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律師的力量(第1/2 頁)
我不知道二叔究竟打算怎麼找證據,只知道在警局呆了二十多小時後,那位律師回來了。他帶來一個好訊息和一個壞訊息,問我先聽哪個?我說,如果好訊息是能出去了,那就先聽好的。如果不是,那就都不聽。
律師呵呵笑了一聲,說:“你這脾氣,和沈先生挺像的,不虧是叔侄倆。跟你直說吧。好訊息是,警方沒有足夠的證據起訴你,我已經幫你辦理了保釋手續,馬上就可以離開了。”
我精神一振,問:“那壞訊息呢?”
律師說:“壞訊息是,根據法醫的初步鑑定,那個女孩的死亡時間,與你進入房間的時間基本溫和。並且,警察在你的宿舍裡,搜到了一包迷幻藥,經過鑑定,這包藥裡,含有大量的東莨菪鹼成份。因此,你的嫌疑很大,大到即便透過各種手段辦理了保釋。依然要時刻處於警方監視範圍內。並且,你必須呆在他們規定的活動範圍內,沒有允許,不得擅自離開,也不可以隨意進行任何可能被懷疑有危險性的活動!”
“不可能!”我驚呼一聲。說:“宿舍裡怎麼可能有那東西?我不知道!”
律師說:“我相信你不知道,但警察不是我,也不是沈先生。他們想破案,所以只會相信自己找到的線索。就目前來看,你身上的嫌疑其實已經足夠下發批捕令。好在我認識一位公安廳的領導,透過他施加一些壓力,暫時搞定了這件事。但是,我們必須尋找到足夠的線索,才能徹底洗清你的嫌疑。因為被害人的父親,也正在四處活動,強烈要求正式拘捕你。現在我們就是在搶時間,看誰能先找到有用的東西。”
我忽然想到了一些東西,便說:“當時我和學姐一起出校門的時候,應該被監控錄了下來,仔細找找的話,也許還能找到人證!”
律師說:“沒用的,那些只能證明她和你一起離開學校,並不能證明迷幻藥是什麼時候下的。再說了,我們的供詞裡,敘述的是你並不知道她什麼時候來到這個房間。所以你說的證據,反而是最不利的。我已經讓你二叔透過某些特殊方法,把這些證據消滅了。”
我一陣頹然,如果律師說的是真話,那說明隱藏在暗處的人,抱著不把我徹底坑死不能算拉倒的想法。那包迷幻藥,不用想也知道,是故意栽贓陷害。想了想,我問:“這麼長時間,二叔沒有查到什麼?”
律師搖搖頭。面色凝重的說:“對方手段非常隱秘,沒有留下任何線索。沈先生告訴我,唯一可以追查的,就是曼陀羅花。這種植物含毒,一般人不會種植。更不懂怎麼使用。如果能找到與之有關的線索,就可以順藤摸瓜,找到元兇。當然了,這件事是對我們個人很重要,對整個案件來說。幫助並不大。因為就算我們把人抓來,警察也不一定會相信這是兇手。我把你從警局弄出來,就是為了配合我去做一些事情。”
我看著他,問:“什麼事情?”
律師站起來,說:“等出去後。再詳細告訴你。”
不多時,警察過來通知我,可以出去了。只是如律師所言,他們派了兩個警察對我保持二十四小時嚴密監視,並警告不準離開本市。否則將直接抓捕。
坐在律師的車上,我忍不住問他:“現在到底要做什麼?”
律師說:“到目前為止,我有兩個對你有利的證據。第一,被開啟的窗戶上,有那個女同學的指紋。從這點來說。可以看作是她先進入房間,或者說,她也應該是嫌疑人之一。”
我心裡一動,雖然這不是真相,但從情理上而言。這樣說也有道理。律師又繼續說:“第二,被害人死在臥室裡,但房間內沒有你留下的任何蹤跡。換句話說,你從未進過那個房間,自然不可能憑空殺人。”
我激動的說:“對對。我沒進去過,肯定不會有線索的!你真的很厲害,我怎麼沒想到這兩件事!”
律師呵呵笑了聲,又接著說:“但有利歸有利,這還不夠。最主要。是你的殺人動機。如果這一條被推翻,那警察找到再多證據,也只是臆測,不被法律承認的。”
我納悶的問他:“殺人動機怎麼推翻?他們說的很對啊,我和餘。餘什麼來著……”
“余文林。”律師提醒說。
“哦對,我和余文林確實有過爭執,而且也在別墅裡發生過爭鬥。”我說:“從這點說,殺人動機是存在的,不太好推翻吧。”
“所以才需要你配合啊。”律師說:“別墅裡的事情,我大致聽沈先生說過。你首先要找到那位曾險些被侵犯的秦小姐,請她出來作證,證明你當時進入別墅,是見義勇為。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