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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與改革
世間回覆正常後需要統理的:
一、毀滅所有罪惡存在根據:房屋物品,集中建造統一大小所需極限模式的房屋和必備衣食住行用具所需,其採取預支,其後規定合理時間統一歸還。
二、分配後食所產必備土地,規格產量無論如何採用合理長寬同等正方體為地塊分配,其地塊必須適理以供應其分配者無論自然災害引起的:乾旱、水澇、疾病、蟲害都能保障起馬的溫飽預防(著者目前認為關於用地分配可以採用於肥沃開闊平面地塊中每者統一大小按照稱謂數字排列分配,而食用地塊可以與居住地塊結合在一起統一一個正方體領地圈內分配)。
三、分配者必須明確知曉承擔以上改方法承擔所必須負責的自身責任,從而做到敢作敢當頂天立地。
四、罪惡無論何時都不該存在等衍生道理為明確,必須做到眾所周知,例如兩者愛情只能有兩者,貞潔不可破,破唯被破者能行愛情,其別不能,但亦可選擇單身。
五、劃定一定地域成為正理之所,為預防罪惡暗生,必須極度做到公正;另外還可以建立網路採取統一分配責任而後開啟同樣世界範圍之內的正理審證之所,只要明確一切歸還其本質。
六、合理確立親屬關係負責責任所需行,尤其是生者和被生者關係(著者建議書中基本以言如是想知明確詳細方案可以下載txt檔案使用閱讀編輯軟體搜尋關鍵詞句)和雄雌雙方孕育生者過程中雄者對於雌者懷孕過程中腹部膨脹以及出生所受之苦的解決方法(關於孕育之事如是非要著者有個說法著者目前所想法中只能提供三個選擇:一、被生者用孵育器孕育,雌者負責雌北生者孵育所需任何事物,雄者負責雄被生者者孵育所需任何事物。二、雌者孕育雌被生者,雄者經醫學手法孕育雄被生者。三、雄者負責雄雌被生者到成年全部或者其四分所需中食住行三份。若還是非要著者舉其中一個較好的方案著者目前認為第三法案後者可行性比較合理較為簡明)。
七、 統一所名稱的稱謂為數字,排列絕無一致避免混淆萬事才簡明為基,像個體名稱所謂前後數字多少由明確知曉的生出日期為定,其別採取合理方式,例如地域區內名稱可以採用以正方形形式概謂其地域區內大小如是地為一百平方大小皆長寬為十一地而後十地一方、十方一區、十區一域如此標明換算,從而明確解決地域糾紛。
八、合理廢除不應存在事物,如著者自身認定所謂教育實則引導可以採用自選,不過次措施必須在以上第四項完全實行明理,並且有明確簡明簡單明白能夠成就知識來源之所。
九、極限削弱唯一組織即此九項統籌機構任何被賦予多餘不必定要存在統籌即無限接近凌駕事物,當然不使其任何組織存在為最好,不過如是遇到緊急萬不得以特殊情況產生組織,這恰似有情於理情有可原(選舉可以以居住點為中心為集結地才有身份證公證之中擺明任何細節進行明擺投票)?
(合理基本方式為採取投票比較合理)
十、以選舉出明確法律生效日期做到簡明才能達到有條不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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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與相對
〇、人及頂天立地光明磊落者及書中所述中立善良者
一、不該存在及唯毀滅抹殺及該搓灰碾骨死所屬
二、只要不犯罪惡籠統概意下的欺騙剝奪殺害所屬,那麼任何一者對無罪者造成任何欺騙剝奪殺害都屬不應該存在及第一條所屬。
三、衣食住行個體所需未自身製造都屬罪惡及不應該存在所屬。
四、世間只需要一個組織以供不時之需應急,而如是有其別所都屬不應該存在。(組織者有兩者或兩者以上共事都如是所屬)
五、 欺騙剝奪殺害所造成的本不應該存在的罪惡所者,其們即使化為不存在,然亦無法磨滅其造成本不應該存在事件的罪孽。
六、對於罪惡者最後的懲戒方式是死亡,因為死亡就接近與其罪惡相對與人的本質本不應該存在。
七、預防罪惡最好的方法就是,除了抹殺罪惡者外還有對不明善惡因果之屬遠離。
八、最終的追求無非是:自由、幸福、快樂。相對的最厭惡的事物無非是:欺騙、剝奪、殺害。
九、親友取決於信任,信任取決於認同,認同取決於善良,相對的仇恨取決於不信任,不信任取決於不認同,不認同取決於罪惡。
十、行為的始端在觀與想,如是事物衍生有相對之下,有者看到罪惡如何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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