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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膝下跪”( get down on one knee )和“雙膝下跪”( get down on one’s knees ),與其說是外交禮儀之爭,其實更像一場無聊的文字遊戲。
魯迅先生在討論翻譯問題時,曾以“跪下”是否要譯作“跪在膝之上”以及“天河”是否要譯作“牛奶路”為例,指出處理該等譯文需“不像吃茶淘飯一樣幾口可以咽完,卻必須費牙來嚼一嚼”。我個人的咀嚼結果是,在一個客體面前採取跪姿,不論禮儀的象徵性還是道德之內涵,僅以人體工程學觀之,最基本最直觀的功能,無非就是使主體在物理高度上顯得比客體要低。故不管“北跪南揖”,“單膝下跪”還是“雙膝下跪”,功能上都是要讓自己顯得比對方矮半截。
據《 事林廣記 》:“凡揖人時,則稍闊其足,其立則穩。揖時須是曲其身,以眼看自己鞋頭,威儀方美觀。揖時亦須直其膝,不得曲了,當低其頭,使手至膝畔,又不得入膝內。揖時須全出手,不得只出一指,謂之鮮禮。揖尊位,則手過膝下,喏畢,以手隨時起,叉手於胸前也。”可見“曲身直膝”也好,“曲一膝,曲雙膝”抑或“身膝俱曲”也罷,皆是以身體高度上的差異來體現等級、尊卑和權力的秩序,對於施禮者而言,共同的潛臺詞就是——I服( 伏 )了You!
I服了You!(2)
揖和跪最本質的不同之處,在於後者豐富的互動性及其給主客雙方帶來的高度快感。被跪方的快感,來自於對下跪姿勢予以還原或是保持的決定權。以近來備受爭議的麥當勞“下跪”廣告為例,賣方的快感得自於以“365天的優惠”之承諾向那個“因錯失良機而心痛的下跪猥瑣男”下達“平身”命令之權力;下跪方則以運用這一體位而達到某種訴求為樂。“跪求”者,可求助、求命、求財( 請求延長打折期 )、求愛——阿Q在向吳媽提出“我和你睏覺,我和你睏覺!”的要求時,不也“忽然搶上去,對伊跪下了”嗎?
當然,下跪也可以是一種以柔克剛的要挾——“你若不允,打死我也不站起來”。磕頭如搗蒜,雖說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但大不了我出蒜泥,你出白肉,風險是夠大,但在“誰把誰吃掉”的意義上,終究還是值了。
第三次是廣告
反之,下跪者和被跪者之間的互動若一旦失去默契,下跪行為本身也就隨之而喪失了全部的快感和意義。
《 官場現形記 》裡的清軍艦長蕭長貴與英軍艦長會面之前,因獲悉“那位外國來的帶兵官是位提督大人”,因而認為“咱們都是按照做屬員的禮節去見他。依著規矩,他是軍門大人,咱是標下,就應該跪接才是”。熟悉洋務的六合縣知縣梅仁經反覆勸阻無效,遂出言恐嚇道:“就算你行你的禮,與我並不相干,但是外國人既不懂得中國禮信,又不會說中國話,你跪在那裡,他不喊‘起去’,你還是起來不起來?”這番以“失去互動性”為核心的恐嚇結果是:“蕭長貴一聽這個話,不禁拿手抹著脖子,為難起來。”
想當年,英國公使馬戛爾尼為“協議關稅、自由貿易”而來,為“單膝下跪”還是“雙膝下跪”而辯,最後鎩羽而歸;兩百年後,美國“公使”麥當勞以全球化和自由貿易的受惠者身份不遠萬里來到中國,卻反過來虛擬了消費者向它下跪的一幕,廣大中國消費者心中,難怪會大有乾隆爺當年“朕心實為不愜”以及“此等無知外夷,不值加以優禮”之同感。不過,我深信麥當勞並無刻意矮化消費者之意之膽( 事實上麥當勞連討好中國消費者都來不及,嬉皮笑臉的麥當勞大叔,看起來更是不介意隨時向顧客下跪 ),M記和李奧貝納只是因愚蠢而不經意地在獸道和人道、“夷夏”及南北之別、消費主義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我國廣告法有關規定 )、“膝下有黃金”還是“跪下( 就 )有黃金”以及全球資本主義和民族主義之間,擺了包括他們自己在內的所有人一道,進行了一場“過於誇張,生硬搞笑”( 麥當勞道歉語 )的解構。
馬克思在《 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 》一開頭便講:“歷史總是重複自己,第一次是作為悲劇出現,第二次則是笑劇。”我們若相信歷史真的因全球化而已終結並不再重複,那麼也就不會再有悲劇也沒有笑劇——第三次又是什麼?我認為,歷史很可能終結於一部拉康意義上無比“淫蕩”的A片,我指的正是麥當勞名為“追債篇”的電視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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