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3/4 頁)
的楊朱。
□ 孟子怎麼罵他們?
■ 孟子說,楊朱主張為我,這是“無君”;墨子主張兼愛,這是“無父”。“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必須堅決反擊。其中,就包括講清楚為什麼仁愛是對的,兼愛是錯的。
□ 孟子怎麼講?
■ 辯論。墨子跟儒家之徒辯,孟子就跟墨家信徒辯。跟孟子辯論的這個墨家信徒,名叫夷之。不過這次辯論,雙方沒有見面,是託人帶話。夷之說,你們儒家不是一再講,古代的聖人愛護民眾就像愛護嬰兒嗎?可見“愛無差等”。
□ 這話什麼意思?
■ 因為嬰兒都是一樣的。愛民如子,就是把民眾看得和自己的孩子一樣,看成一樣的人,這難道不是“愛無差等”,不是“兼愛”嗎?
□ 孟子怎麼答辯?
■ 孟子說,墨家不過是鑽了一個空子。比方說,一個嬰兒在地上爬,眼看就要掉到井裡去了,任何人都會上前去救。墨家以為,這就證明了“愛無差等”,證明了人人都有兼愛之心,其實不是的。
□ 那是什麼?
■ 是“惻隱之心”。惻隱之心是人人都有的“天性”。只要是人,就會有惻隱之心(請參看《相信無盡的力量》)。因此,只要是人,就不會見死不救。這個時候,處於危險之中的嬰兒是誰家的孩子,已經不重要了。沒有人會在這個時候,還考慮人與人的差別。
□ 人與人的差別既然是可以不考慮的,為什麼還要主張有差別的愛呢?
■ 因為在儒家看來,沒有差別,就沒有禮義,沒有廉恥。比方說,男人和女人,要不要有差別?孟子就認為要。不講男女之別,那就是禽獸。正因為男女有別,這才必須“授受不親”。但是,如果嫂子掉進水裡了,請問拉不拉她?
□ 當然要拉。
■ 孟子也認為要拉。孟子說,嫂子掉進水裡了還不趕快拉一把,那就是畜生(嫂溺不援,是豺狼也)。但是,你能夠因為救了嫂子,就說愛嫂子和愛老婆一樣嗎?你能夠因為這回拉了嫂子一把,就從此天天和嫂子牽手,親密無間嗎?
□ 哈哈!不能。
■ 所以,嫂溺而援之以手,不是“兼愛”,而是“惻隱之心”。也所以,孟子只會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絕對不會說“妻吾妻以及人之妻”。
□ 但是,別人的老婆掉進水裡了,還是得趕緊拉一把?
■ 對!這就是儒家所謂“經”與“權”。經,就是經常,也就是原則。權,就是權宜,也就是變通。比方說,原則上必須“男女授受不親”,但在特殊情況下,該拉還得拉一把。這就叫“既有原則性,又有靈活性”。這就是儒家的主張。
□ 也就是說,在通常的情況下,還是愛有商量?
■ 是的,除非所有人都掉進了井裡,這當然並不可能。所以,儒家認為,在通常的情況下,還是要講有差別的“仁愛”。更何況,在孟子看來,愛有商量,不但是禮義廉恥,也是人之常情。孟子說,墨家的那位信徒夷之,當真相信愛鄰居的孩子,能夠和愛哥哥的孩子一樣嗎?不可能吧?
□ 換句話說,兼愛沒有可能性?
■ 墨子認為有可能,孟子認為沒可能。所以,這場爭論結束不了,還會引發新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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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走東門,進西屋;打左燈,向右轉(1)
以利說義,正是墨家高明深刻的地方
□ 兼愛能不能實行,是大問題嗎?
■ 是。事實上,倫理學的核心問題,就是道德的“如何可能”和“怎樣可能”。任何道德,倘若沒有可能性,也就沒有任何意義。更何況,“兼愛”是要用來“救市”的。如果不能實行,豈非白說?
□ 但在孟子看來,兼愛根本就不可能?
■ 是啊!對所有人、一切人,都一模一樣地愛,怎麼可能呢?任何人,愛自己的孩子,總比愛兄弟的孩子要多一些;愛兄弟的孩子,也總是比愛鄰居的孩子要多一些。這是每個人的經驗就可以證明的,根本就不需要討論嘛!能夠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很不錯了。所以,還是以“親親之愛”為出發點的仁愛靠得住。
□ 道德主張,一定要靠得住嗎?
■ 當然。請問,道德是什麼?是人與人之間行為的規範。如果靠不住,怎麼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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