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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載於2010年5月18日《南方都市報》B15版,責任編輯劉煒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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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麼不認錯(1)
○ 出於歷史和現實的原因,我們已經不肯認錯,不敢認錯,甚至不會認錯。當然,也不會質疑,不會批評,不會辯護,不會道歉。
認錯曾經要資格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認錯這事,越來越難了。而且,越是地位高、名氣大、粉絲多,就越難。要麼矢口否認,要麼一聲不吭,要麼倒打一耙,要麼把水攪混,甚至把質疑他的人統統說成是“文化殺手”。痛痛快快說聲“對不起,我錯了”的,幾乎沒有。就算有,也鳳毛麟角,屈指可數。
於是國人感嘆:這究竟是怎麼了?
感慨也很自然。因為我們的文化傳統,似乎很鼓勵認錯。誰不知道“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蝕)焉”(《論語·子張》)?但不知是否有人想過,這其實要有資格。資格,就是“君子”。在孔夫子的時代,君子首先是貴族,即“君之子”。其中地位高的,是“王子”(天王之子)和“公子”(公侯之子)。最低一等,也是家君(大夫)之子。這就是“士”,也叫“士君子”。這樣的人,犯了錯誤,當然都看得見(人皆見之);改正錯誤,當然都崇敬他(人皆仰之)。如果是小人(庶人、平民、普通老百姓),犯了錯誤,有可能“人皆見之”嗎?不可能。改正錯誤,有可能“人皆仰之”嗎?更不可能。認錯,是不是要有資格?
所以,認錯曾經是一種貴族待遇,也是一種貴族精神。那時,一個真正的貴族,如果有錯,要麼自己辭職,絕不等別人彈劾;要麼自己去死,絕不等別人動手。這就叫“刑不上大夫”,也叫“士可殺不可辱”。至於小人,則根本就不存在認不認錯的問題。他們只有一條出路,就是“伏法受刑”,沒資格“自裁免辱”。這就叫“禮不下庶人”。
秦漢以後,貴族慢慢地沒有了。最後只剩下兩個等級:皇帝和臣民。於是,皇帝以外,包括官員,所有人都沒資格認錯,只能“認罪伏法”。甚至沒有罪,也要聲稱有罪,比如上奏時口稱“誠惶誠恐,死罪死罪”。無罪而稱死罪,哪有真實可言?不過一種“姿態”。真正的錯誤,也就不會有人去認。結果,認罪也好,認錯也好,便都變成了“表演”。
認錯曾經是表演
表演最“出色”的,是皇帝。因為只有皇帝,才有資格認錯。方式之一,則是在遭遇自然災害時下“罪己詔”。這看起來是“嚴於律己”,實際上是“自欺欺人”。你想啊,鬧地震發洪水,是因為皇帝“失德”嗎?那他豈不是神?這就正如他們的“稱孤道寡”,你說是謙虛還是自誇?
然而效果卻極佳。天下臣民,感激涕零;頌聖之聲,不絕於耳。可見所謂“罪己”,名為認錯,實為表功;名為自責,實為標榜。實際上聖賢們講得很清楚:君子之所以要知錯就改,固然因為瞞不住(人皆見之),也因為有紅利(人皆仰之)。那麼,沒人看見,或者沒人捧場,還認錯嗎?多半不會。就算儒家主張“慎獨”,做到的也沒幾個。道理很簡單:既然是表演,沒人喝彩,誰肯粉墨登場?
有趣的是,這樣一種表演,到了四十年前“鬥私批修”的時候,就成了全民性的。因為所謂“鬥私批修”,乃是一場全民的“道德運動”。目的,則旨在把所有人都打造成道德意義上的“君子”。於是,每個人都在“靈魂深處鬧革命”,每個人都在“狠鬥私字一閃念”。當然,每個人也都要檢討自己,批判自己,甚至痛罵自己。那些把自己罵得最兇的,往往能得到領導表揚、群眾肯定,在掌聲中體面地下臺,甚至成為幫助別人的“先進分子”。那可是中國人最肯“認錯”的時期。只不過,事後想起,卻是驚恐莫名和羞愧難言。許多人今天的不肯認錯,就源於對那場運動的“心有餘悸”。
我們為什麼不認錯(2)
認錯曾經很危險
事實上,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批判自己固然是自我救贖的途徑,逼人檢討也是搞垮別人的手段。因為一旦檢討,承認錯誤,就意味著“有了汙點”,在氣勢上就“落了下風”。就算這會兒不整你,把柄卻落到別人手裡了,隨時隨地都可以翻出來,老賬新賬一起算。我們畢竟不是皇帝,誰都擔不起這風險。
其實就連皇帝也不敢。要知道,皇帝之所以能“君臨天下”,是因為“奉天承運”。這就不能犯錯誤。犯錯誤,就不是“天之驕子”了。也因此,皇帝決不能認錯,更不能懺悔,最多隻能後悔,比如“悔不該酒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