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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童年(1)
一、身世之謎 1926年6月1日,瑪麗蓮·夢露出生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總醫院的產房裡。母親名叫葛蕾蒂絲·帕爾·貝克。當醫院裡其他的產婦看到沒有人來探視葛蕾蒂絲的時候,她們明白,這個長著一雙藍色大眼睛、紅棕色頭髮的、嬌嫩美麗的嬰兒是個私生女,一個遭遺棄的孩子。 葛蕾蒂絲是默片時代雷電華電影公司的膠片剪接工,也是個電影迷。因此,她在為女兒取教名時沿襲了曾經名噪一時的女影星諾瑪·泰爾瑪芝的名字,這也是因為這位母親本身與諾瑪·泰爾瑪芝有幾分相像。而小女孩中間的名字則源於簡·哈洛。因此,夢露跟隨母親的姓,以諾瑪·簡·貝克的名字受洗。 葛蕾蒂絲的情史使得夢露生父的身份難以確定,也使得夢露終生不能確定自己的生父是誰。她曾經說過,母親告訴她,她的生父在一次車禍中喪生了。可是後來,她仍遭到同學的恥笑,辱罵她是“私生子”。 然而,隨著時間的流逝,瑪麗蓮·夢露身世的真相慢慢浮出水面。1996年,隱姓埋名了幾十年的伯尼斯·米蘭克萊撰寫了《我的妹妹瑪麗蓮·夢露》一書。在書中,她首次披露了夢露不是孤兒的詳情,揭開了夢露一直迷霧重重,諱莫如深的身世之謎。 1916年,當時才14歲的夢露的母親葛蕾蒂絲就已經長得非常秀美,她聰明活潑,發育較早的身體已經開始散發出迷人的青春活力。這年,她認識了約翰·貝克,26歲的肯塔基商人。葛蕾蒂絲的美貌讓他一見鍾情,兩人開始頻頻約會,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很快,熱情似火的約翰·貝克就向葛蕾蒂絲求婚了,而那時她還不到15歲。夢露的外祖母德拉很高興女兒可以嫁給這樣一位家境殷實的商人,不會像她一樣承受失敗婚姻的打擊,獨自面對生活的艱難。因此,她把葛蕾蒂絲的年齡改為18歲,並且為他們證婚。 在最初的幾年裡,他們相親相愛,小家庭過得溫馨如意,女兒伯尼斯和兒子傑克相繼來到人世。然而1921年,19歲的葛蕾蒂絲突然提出離婚。 離婚之後,約翰·貝克帶著兩個孩子遠走他鄉。傑克因病早逝,而伯尼斯一直隨父親生活。1924年,22歲的葛蕾蒂絲認識了挪威移民的後代麵包師馬丁·愛德華·莫藤森。他們相愛了。很快,葛蕾蒂絲就與之結婚。但是不久,莫藤森就遺棄了她,儘管他們的婚姻直到莫藤森在一次車禍中喪生之後才宣告結束。但葛蕾蒂絲在莫藤森離她而去之後,就開始與汽車司機吉弗特約會。由於母親的感情糾葛,夢露的出生蒙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 這樣來看,夢露的生父最有可能是莫藤森或者吉弗特。雖然,葛蕾蒂絲對夢露說,她的父親在車禍中喪生了,這就是說她的父親是莫藤森——葛蕾蒂絲當時的合法丈夫。但是諾瑪仍然不能確定,也許也是不願相信父親是已經不在世上的莫藤森。諾瑪曾經打聽到吉弗特的地址,給他打過電話。接電話的是他的後妻,給諾瑪的回答只是一句及其傲慢的話“有話找律師說去”。這對於很想知道自己身世的諾瑪受到了很大的傷害。在夢露去世前的一年,吉弗特曾到洛杉磯給她打過電話,夢露避而不見,也用了同樣的話來回敬他。然而,這也許不能讓她受傷的心得到安慰。夢露在與好萊塢電影編劇羅伯特·斯萊澤短暫婚姻的結婚檔案上籤署的名字就是“諾瑪·瓊·莫藤森”。可見,夢露至少知道自己不是孤兒,而且也有可能明確了自己的生父是誰。 伯尼斯在19歲的那年忽然收到母親的一封信,才知道自己有一個同母異父的妹妹。她苦苦尋訪了十幾年,幾乎找遍了當地的孤兒院,才打聽到妹妹的下落。1946年,這一對同胞姐妹終於相見了,兩人悲喜交加,抱頭痛哭。找到親人的夢露內心卻十分矛盾,一方面,自己終於找到了親人,而另一方面,她的明星生涯已經開始。她不得不坦白地告訴姐姐自己內心的憂慮:“我一直對外宣稱自己是個孤兒,這件事盡人皆知。那些新聞記者死死盯著我的私生活,我的一舉一動都會被他們曝光炒作。如果他們得知事實的真相,那將會怎樣?我實在不敢想像。”殘酷的現實和生存的壓力迫使夢露對自己的身世進行了隱瞞,繼續保持了在公眾心目中的受害者形象。伯尼斯也是個善良、善解人意的女人,她答應了妹妹,保守秘密,對外稱她們只是朋友關係。 2001年,在紀念夢露誕辰75週年的時候,伯尼斯委託索斯比拍賣行,將夢露在1944年到1962年去世之前寫給她的一批書信公之於眾。這批信件再一次有力地說明,瑪麗蓮·夢露對自己的身世秘而不宣,從未洩漏過她有同父異母的姐姐的秘密,成功地維持了自己幼年是無依無靠的孤兒和受害者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