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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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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個人來殺;如果天下人都贊成,天下人都會殺你。損人利己的結果,豈非自取滅亡?

□ 這個推理好!損人利己的問題,恐怕正在這裡。你損人利己,別人也損人利己,最後是大家都受損,包括主張和實行損人利己的人自己。所以,損人利己,是絕對不能提倡的。它對社會,對大家,對每個人都不利,都是損害和禍害。但是,我們並不能因此就認為巫馬子死定了,不是還有反對他主張的人嗎?

陸 愛,有沒有商量(3)

■ 是的。反對的人又會怎麼樣呢?墨子說,他們會認為你妖言惑眾,也要殺你。所以,有一個人反對你,就有一個人來殺你;有十個人反對,就有十個人來殺;天下人都反對,天下人都來殺。贊成的人也殺你,反對的人也殺你,想想看,你巫馬子是不是死定了?

□ 不能這麼說吧?

■ 為什麼不能?

□ 主張損人利己雖然不對,也不能就治人家的死罪呀!再說了,巫馬子是把他的主張說出來了,這才被人追殺。如果他不說只做呢?要知道,咬人的狗不叫,會叫的不咬人。那些真正損人利己的傢伙,幾乎從來就是隻做不說的。巫馬子,充其量不過是“會叫的狗”。他也就是說說而已,未必真幹。你把他殺了,豈非製造冤案?

■ 這也正是墨子的問題,他總是喜歡把話說死,說絕,結果往往留下漏洞。

□ 還有什麼漏洞?

■ 墨子為了證明無差別、沒商量的“兼愛”是對的,有差別、有商量的“仁愛”是錯的,設定了兩個概念,一個叫“兼”,一個叫“別”。兼,就是人與人無差別。別,則是有差別。由此,墨子邏輯地得出結論——兼則愛,別則恨。不兼則不愛,是愛就沒商量。

□ 這個結論又是怎麼推出來的?

■ 墨子問,現在天下這麼亂,壞事這麼多,是什麼原因?是因為這些人愛別人、幫別人,還是因為他們恨別人、害別人?相信大家都會說,是因為恨,是因為害。那麼,這些恨別人、害別人的人,是把別人看得和自己一樣呢,還是認為有差別呢?肯定是有差別。可見主張“別”,就會恨。恨,就會害別人,天下也就會大亂。相反,天下太平的時候,誰都不欺負誰,誰都不傷害誰,誰都不壓迫誰,是什麼原因?相信大家都會說,是因為愛,是因為幫。為什麼愛?為什麼幫?因為把別人看得和自己一樣,沒有差別。所以,有差別的“仁愛”是錯的,無差別的“兼愛”是對的。

□ 不見得吧?害人並不一定因為恨。比如小偷去偷東西,是因為恨那些物主嗎?恐怕多半不是。同樣,國與國相互戰爭,家與家相互掠奪,人與人相互殘害,我看也不是因為恨,而是“資產重組”的“利”所使然吧?

■ 對!損人一般都是為了利己,跟承認差別沒有必然聯絡。

□ 而且,主張無差別,也不一定就彼此相愛;主張有差別,也不一定就相互仇恨。他們也可以不恨不愛、不聞不問,老死不相往來嘛!

■ 哈,這正是道家的主張,我們以後再說吧!

□ 顯然,兼則愛,別則恨,治亂因於兼別,是說不通的。墨子的邏輯,確實有問題。

■ 但是,他和巫馬子的辯論,卻是一腳踩痛了儒家的雞眼。

除非掉進井裡,還得愛有商量

□ 墨子怎麼就踩痛了儒家的雞眼呢?

■ 要害就在巫馬子的話——我愛自己,肯定超過愛父母。

□ 不大可能吧?巫馬子不是儒家之徒嗎,怎麼會說這樣有違“孝道”的話?

■ 所以馮友蘭先生推測,這“大概是墨家對儒家的誇張之詞”。

□ 我看也是墨家編出來的。

■ 問題是,不管有沒有巫馬子這個人,也不論他說了什麼,“愛我身於吾親”這句話,都可以邏輯地推匯出來。因為按照儒家的理論,愛是因為親,親是因為近。越近就越親,越親就越愛。如此說來,最多的愛,豈非該給自己?憑什麼愛父母就該超過愛自己,也超過愛一切人呢?又憑什麼對父親的愛,要超過母親?還有,君主跟我們,既不親,也不近,憑什麼要給他最多的愛?這可沒道理。

陸 愛,有沒有商量(4)

□ 那儒家怎麼答辯?

■ 沒有答辯。孟子只是說,不這樣,就不是人。在孟子那裡,“不是人”的思想家有兩個,一個是主張“兼愛天下”的墨子,一個是主張“一毛不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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