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律師(第2/2 頁)
方式,再一次進行問詢,並且,他要在場,保證當事人的權利不受到侵犯。
名律師,絕對是警察最討厭的人物之一,但是,他們也沒有辦法。因為律師的身份,代表著某種特權。尤其是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往常看起來不起眼的權力,反而成了罪犯的保護傘。
於是,警察拿來了飯菜,讓我吃飽後。先去看精神科醫生。在醫生確定我精神狀態已經沒有問題後,才再一次錄口供。
這次的口供,與之前大相徑庭,那個抱著筆記本打字的警察,每聽完我說一句話。就要抬頭看一眼。彷彿在他面前坐著的人,已經換成了另一個。而問我問題的警察,整個過程中,至少說了五次:“你之前不是這樣說的!”
每一次,律師都會很嚴肅的提醒他:“請不要影響我當事人對真實情況的判斷和敘述。否則到了法庭上,我們是不承認這些供詞的!”
警察被他搞的很無奈,最後帶著一份與之前完全不同的口供,氣急敗壞的摔門而出。
律師已經初步完成了任務,他必須離開這裡。取得一些基礎證據,來證明警察的證據是不充分的。只要抓捕令沒有下,最多四十八小時內,我就可以暫時離開這裡。
在律師離開後不久,二叔也到了。他已經從律師口中得知了事情的經過。在提到東莨菪鹼時,二叔說,這種東西存在於曼陀羅花中,是迷幻藥的一種成份。如果幕後真兇,是我們猜測的那個人。那麼這就很吻合了。一個擅長花降的人,利用曼陀羅花做點手腳,再容易不過。而我如此輕易就相信柳學姐,被她騙到屋子裡來,也顯得不尋常。二叔認為,柳學姐身上或許會有線索,他打算帶人去找一找。
我說:“那個人手段很高明,恐怕不太可能留下證據,而且他很危險,你要小心一點。”
二叔失笑,說:“什麼時候輪到你來提醒了?老實在這待著吧,叔很快就來接你。”
我被他故作輕鬆的樣子打動,說:“你就沒想過,萬一真的什麼線索都找不出來呢?”
二叔笑了笑,說:“那叔就把這裡炸了,然後帶你走!”
這也許是玩笑話,也許是真心話,我無法判斷。二叔離開了,他帶著人去找證據。我想,外面可能有一堆人,正在為我的事情忙活著。其實二叔在這個城市,也可以找到有分量的人,讓我提前假釋。但痞子學長和那具女屍的父親,在本地也有一定的影響力。二叔找到的人說,事情沒到最壞的時候,最好不要鬧的太大。先想想辦法,實在不行,再說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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