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1/4 頁)
我自己有這種感覺)。我能做的全部只是幻想著任何可能的‘假裝遊戲’。”這其中的一切滋味,恐怕只有夢露自己才能體會吧。 這一段經歷對瑪麗蓮·夢露來說是刻骨銘心的,以至於在她逝世前一年——1961年,訪問墨西哥兒童院的時候觸景生情,忍不住失聲慟哭,並向兒童福利部門捐贈了一筆為數不小的款項,她動情地對人們說: “我在孤兒院住過,知道餓肚子的滋味。” 儘管生活非常艱苦,但諾瑪的身體長得很快。9歲時,她身高就已經達到163cm,比其他同齡的孩子高得多,總會被別人誤認為已經年滿14歲。但是她很瘦,稚氣而俊俏,有一雙大大的藍眼睛和長長的睫毛。這個小姑娘在別人眼中已經是個亭亭玉立少女了。 孤兒院的女院長慈祥和藹。她非常喜歡諾瑪,經常把她叫到辦公室去聊天。她說: “諾瑪,你的面板很好看,可是太亮了。來,我給你擦點粉吧。”說著,院長就把諾瑪拉過來,把自己的香粉撲在小諾瑪的臉上。 “這樣就更好看了,孩子。你真像個明星!”院長高興地說。 但儘管諾瑪受到這樣的“優待”,她還是想家,想媽媽。“我們偷偷地逃出去吧!”她和其他的孩子商量。他們定好了日子,一起逃出了孤兒院的大門。可是,剛穿過孤兒院前面的的草地沒幾百米,便被抓回來了。 “別—別—別告訴院—院長。”諾瑪祈求道。
第一章:童年(4)
之所以說不成連貫的句子,一是因為緊張,二是因為在孤兒院生活的這段時間裡,諾瑪得了口吃的毛病。因為“孤兒”這兩個字,諾瑪感到深深的自卑,她覺得自己是沒人要的“棄兒”,再也不會有幸福的家庭,不能在爸媽的懷裡撒嬌,像一個正常的兒童一樣生活。本來就性格沉靜,現在,她變得更加沉默寡言,性格孤僻,喜歡一個人獨處。有人問她話,她回答起來也期期艾艾,說不流暢。時間一長,諾瑪口吃的毛病就落下了。 在諾瑪離開孤兒院以後,口吃的毛病漸漸地改了過來。但是她長大成人以後,遇到心情激動的時候,仍然常常口吃。在一次拍電影的時候,夢露突然犯了口吃的毛病,結結巴巴地,臺詞怎麼也說不好,急得導演大步流星地衝過來,衝她大聲喊: “怎麼搞的?你不是不口吃了嗎?!” 夢露當時羞愧難當。 四、成長 在孤兒院的時候,每逢星期日——不上課的日子,諾瑪都會興奮的等待著格雷斯來孤兒院接她出去玩。有時格雷斯帶她去看電影,有時帶她去做頭髮。每次,諾瑪都央求她帶她離開孤兒院。格雷斯沒有答應諾瑪的請求,直到諾瑪11歲時,她才開始再次履行監護人的職責,將諾瑪從孤兒院裡接了出來。 但是就在諾瑪回到格雷斯家不久後的一天夜裡,已經酗酒成性的戈達德喝得醉醺醺的回家之後,突然走到熟睡的諾瑪的床邊,脫掉衣服,按住諾瑪,企圖向她施暴。驚醒的諾瑪嚇壞了,本能地高聲尖叫,奮力掙扎。她的喊聲驚醒了全家人,才使戈達德的目的沒有達到,悻悻地回到他和格雷斯的房間。 這件事也嚇壞了格雷斯,第二天,她趕緊將諾瑪送到她的親戚家。於是,1937年11月到1938年8月,諾瑪又重新變成了“行李兒童”,再次像一隻行李一樣,從一家被拎到另一家,有些是格雷斯的親戚,有些則是陌生人。有的人家甚至僅僅領養她三四個星期。但是,經歷了孤兒院生活的她,對這樣的生活感到滿足,儘管領養她的家庭有時會讓她幹很辛苦的活計。 這個時候,在格雷斯的申請下,諾瑪的生活費由州政府承擔——每月20美元。但是這樣靠救濟金生活讓諾瑪感到自尊心被傷害了。因為她在學校時常常會碰到這樣的事情:一個不相識的女人,飛快走向她,對她說:“瞧瞧你可憐的樣子啊,抬起腳來。”她比量著諾瑪的腳,在本子上記下來,“鞋子一雙,”接著她問道,“有絨衫麼?”或者乾脆自顧自地在本子上寫著:“我想這小姑娘需要兩件外衣,一件上學時穿,另外一件星期日在家裡穿好了。”每到這個時候,諾瑪都會感到非常尷尬。 送給她的絨衫,是用棉紗布裁製而成的,樣式簡單而且常常不合身,穿在身上就像穿了一條麻袋。而鞋子的尺碼也很大,樣式呆板,諾瑪賭氣乾脆不穿。12歲的她已經是個大姑娘了,變得留心自己的外表、裝束了。在這方面她很有靈氣,能夠將簡單廉價的衣飾搭配起來,顯得自己非常漂亮。 無論諾瑪被領養到什麼樣的家庭,都從來不會挑食。領養過她的家庭都說: “真沒見過這樣不挑食的女孩子!” 這是因為她對領養她的家庭都心存感激。她很善良,對人很有禮貌。因為時常沉默寡言,便得了個綽號叫做“小老鼠”。偶爾她也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