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律師(第1/2 頁)
見我一直不說話,那名警察來了火氣,拍著桌子說:“你以為不吭聲就能逃避刑罰了?告訴你,我們已經掌握了足夠多的證據,足以證明你就是殺人兇手。就算你一輩子不說話,法官依然會判你有罪,別想抵賴!”
我抬頭看他,說:“我要打電話。”
“打電話?”警察冷笑說:“給誰?幫兇嗎?還是那位警局的領導?沒用的,他能幫你開脫一件事,但不能永遠幫你。而且。這裡不是他的地盤,你能做的,只有認罪!”
我冷冷的看著他,話語像磨豆子一樣,一個一個的從縫隙中擠出來:“我說……我要打電話!”
也許表情太過猙獰,也許是考慮到我具備著某些“背景”,那名警察與我對視了一分鐘,然後把手機拿了過來,說:“倒要看看,你想耍什麼花樣。”
我再一次給二叔撥了過去,一次沒通,就繼續打。必須要打通,因為這件事已經不是個人能力所能解決的了,我需要二叔的幫助!連續撥打十數次之後,警察已經很是不耐煩。就在他想從我手中把手機奪走的時候,電話接通了。二叔比警察還不爽,說:“你小子缺心眼啊?打這麼多次都不接,還打個不停,我都快被震成老年痴呆了!”
我沒心思和他開玩笑。直截了當的說:“二叔,我被警察當殺人犯抓起來了,事情很嚴重,你必須來,否則。明年的這個時間,就可以提前為我準備紙錢了。”
二叔聽的嚇了一跳,說:“你小子胡扯什麼呢?什麼紙錢,你又惹什麼麻煩了?”
我抬起眼皮,看了眼站在旁邊的警察,說:“還記得那個痞子學長嗎?就是你打算收拾,卻提前被人收拾的那個。”
這麼一說,警察立刻不搶手機了,他衝桌子旁的同伴打了個手勢,然後轉身出門。不用想也知道,他是告訴同伴看好我,然後去其它地方監聽這部手機。敢把手機給我自由撥打,沒佈置竊聽和追蹤,那是不可能的。我心裡坦蕩蕩,自然不怕他們偷聽。二叔聽了後,說:“記得啊,不是已經說清楚了嗎,怎麼,他們來找你麻煩了?”
我說:“不是,是又有一個人死了,他的妹妹。而且,我很湊巧被人騙去了兇案現場。事情很複雜,我懷疑是那個擅長花降的人乾的。但是,我說的話他們根本不信,沒有任何辦法證明清白。”
二叔已經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他想了想下,問清楚我所在的地方後,說:“娃仔,你不要著急,也不要多說話。從現在開始保持沉默,我儘快趕到。”
兩個小時後,警局裡來了一位律師,說我是他的當事人。在行使正當權利後,我們兩個在一間單獨的屋子裡談話。他告訴我。是二叔的一位客戶,自願為我進行無償辯護。但是,他需要知道足夠多的事情,才能更好的應對突發狀況。因為警方如果真的蒐集到足夠多的證據,完全可以在二十四小時內提交公訴申請。並正式將我批捕。而他需要做的,是在二叔到來前,保證我的自由權利,以及不受違法審訊。
他既然知道二叔,應該是可以信任的。我把事情全盤托出。這個曾為許多大人物辯護過的律師聽過後,表示很驚奇。我說,你如果不信的話,可以走。
他搖搖頭,說:“我信。但別人不信。所以如果事情演變成最壞的地步,也許你需要更改一下自己的某些詞語。”
在律師的提醒下,我知道了偷偷進入民宅,和發現窗戶損壞,怕小偷入室盜竊所以好心進入檢視的區別。也明白了被一個常人看起來不可能自行走動的人引路,並沒有在室內發現一名已經昏迷的女性以及一具女屍來的可信。他把我所說的話,改的面目全非,但不可否認,如果真那麼說的話。那我的罪責會輕很多。
警察眼裡,我是一個偷偷溜進房間,不能為自己提供開脫證據的殺人犯。而他口中的我,則是一個無意中路過,想抓捕小偷。卻意外發現兇殺案的正義化身。是非黑白,因為話語的改變,失去了原來的意義。
他很厲害,但是我不喜歡,因為無論怎麼說。都是在撒謊。律師說,你必須得改,因為現場出現的證據,確實對你很不利。我們必須先從語言上,為自己提供一個棲身之地,然後他才能有足夠的時間去調查取證,再替我開罪。
我唉了一聲,承認他說的有道理。這麼複雜的事情,二叔也不一定能很快解決,我確實需要很多時間。
之後。律師找到警察,聲稱我因為恐懼,精神受到極大刺激。之前的口供,是處於無法自控的狀態下敘述的,不能作為呈堂證供。警方必須在我的精神狀態穩定後,以合理的,寬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