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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見不得任何流血事件的人,會堅持以他們自己的嗜好來界定規則。他們會用‘大不可能’這個字,來當作譴責的標記。因此,不分青紅皂白的人就被他們給唬住了,以為‘大不可能’等同於‘拙劣’。
“我想這麼說並不為過:拿‘大不可能’這個字眼來咒罵偵探小說,是最不恰當的事。我喜歡偵探小說,有很大的原因是因為書中大不可能之事。A被謀殺,B和C是最大的嫌疑犯,在這種情況下,一臉無辜的D卻是兇手,這就是大不可能之事;但他偏偏是兇手。G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而且還有其它人的擔保作證,但他卻是幹下此案的真兇,這叫做大不可能之事;結果他竟然是。偵探在海邊拾起零星的煤灰,這些瑣碎的小東西居然隱藏著重要線索,這也是大不可能之事,但實情卻是如此。簡單說,你會發現‘大不可能’這個字眼,隨著故事的發展,將逐漸失去意義,甚至可說是個笑話了。反正在事件落幕之前,什麼事都是大不可能。如此一來,如果你希望兇手人選,非得是某位可能性極小的角色(咱們這些守舊派,都會這麼想),那麼到是沒得抱怨了,因為在所有嫌疑犯當中,他的動機的確最不可能、最沒有必要、也最不明顯。
“埋怨‘這種是不會發生!’,或對只露出半邊臉的惡魔、帶頭巾的幽靈,和美豔懾人的金髮美女心存不滿時,你在表達的只是:‘我不喜歡這種故事’。這種反應是非常正常的。既然不喜歡它,當然可以理直氣壯地說出來。不過,若是拿這種喜好與否的問題,當作評斷故事價值、甚至可信與否的標準,那麼你等於在說:‘這一連串的事情不能發生,因為我無法從中獲得樂趣。’
“那真實的情況究竟是如何呢?大部分的人都喜歡上鎖的房間。但是——這裡有個麻煩的爭議點——連這一類的書迷,都時常心存質疑。我樂於承認自己也是如此。所以就目前情況而言,我和各位是站在同一陣線上,讓我們來看看其中有什麼道理。一但上鎖房間的秘密被解開時,為什麼我們會半信半疑?這絕非是疑心病太重在作祟,而單純只是我們會莫名奇妙地大失所望。在失望之餘,這樣的感覺,自然而然地發展出一種不客觀的想法,然後便說這整個故事不可信、不大可能,或是太荒謬了。
“簡言之,這的確是事實,”菲爾博士舉起雪茄,大聲說道。“今天O'Rourke所告訴我們的魔術戲法,的確是在現實世界中上演著。天啊!各位先生,連真實事件都被我們嘲笑了,那麼虛構的故事會得到何種待遇呢?每一件發生過的事實,每一次魔術師又巧計得逞,都使得這類騙術更無所遁行。這種情形若放到偵探故事裡,我們會說它無法叫人相信;但若發生在真實生活中的話,我們雖仍勉強相信,只是也不免會高呼‘答案太令人失望’!其實說穿了,兩種失望之情,原因卻是一樣——我們的期望太高了。
“你們想想看,由於呈現出來的效果太過神奇,我們不知不覺也期待它形成的過程充滿驚異。於是,當我們知道那根本不是魔法時,我們就大罵其無聊透頂。這種心態實在不公平。再者,對於故事中兇手的部分,我們最不該譴責的是他怪異的行徑。整件事該檢驗的重點是,這殺人詭計真能執行嗎?假如可以,那它以後會不會被執行,便不需列入討論。某人從某個上鎖的房間逃出來,是嗎?既然他可以為了娛樂我們而違反自然的法則,那他當然有權利行為暴戾乖張!如果有人自願表演全身倒立,那我們實在很難強求他一定得乖乖站在地上。各位,當你們要出言批評時,請記住我說過的話。你們儘可根據個人品味,提出‘結局乏味無趣’等等的感想,然而,如果要要指責故事情節大不可能、胡扯一通時,就得三思而後行了。”
“好了,好了,”哈德利挪動坐姿:“對於你的講課主題,我個人沒太多意見。不過,如果你還要堅持講解下去,看來是因為主題可適用於本案……”
“喔,那個啊?”菲爾博士一邊說,一邊擺出輕蔑的手勢,此舉叫哈德利瞪大眼睛。“那個部分啊?我一聽到教堂鐘聲,就明白怎麼回事了。嘖,嘖,那是一種訊號!我講真的,現在逃離房間之事,反而困擾著我。既然一絲端倪都沒有,乾脆我先來區分幾個不同型別,再為各位粗略描述密室殺人的各種方法。本案的犯罪模式,必定屬於其中一種型別。這是必然的!或許形式上有些出入,但不管相異處的差別有多大,它勢必為某些方法型別的變體。
“嗯!哈!現在,你的包廂有一個門,一扇窗戶,以及堅固的牆壁。在門窗皆關閉的前提下,要討論逃脫的方法之前,所謂有秘密走廊通往密室這類的低階伎倆(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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