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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乎其神。新聞單位不能再無視此事了,要及時報匯出正式訊息來。
正文 第五十二章 情殤
52。情殤
由於這是一件特殊的心理謀殺案,在法庭審理的過程中一定會涉及到一些未曾接觸過的法律問題,所以,市裡的一些律師和法律工作者都來法庭旁聽,不放過這一千載難逄的學習機會。
上級法院也事先派人來指導這次審理。省法律學會和一些法學雜誌也來了學者和,從研究的角度來聽麥迪死亡案的審理。
當然,大部分聽眾還是老百姓。中國人歷來好熱鬧,平時馬路上有人打架還圍得裡三層外三層的呢。像這種奇聞怪案,豈能放過機會?
做為本案的偵破人湯和梅也到庭,按照以往的慣例,公安機關對案件履行完預審程式後就不再管了。但是,這次是個例外,是湯和梅自己要來的,這個案子始終牽扯湯和梅的心。
法庭正面是法官席,一位中年審判長和兩個年輕的審判員,還有一位女書記員。
兩側是公訴人席和律師席。
律師是法庭為顏妤和姍姍請的,這兩個女人沒有經過這種事情,又沒有自己的律師。達衛平沒有請律師,他要自己為自己辯護。
顏妤,姍姍和達衛平這三個被告一起站在被告席上。
這也是很少見的,一個案子三個被告。即使有,也不是像這三個人這樣一種特殊關係。
考慮到姍姍的身體情況,法官例外批准讓她坐下。
檢察官代表國家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然後法庭開始逐一審理這三名被告的罪行。
首先審理顏妤的案件。
公訴人對顏妤提起公訴的罪行是兩條:一是顏妤知道麥迪在7年前製造水庫翻船事件,謀殺前妻美馨的案情,但是,7年來她一直沒有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犯了包庇罪。
二是顏妤因為丈夫麥迪在深圳有了外遇,在曾經被麥迪謀殺未遂的情況下,以麥迪7年前的謀殺前妻美馨的秘密為武器,利用匿名信的方式向麥迪施加心理壓力,導致麥迪自殺,犯有心理謀殺罪。
律師開始替顏妤辯護。
對顏妤的第一條罪行,律師沒有做太多的辯護,因為麥迪7年前謀殺前妻是事實,而顏妤知道麥迪的犯罪行為也是事實,這些都有麥迪死前的錄音和顏妤自己寫的兩封匿名信為證,犯罪事實成立,是無法*的。律師只是要求法庭考慮顏妤不是故意包庇,而是當時年輕,法律知識缺乏,請求從寬處理。
對於顏妤的第二條罪行,律師認為案件雖然簡單,但比較特殊,公訴人以心理謀殺的罪名起訴,實在是有些勉強。因為心理謀殺到底是不是犯罪?構不構成犯罪?中國目前的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所以不能簡單地從一般的刑事犯罪角度去衡量,而應該從法學基礎理論的角度進行認真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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