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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看著自己的父親,打著為冬青好的幌子不勞而獲,私藏一個苦命丫頭十年的積蓄。
於情,於理,於私,都不能。
第21章 牽扯
冬青用四兩銀子,從王氏手裡換回半張賣身契,將兩半賣身契重合,直直看了半晌。
從今往後,她便是自由身。
冬青轉向一旁認真抄書的瑾瑜,“能否請你幫我一個忙?”
瑾瑜抬眼,“嗯?你說就是。”
冬青把賣身契推到瑾瑜跟前,“你在後面寫上,契約所載之人付訖銀錢贖身,故,契約由所載本人持有。”
“還有什麼要寫麼?”瑾瑜按照冬青所述,在賣身契上寫完這段話,他以為冬青把賣身契拿回來是要撕毀的,沒想到又拼了回去。
冬青搖頭,“這就夠了,只需你在這個後面摁上手印。”
有了李二狗的手印,就表示她為自己贖了身,再沒人能歸置她的去處,以防旁人鑽空子作文章。
不過她依然還是奴籍,待湊齊銀錢入了農籍,可以把賣身契徹底銷燬,她就真真正正是個人,而非一個貨物。
解決了賣身契歸屬的事,冬青的心寬了一些,她再不用擔心什麼時候就被轉手賣出去,而下家是好是惡她一無所知。
坐在床邊拿出剩下的銀子算了算,十七兩又三錢銀子,四兩贖身,還剩十三兩又三錢,加上這些天接的幾份活,是十三兩又四錢銀子。
冬青按照自己說的,把長命鎖拿去鎮上的當鋪當了二兩銀,加起來一共十五兩又四錢。
回程的路上花了四錢買布料和絲線,現在手裡剩下十五兩整,還差一兩就夠付她欠缺的稅銀了。
買回來的布料絲線,冬青準備繡荷包做鞋,拿去集市出售,比就坐在家裡攬活客源廣上許多。
這個鎮子只有只有兩個村天災嚴重,清水溝就在其中,其餘數個村子本不如清水溝,兩年下來已經趕超了清水溝,集市上定會有不少人願意購買荷包繡鞋。
過不了多久,她就能存夠繳稅的錢,再存一些給縣太爺的好處。
坐在桌邊的瑾瑜見冬青看著那一小堆銀子發呆,放下手裡的書走到冬青旁邊,從懷裡掏出一小塊碎銀,約摸六錢左右,是他這些天賣野雞野豬,買了蠟燭還剩下的。
瑾瑜把小半塊銀子放到冬青手裡,“這個給你。”
或是因為現代平民百姓都不用交稅,瑾瑜覺得黎國賦稅徭役都挺重的,好在比較人性化,鬧了災荒的地方,依情況輕重減免賦稅。
“給我作甚?我不要你的。”冬青把銀子推回去,她的銀錢不交公旁人已經有輕微看法,若瑾瑜再把自己的錢給了她,那些看法就該擴大了。
聽了冬青的顧慮,瑾瑜尋思一下覺得有幾分道理。
但他和冬青白日裡都跟著下地幹活,夜裡點上蠟燭,他在冬青的指點下抄書學習,冬青指點他之餘還要做女紅。
他們白日裡做的事不比家裡任何人少,地裡的收入,除了吃飯以外他們根本不染指。
冬青和他的錢,都是在幹活之餘努力賺的外快。
而且食鹽和肉是瑾瑜用外快賺的錢買的,家裡人沒有道理惦記他們的銀錢。
瑾瑜道:“我們的錢不能上交,一文都不行,人都有慣性,一開始我們不耽誤幹活還能給錢,他們也許會覺得過意不去,但時間一久,習慣了就會覺得理所當然,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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