這並非“識力”問題,是精神世界的不同。
寶玉與薛蟠交情不淺,並非由於姨親之誼。他們的一切如此不同,並非“同氣類”的“吾輩”,可是倒很談得來。薛蟠人稱薛大傻子、阿呆、呆霸王……,他竟能“賞識”寶玉,一次薛呆兄得了四樣難逢的珍品:暹豬、魚、瓜、藕,專誠為寶玉設宴,說出了一句話:“……這四樣東西難得。我想只有你配吃。”你看,這確是太看得起寶玉——口說不清,但心知其為人之不同凡品,固甚顯然也。
原來呆兄並不是一個“戲中小丑”或“反面人物”。那樣看,就是不懂雪芹文心筆意了。因為“簡單化”是無緣與雪芹“會心不遠”的。這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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