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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穿過來,她就從沒有那麼高興過,她高興地並不是這故事能幫著哥哥挽回茶館的生意,而是這故事能被人真心喜愛,這讓她找到了久違的認同感。
即便在這裡過了十多年,有時一覺醒來,她還總覺得這是一場夢,總覺得自己是抹幽魂,沒有歸屬感,沒有安全感,一年年的被拘在院子裡,彷彿過著坐監般的生活,即便她再愛田園時候,有時也不免強烈懷念起前世朝九晚五、按時打卡的苦逼日子。
現在無異於給她苦悶的生活帶來了一劑強心針,讓她清晰的知道自己不只是個關在繡樓裡的千金小姐,而是個有價值,被需要,被認同的人。
她拿出早就準備好的稿紙,這兩個月心焦的等待中,她也沒閒著,剛好將第二個案情“血祭壇”給寫出來了。
江耕圍喜出望外,立馬就要回房去謄抄。
冬秀忙拉著他坐下,一邊給他倒茶,一邊交代他故事可千萬不能一氣講完,要在適當的時候留給人懸念,讓人自己推敲猜測,這才能提高聽書的樂趣,特別是對於這種偵探懸疑類的小說來說,尤其如此,在猜測真兇的過程中,給予人意想不到的反轉,這才能牢牢抓住人的眼球吶。
這篇故事雖然只能在自家茶館裡說說,但冬秀卻十分重視,她想盡可能的把這篇故事寫好,叫更多的人喜愛,那麼讀者和聽眾的意見反饋就很重要了,畢竟她也不知道自己的行文方式到底適不適合這時代人的口味。
“那大家都有什麼意見沒有!我再寫的時候也好適當的做些修改!”“意見倒沒有,大家聽了都說極好,好些人還要我把故事拿去出書吶,畢竟你這故事裡細節和伏筆太多,聽書的時候稍不留神就會錯過了,好多人都要來聽個三、四遍才能完全明白呢!”
冬秀對此很能理解,她以前看偵探、推理小說的時候,往往也是看過了結局還要翻過來再看幾遍的,要不然那些深埋的線索根本就挖不出來,看完了也似懂非懂的,完全不盡興。
“總不可能所有人都說好吧,這又不是銀子,我就不信人人都愛它,哥哥你可不要瞞我,咱們只有知道缺點在哪裡,才能寫得更好!”
江耕圍不好意思的撓撓頭皮,茶館裡確實有人嘀咕,有的說那兇案現場寫得太過真實血腥,聽了叫人心裡害怕,也有的說那情節轉換太過頻繁,描寫不夠詳細,讓人無法跟上案情的節奏,還有那愛考究愛較真的人,非說那個時候包拯早已中了進士了,怎麼可能還在廬州求學呢,真叫人哭笑不得,但說歸說,卻還是雷打不動的每天來聽。
“我自己倒是有個小小的建議,那故事你不如寫得再簡單易懂些,不用那麼文縐縐的,最好就跟咱們平日裡說話一般,這樣王喜兒也好記,聽的人也更明白些!”
提到王喜兒,江耕圍不由想起了那小子在茶館裡說書時的情況,那小子到底也不是正兒八經的說書人,說著說著自己就手舞足蹈的興奮起來了,這一興奮便把原來記好的詞給忘了,漸漸的就跟平時聊天侃大山一般的了,不想底下聽得人卻越發高興了,喝彩不斷,都說他越講越好,比那彆彆扭扭、咬文嚼字的可好聽多了。
冬秀仔細一想,也對,聽書不同於看書,聽書的人也不一定能看書,不用太講究什麼文筆,重要的反而是如何快速、準確的把故事傳遞給聽眾,可能口語化真是最合適的方式吧,這樣不僅講故事的人可以視情況進行適當的增改,聽眾也更能記住這個故事本身。
於是冬秀乾脆把原稿拿來給他。
江耕圍一看,可不是更詳細淺顯了麼,而且字數也多了,還能多講個好幾天呢!
做好準備,江耕圍便又匆匆趕往縣城去了。
曲氏還悄悄與她打趣道:“你哥哥最近一段時間真是轉性了,怎麼突然就對縣城的生意這樣上心起來了,隔了那麼長時間才回家,也不知道多歇息幾天,今兒一大早又走了,這該不會是被縣城裡什麼東西勾了魂吧?”
冬秀聽得噗嗤一樂:“哎呦,嫂子,難道你是懷疑我哥在外面不老實了?你就放一百二十個心吧,你剛給我哥生了個大胖小子,叫他做了爹,他現在自然要努力經營,將來也好給我們盼兒掙下一份家業嘛!”
就連呂氏也感嘆說:“這當了爹就是不一樣,穩住上進多了。”
曲氏聽了,這才放下心來,只一心撲倒兒子身上去了。
第二十章 聽書
縣城裡,天剛大亮,街道兩旁已滿是熱氣騰騰的早點攤子,絲絲縷縷的食物香氣勾得人飢腸轆轆。
平日裡的幾個老主顧卻並不停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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