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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金利來”,正反權力都是一條“金項鍊”或者“銀項鍊”。
1909年的《神州日報》上有一幅漫畫,畫的是一員御史大人,只見他老人家左手一隻筆,右手一隻筆,左手寫的是價格:“收到規元5000兩”,右手寫的是彈章:“彈劾某某書”。這漫畫的意思是,這份彈劾書價值五千兩銀子,如果被彈劾者對這位御史大人的錢給足了,那麼這份奏章就不是上了,要上也是上天言好事去;如果不給,或者不給足,那麼,你就騎驢看唱本,走著瞧吧。 txt小說上傳分享
暗權利 第一章(22)
據說,這幅漫畫跟袁世凱同志有點瓜葛。袁氏那時候還沒當皇帝,不但沒當皇帝,相反,還受皇帝的管制。那年他50大壽,風頭正旺,大大地操辦了一場大宴席,沒想到御史趙春霖給他參了一本。慈禧太后把他喊到金鑾殿裡臭罵了一頓,老袁嚇了一大跳,他謝罪出宮時還摔了一跤,老袁於是覺得反權力也不可小覷。如何把反權力再策反過來呢?老袁想我們煤礦老闆百把年想出封口費這一招。御史不就是言官麼,言官不就是嘴巴官麼?把這些官的嘴巴封上,一般有三種辦法:一種是如皇帝,一把刀架脖子上,連腦袋帶嘴巴一併割下,“找狗吃了”,這辦法解決得最為徹底,但這時候的袁世凱還不是皇帝,他還沒資格運用這法子;二是如鳳辣子,往焦大嘴巴里塞一團馬糞,但袁世凱這招也用不上,鳳辣子這招是對付自家奴才的,御史顯然不是老袁的家僕;三是如煤礦老闆,給一筆銀子,則萬事大吉。袁世凱運用的是第三種辦法,效果還真不錯。
其實,封口費的首創權,既不是煤礦老闆,也不是袁世凱,到底是誰?估計難考,但至少在道光年間,就已經風行天下了。當時不叫封口費,而是叫做賣奏費,大凡官員犯了瀆職罪、貪腐案以及作風問題,偵知御史言官等紀檢委員監察委員準備給他整理材料了,就趕緊到銀行裡取出一筆或者匿名或者化名或者以親屬名義而存下的存款,送到御史與言官家裡去,買下他們的沉默權。沉默真的是金啊!沉默值多少金?這不能一概而論,一看言官的嘴巴與胃口,嘴巴一直大的,胃口漸漸大的,那就多值幾金;二看犯案輕重,輕者自然低一些,重者肯定高許多,但大體上還是有個範圍的。法律處以罰金,都有1萬到10萬不等的空間,賣奏費自然也有個自由裁量,大致區域是數十金到數千金。幾十金看來比較低,但再低,新聞封口費與比新聞發表而得到的稿費絕對要高許多倍的。
言官與御史耍的是嘴皮子與筆桿子,歷來都是比較尷尬的,稱得上是個危險工種(這還得區分體制外與體制內,體制外耍嘴皮子與筆桿子,危險係數幾近九成九,體制內的,危險程度要低)。朱元璋是特別重視體制內這一工種的,雖然給這一工作的級別安排遠不如當下,在中央那一級,老朱一般都是給做七品官安排,多麼打擊他們的積極性啊!但老朱很聰明,聰明就聰明在,一者給其低階別,使他們有很大的上升空間。幹得好,幹三五幾年,老朱大都是給他們升一級,空降地方去做要員,所以他們的勁頭就十足。要是級別本來很高,他們哪有幹勁?二是給了他們特殊的權力,言官不加誅,言官直接對皇上負責,不受其他人監督,有這兩條,那權力也相當了得了。
看來,監察與監督歷來都是有些法外特權的。體制內的監督雖然有時有虛設之譏,但如果他要做棍子來使的時候,打起人來也是傷筋動骨的。特別是這種權力設定,幾乎都是隻有他監督別人,而沒人可以監督他。在清代,被查出的貪汙、瀆職、行賄受賄等案子也常有所聞,但幾乎都是正權力惹的禍,而那些封口費與賣奏費等紀檢監察等反權力的*案,雖然已經成為一種現象,但被處理的幾無所聞。所以,賣奏費就大行其道,這樣,正權力與反權力狼狽成奸,形成了*與反*的“雙贏”局面。*與反*都“奮鬥”在同一條*的戰壕裡,成為生死相依、利益均沾的戰友,結夥奮挖大清王朝的牆腳。。 最好的txt下載網
暗權利 第一章(23)
正因真記者可以輕鬆獲得封口費,所以催生了許多假記者也去弄封口費,也正因體制內監督不受監督而可以比較安全地獲取賣奏費,所以也催生了許多體制外的監督去弄取賣奏費。士大夫最是憂讒畏譏,太監恰恰在領導身邊,最善讒譏,所以許多官員還得給編外紀檢的太監封口費。這裡且說個側面封口費的逸事吧。
清朝太監有個開罵權,常常罵進殿官員是“混賬王八蛋”。當領導的卻挨太監罵,恥辱啊!為了不捱罵,那得給太監封口費,價格是一字一百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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