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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公案小說講究的是一個“報應分明,昭彰不爽”,而不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側重描寫了官員如何的英明神武、為民做主,並大量歌頌了女子的無私奉獻、忠貞不二,基本與刑偵破案沒有什麼關係。
其中又還有很多冤魂託夢、神鬼斷案的情節,例如著名的“烏盆案”,在不準搞封建迷信的新中國,居然還被搬上了大熒幕,可見這種沉冤得雪的題材無論什麼時候都挺受老百姓喜愛的。
而偵探小說在公案小說之上,還增加了各種曲折離奇的作案動機、描述了詭秘多變的作案手法、加入了驚心動魄的推理偵破、記錄了真實可信的檢驗手段,這些高潮迭起、驚心動魄的小說情節,對這時代的人來說,絕對能做到耳目一新、引人入勝。
冬秀立馬就有了想法,要說中國最有群眾基礎的官員,那非“包青天”莫屬,無論老幼婦孺,學究白丁,莫不能說出一段包大人懲奸除惡的故事來,最著名當然是“鍘美案”,那真是不管什麼時候都有人叫好捧場的。
雖然這些故事大都是虛構的,但完全不妨礙它傳唱千年而不衰,這就是小說的藝術魅力和生命力。
而包拯的形象已經在一代代人的口口相傳裡臉譜化了,提起包拯,那就已然是一個黑臉長髯、正氣凜然、斷案如神的好官了。
那在包拯變成包青天之前又是怎樣的呢?
冬秀前世看過一部電視劇,講的就是少年時期的包拯,如何一步步由小小的書生,成長為鼎鼎大名的包青天的,裡面穿插的各個案情,不僅精彩新穎,而且還能首尾相連,讓人驚歎詫異,卻又覺得理應如此。
冬秀也沒跟她哥說什麼,自己悄沒聲息的就開始了寫作。
夏日已過,現在正是一年最蘇爽的日子。
可冬秀長時間憋在房裡寫字,即便她不愛出汗,可一直握著毛筆寫字,而且還是寫指甲蓋大小的蠅頭小字,不一會兒手心也汗涔涔的了,她一天不停的寫,也不過寫了三千來字,寫完只覺胳膊痠痛,眼睛乾澀。
照這樣下去,故事沒寫完,她自己到先要發生事故了。
筆速不及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她都想拿炭筆或者鵝毛筆來寫了,若是能有一臺打字機那就更妙了!
好在她有足夠的熱情,而且也不急於一時,便放慢了速度,每日只寫夠兩千字便停筆。
這樣不到一個月,她就把第一個故事寫出來了。
冬秀自己看了幾遍又改了一些東西,把其中過於口語化的句段改成這時候比較講究的文風,類似於紅樓夢那樣的,力求簡潔易懂,卻不失文采,刪刪減減,硬是把二十萬字改成了十五萬,又仔細謄抄了一遍,才準備拿去給她哥看。
第十八章 新包公案
自從有了兒子,江耕圍也不在縣城裡長住了,一月總要回來兩次,然後歇上那麼幾天,反正自家生意也就那樣,他讀書不成,經商也不怎麼合適,索性是個心寬的,也不自怨自艾,現在就只想把家業守住,不至於敗家壞業就成。
看著搖床裡睡得香甜的兒子,他忍不住戳了戳那肥嘟嘟的小肚子,又捏了捏那藕節似的小胳膊。
妻子曲氏嗔怪的推開他:“才哄睡了,你可別再把這哭神吵給醒了。”
恰冬秀過來找他,便一起去了廂房。
江耕圍詫異的看著手中的書稿,上面的字跡工整娟秀,是標緻的簪花小楷,一看便知是妹妹的手跡,封面寫了大大的幾個字-新包公案。
本來冬秀是想叫《少年包青天》的,不過這時代不興起這樣直白的名字,而且有《包公案》美名在前,正好藉此吸引人,開啟知名度。
江耕圍翻開書稿,便見第一章 寫著名揚天下。
故事發生在宋仁宗年間,大宋西北有遼人虎視眈眈,東北與高麗衝突頻發,在八賢王出面調停下,終與高麗簽得盟約,更得高麗國王應允,將甥女嫁與仁宗,令二國永結秦晉,高麗護嫁使團來到中土,在廬州稍作休息,然而就在這期間,隨團出使的高麗太子、七皇子卻相繼被殺,這事又牽連兩國起了衝突,大戰一觸即發。
廬州書院有一名叫包拯的少年,他面容黝黑、聰慧機智,十分擅長破案,受八賢王之託破查此案。
接下來就是一系列跌宕起伏的破案過程。
江耕圍一口氣讀下去,隨著那精彩紛呈的劇情而心跳不已。
“妙啊!”讀到包拯解析作案過程,揭開故事謎底時,他情不自禁的拍桌叫好,倒把冬秀嚇了一跳。
待知道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