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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暢望向駝隊,從首駝掃到尾駝:“有主的駱駝都打有烙印,這批駱駝一旦在集市上露面,人們馬上知道它們屬於誰,而且我們另有目的。”
琳達沒問他的“另有目的”是什麼,當遭遇沙漠駝隊時,他孤身上路,格倫毫不勸阻,而後,他動身迎接舒暢,他們牽回了整支駝隊,事後並未向她解釋。
這些行為,琳達看在眼裡,雖然她早已習慣了舒暢做事鬼鬼祟祟,可依然感覺到自己在隊伍裡成了外人,成了整支隊伍的拖累。
也許,她當初硬要參加這支隊伍犯了一個大錯誤。
看到舒暢顯得頗為難,琳達決心挽救這個錯誤:“也許,我在隊伍裡幫不上什麼忙,也許我可以牽著駝隊繼續前行,而你們幹你們自己的事。”
她說完這句話,發現舒暢的表情很輕鬆,似乎她的話正中對方下懷,她穩了穩心神,晃了晃腦袋,以晃掉那些不好的想法,接著說:“我既然不跟著你們走,那就可以開啟衛星定位系統,按圖拉姆的指令前進。我在明處,這樣行進恰好可以掩護你們的行動……這不是教科書中常說的‘掩護操作’嗎?
有了圖拉姆的衛星定位,我可以在距離城鎮一日的行程里宰殺駱駝,而後徒步行進到市鎮,僱人來拉運貨物——只是最貴重的貨物。其餘那些貨物,你可以在這裡拋下,比如,我們不需要的那些軍火……”
舒暢重重的點頭,表示欣賞她的建議:“留手錶……”
頓了頓,他看到她期盼的目光,又補充說:“還有那些箱包手袋!”
格倫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雪茄!”
“當然!”琳達爽快地應承著。
這批貨物裡面數箱包占得體積最大,一隻桃木箱只能裝30與只箱包,卻可以裝千餘隻手錶,至於雪茄則可以裝上萬只,甚至可以裝入箱包裡,完全不佔用多餘體積。
上品的雪茄氣味芳香,裝入箱包裡不僅不汙染手袋,反而替它增色不少。因為買得起千(歐)元包的人,一定了解上品雪茄的味道,不會把這芳香當作汙染。
琳達得了許可,心裡也知道佔了大便宜,馬上快樂地回覆:“好呀好呀,就這麼定了,你的傷剛好,挖坑的事我包了!”
看了琳達的動作,才知道什麼是“坑王之王”,據說起點第一坑王“天下無智”兩年挖了十五個坑,可琳達一眨眼的功夫就完成了十五個……嗯,如果加上她前幾天完成的那個超級大坑,更無愧與“坑王”稱號。
第二天日出時分,琳達滿載著300只名牌箱包,興沖沖地揮手向舒暢告別。望著她遠去的背影,格倫踢了踢滿地遺棄的酒瓶問:“目標,距離多少裡。”
“200裡,我們還有五天的路要走。”
第81章 遺忘之城
背朝太陽站著,舒暢閒閒地看著自己的影子在地面上滑動。
5分鐘,確定自己影子的移動方向後,他左腳站在影子的起始點,右腳穩穩地向影子移動的方向邁去。
這一步間距一英尺(30厘米),既不能多,也不能少。
現在,他站得筆直,面孔正對的方向是正北。
當然,如果他在南半球的溫帶地區,他面對的是正南。
而後,他翻腕看了看手錶。
他腕上帶的是一支IWC萬國表。這是一支最受工程師歡迎的手錶,在手錶界常有“商人用ROLEX(勞力士),醫生用OMEGA(歐米茄),大學教授及工程師用IWC萬國表”的說法。
商人用勞力士是為了顯示富有、顯示經濟實力;醫生用歐米茄是為了用精確讀秒的功能確定病人的脈搏;而萬國表表盤上覆雜的功能指標贏得了工程師與大學教授的喜愛。
舒暢將手錶的時針指向自己的影子,十二點與時針之間的中間線指向的正是正北。它恰好與舒暢面朝的方向吻合。
“確認了嗎?”舒暢腳下的沙丘裡傳來一個悶悶的聲音。
“確認!”舒暢用腳在地上劃了道線,畫出他剛才測定的北方。而後根據這道線畫出了羅盤圖。
“偏差多少?”腳下傳來悶悶的聲音。
“亮度確定,沒有偏差!”舒暢伸手抓向地面,一塊看起來像沙土般的篷布被他掀開,露出一個大洞,也露出洞穴上躺著的格倫。
篷布中間開了一個小洞,小洞下面放著一個罐子,它半埋在沙中。
舒暢輕輕跳向洞中,他身起落下的震動令篷布上一陣滴答響。那是水滴滴落在罐中的聲音。
舒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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