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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其言出於孔子,也不敢以之為是;求之於心而是,雖其言出於庸常,也不敢以之為非。
而在朱熹看來,只能說“性即理”,至於心,因為它包含了“性”和“情”兩部分,“情”就是情感和慾望,未必與天理和本性盡合,所以斷不能說“心即是理”。
王陽明不聽他唧唧歪歪,用一個公式解決問題:心=性=理=良知。
恆等式,我給它取個名字叫“萬能公式”。
萬能公式中的性融合了情,王陽明沒有將情一竿子打死,只說將情之過與偏(即欲)調整到合理的範圍即可。
以後王陽明說的話裡但凡出現“心”字,腦子裡馬上蹦出萬能公式:心=性=理=良知。
接著,王陽明說了一句很關鍵的話:心之所發便是意,意之所在便是物。
意就是人的意識活動,具體怎麼活動的,請參考意識流小說《追憶似水年華》《喧譁與躁動》《牆上的斑點》等,在此不再贅述。
意識一旦發動,必有所指,比如你感覺到渴了接下來的行為必然是去找水,五毛想多賺點錢給女朋友買戒指了接下來的行為必然是開動馬甲四處發帖,這種“意”之所在,便叫做“物”。“物”指“事”(意用於事親,則事親為一物),即與意識相關的人事行為,而非其字面意思“物體”。
到此,由“心外無理”“心外無物”“此心在物則為理”三大命題構成的“心即理”說圓滿自洽。
心外無理:普遍規律只有與你的心靈融合才有意義,才能滲透到你的信念與情感,從而有效地影響你的行為,否則只是一種空疏的概念,束縛主體的桎梏。
心外無物(事):心之發動處謂之意,即我們所說的“動心”。意不可能懸空,必有落實的物件,一切活動(事)都是意識參與的活動,因此,離開主體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如果只有這兩個命題,自己玩自己的,那心學確實就和禪宗沒有什麼區別了。
最後一句才是重中之重。
此心在物(事)則為理:具體的理體現在心與外部世界所存在的關係中,脫離與外部世界聯絡的理沒有意義。
我承認王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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