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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一聲呻吟:“陽光,真美麗!我愛你。”
琳達正牽著一匹駱駝,興高采烈的經過舒暢身邊,這時的他正在駱駝右側。這匹駱駝一左一右馱著兩隻長條箱,左邊是他珍愛的手錶箱子,右邊則是他自己。
在沙漠中長途販運,為了防止酷熱損壞貨物,使貨物變形,開裂,運載貨物的箱子都採用厚實的桃木箱。箱子裡面還做了防水防塵處理,他躺的箱子正是其中之一。現在,當他恢復正常呼吸後,這種加了泡沫墊的箱子頓時氣悶,難堪。
爬出箱子的舒暢一臉新生的喜悅,他看到處於興奮狀態的琳達,以為對方是在為他的重生而喜悅,禁不住真誠的補上一句:“我愛你!”
琳達被這句話頂了個趔趄,她驚恐的看著他,諾諾的說:“我沒錯……那箱軍火不值幾個錢,你還缺軍火嗎?可這些包太可愛了。”
舒暢躺在箱子裡面的這幾天,也曾斷斷續續的聽到過箱外的一些動靜。沒有他,琳達與格倫誰也不服誰,兩個都是犟脾氣,可格倫是個悶葫蘆,吵不過琳達,只好用行動堅持自己的主張,所以,整個隊伍裡,只剩下琳達的聲音。
琳達剛才像個做錯事的小孩子一樣坦承錯誤,舒暢知道他說的意思。
兩天前,“雷電十一號”耗盡了最後一滴汽油,這時隊伍才到魯卜哈利沙漠邊緣,前面的路還長著呢,迫不得已,格倫下令丟棄雷電車。
汽車,琳達並不反對,一是因為那不是她的車,而是因為在沙漠中,你無法扛著汽車走。汽油耗盡的汽車大都扔在沙中,車主若還有一絲眷戀,也許會僱人將汽車拖出沙漠,可那筆費用比買新車還貴。
但扔下汽車後,琳達的箱包卻沒處放了。她翻檢了駝隊帶的貨物,決定把攜帶的一箱軍火全部丟棄,空出箱子來裝自己的包。
那箱軍火只是普通貨色,格倫一點看不上眼。可是,剛在布阿井榦了那麼大的事,他不希望別人順藤摸瓜,找到駝隊的行跡,所以,他堅決反對沿途丟棄貨物。
女人一旦偏執起來是無可理喻的,為了自己心愛的手袋,琳達煥發了前所未有的精神,她徹夜不睡,在沙丘裡挖了個巨大的沙坑,只為掩埋那箱丟棄的軍火,空出箱子及駱駝。
可是,理論上,這匹駝隊的貨物都屬於舒暢,所以,看到舒暢醒來,又情深意長說了一句“我愛你”,她立刻聯想到對方的魔鬼性格,擔心這是懲罰她的先兆,所以,先發制人,搶先道歉。
“扔了就扔了”,舒暢不以為然的說,他翻身跳下駱駝,極目向夕陽落處眺望:“呼吸真好!”
他感慨地說。
格倫不愧是狼人,他一個人把這一百餘匹駱駝照顧的很完美。原本,整支駝隊至少需要二十名駝夫,但現在,他一個人就令上百隻駱駝服服帖帖跟著他走。
現在駝隊正向西方行進,落日底下,格倫牽著首駝,在茫茫的黃沙上沉穩的邁著大步,那形象活像一幅剪紙畫。
琳達還忐忑不安的牽著她的寶貝駱駝,尾隨在舒暢身後,一個腳印一個腳印地走。舒暢翻腕看了下手錶,忽然嘬唇打了個響亮的口哨,整支駝隊齊齊的站住了腳步。
格倫拽了一下首駝,一向聽話的首駝現在腳下紋絲不動。他扔下韁繩,回身向舒暢走來。
這聲口哨來自駝隊原先駝夫的記憶,而格倫一向以種族特性指揮駱駝,遇到這種天長日久的訓練口哨,駱駝當然條件反射的遵從了舊日指令。
“就地紮營?”格倫徵詢舒暢的意見。
“殺駱駝,丟貨物。”舒暢下了命令。
格倫瞥了一眼舒暢的手腕,他手腕上帶的是一隻美軍陸戰隊員配備的特種電子錶,現在錶盤上正顯示著一幅衛星定位畫面。
“你確信?”格倫尋求確認。他並不反對丟棄貨物,殺駱駝。他們偏離沙漠駝隊固有的路線已經三日,這片地域恰是最理想的隱藏點。
沙漠裡沒有路,所有的路線都是以水源而定。不管走私商隊的路線多麼隱秘,他們最後仍要採用兩個水源地之間最近的路徑。
每個部族都掌握幾條隱秘的水源,經過千年的經商,大多數駝隊的路線都已經固定,那些偏離了正常路線超過一日以上的沙漠,也許一萬年都不會有人踏入。所以,此地隱藏正好。
但格倫這話還有另一層意味,不知情的琳達立刻跳了出來:“不!你不能這樣做,這批貨物價值數百萬美元,裡面還有你喜歡的各種手錶,我希望把它們帶出沙漠……我堅決要求把它們帶出沙漠。”
格倫沒有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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