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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裡的“胡適”已不僅是他自己,而是某種精神的象徵。問題是,今天,如果我們把“胡適”作為21世紀的文化選擇,那麼,由他所代表的精神座標到底是什麼呢?
胡適一生和他的思想都相當豐富,有這樣一篇寫胡適的文章,內容沒看,但題目卻過目未忘:他什麼都沒有完成,但卻開創了一切。這句話非常到位,庶幾可以視作胡適的墓誌銘。在20世紀中國文學史、中國學術史、中國思想史、中國教育史以及20世紀曆史本身都留下歷史轍跡的胡適,他的豐富的精神遺產,放在今天,我以為有這樣一點——這也是胡適身上最突出的一點——可以成為我們這個時代的精神樞要,那就是:“寬容”。
什麼是寬容?應該說在中國本土的傳統中幾乎找不到這樣的精神資源。作為一種價值之光,20世紀以來,它主要是靠當年留學英美的那撥知識分子輸入和奉持,而胡適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代表。在牛津、朗門或韋伯斯特等大辭典中,寬容通常解釋為對不同於己的信仰、思想和行為的容忍和承認。美國一位宗教思想家甚至把它視為“一種和思想及行為與眾不同者建立和維持共同體的品質和能力”。是的,社會作為一個異質共同體,組成它的人有不同的信仰、相異的文化背景,這就決定了他們的處世態度和對事物的看法無法一致。那麼,這樣一群人如何在社會中共存呢?如果我們不是強調彼此之間鬥爭的話,寬容就是構成社會和社會和諧的必要條件。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有責任培養自己的寬容意識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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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建 “走近”胡適先生(2)
然而,20世紀中國最匱乏的精神資源之一,就是寬容。20世紀是一個奉行“鬥爭哲學”的世紀,寬容則是這種哲學的反面,它由於被誤認為是軟弱、妥協和不徹底,因此,奉持這種價值的胡適自然也就成為那個時代的反面。胡適是一個自由主義者,一生為傳播自由的理念盡心勞力。然而,他在他的晚年卻以“容忍與自由”為題,連續作文兩篇(其中一篇是講演),強調的是同一個主旨“容忍”。他說:十七八年前,我最後一次會見我的母校康乃爾大學的史學大師布林先生,那天談話很多,有一句話我至今沒有忘記:我年紀越大,越感覺到容忍比自由更重要。胡適把這句話稱之為“不可磨滅的格言”,進而申說:“有時我竟覺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沒有容忍就沒有自由。”這裡的容忍,就是容忍異己。在胡適看來,“沒有容忍‘異己’的雅量,就不會承認‘異己’的宗教信仰可以享自由”。當然胡適也清楚,真正做到容忍並不容易,“因為不容忍的態度是基於‘我的信念不會錯’的心理習慣,所以容忍‘異己’是最難得,最不輕易養成的雅量。”
在“容忍與自由”之後,胡適致信蘇雪林。信中再度重複了一個至今尚未引起我們充分注意的詞:“正義的火氣”。胡適是很鄭重地談這個詞的。在說過有關《紅樓夢》的一大段問題後,胡適筆鋒一轉:“現在我可以談談‘正義的火氣’。你若記得我前年發表的《容忍與自由》,就可以明白我所謂“正義的火氣”是什麼。‘正義的火氣’就是自己認定我自己的主張是絕對的是,而一切與我不同的見解都是錯的。一切專斷,武斷,不容忍,摧殘異己,往往都是從‘正義的火氣’出發的。” 為了說明這一點,胡適在“容忍與自由”中甚至舉了自己年輕時的一個例子。年輕的胡適是一個無神論者,他痛恨迷信,因此,也痛恨在他看來是迷信之類的《西遊》《封神》,認為它們是“惑世誣民”。在一篇文章中,胡適不惜借《禮記·王制》中的話表明自己的態度:“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亦即殺掉那些借鬼神以疑眾的人。在這裡,胡適是斬釘截鐵的,因為他是在反迷信。反迷信還不對嗎?這裡正有著“明確的是非”,所以胡適不憚以“熱烈的好惡”顯示自己的決絕。此時,胡適方才十七歲。可是,十幾年後,胡適在北大,北大的一些“衛道士”卻要“殺”胡適了,理由也是《禮記·王制》中的話,所謂:“學非而博……以疑眾,殺”。什麼叫“學非而博”?此“非”即“是非”之非。既然,你所學的東西是不對的,且又以此惑眾,那就該“殺”。這裡,“明確的是非”和“熱烈的好惡”也是一點都不含糊。於是,晚年的胡適把這己對人和人對己的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