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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一秒的沉默之後,電話上的孟思誠也笑了,然後他說:“好,我們就去後海的酒吧,不過酒吧只能喝酒,所以還是先簡單的吃點東西再去吧。你想吃什麼?”
“那我們去吃川菜吧。”
“好,還是五點半去你那了接你好了。”
結束通話電話,秦嬌已經把那個什麼顧磊拋到了腦後,雖然她不覺得孟思誠是她那根草,但這草滿世界到處都是,她煩什麼煩。於是秦嬌邁著輕快的步伐回家畫皮去了。
晚上五點,孟思誠準時到了,秦嬌準時也頂著她那張精緻的臉出了門。
孟思誠看兩眼秦嬌,什麼也沒說把她讓進車裡。
兩個人吃過川菜,就去了後海。後海的酒吧街,秦嬌聞名已久,一直想來看看,但又不想自己來,原本她還打算讓張義斌陪她來,但自從知道他和蔣玲作了夫妻之後,她當然就想也不敢想了。總算今天孟思誠總算幫她料了這個喝酒的心願。
夜色迷醉
傍晚後海的酒吧街,燈紅酒綠,珠寶般璀璨美麗,而且因為臨著後海,完全沒有尋常酒吧的輕浮煩躁,倒有些沉靜厚重的感覺。
孟思誠帶著秦嬌進了一家名為“京城夜色”的小酒館。雖然這家酒館的門臉不大,裡面卻是木質的桌椅,帶了些歲月的痕跡。朦朧的燈光下一個女歌手正唱著辛曉琪的《兩兩相忘》,低低的歌聲,幾分蒼涼,幾分無奈。
秦嬌不覺放慢了腳步,也許真的老了,她很喜歡這裡懷舊的感覺。她側頭看一眼身邊的孟思誠,他感覺到,也看向她,眼光安靜平和。
兩個人選了靠窗的位置,坐好,孟思誠點了啤酒,秦嬌點了果味的瑪格麗特。
“你怎麼知道我會喜歡這裡?”秦嬌望著窗外靜謐的湖水,似是不經意地問。
清淡的聲音自耳邊傳來,“上次你說你回國不久,我想你可能也不熟悉這幾年流行的那些歌。這裡的曲子大概都是十年前的,大概你會喜歡。”
“謝謝!”秦嬌並沒有回頭,依舊望著靜靜的水和閃爍的燈。她喜歡這裡的確有幾分是因為歌手唱著她熟悉的老歌。她跟總經理去過幾次KTV,這些年的新歌,她的確沒有一首會唱。記得以前看到網上有一句話是說他們這些在海外的人的,說他們就像化石,身上有的永遠是離開之前那些年的印記。
而人生就是這樣充滿了諷刺。海歸之前,她想既然她一輩子都要說蹩腳的英語,一輩子都不會明白同事們談論的幾十年前的美劇,一輩子都不懂得享受看棒球比賽或者橄欖球的比賽的樂趣,那麼美國就永遠不可能是她的家,所以海歸吧,回家去吧。
可是回國了,她發現她穿著別人眼裡過時的服裝,說著過時的“現代”中文,唱著過時的“流行”歌曲,離開的這些年,家裡發生的一切在她的生命中都是空白,與其說像化石,不如說更像個外嫁的女兒,這裡曾經是她的家,她是主人,熟悉這裡的一切,但幾年後回家,她所熟悉的一切都已改變,她的身份也從主人也淪為了客人。
沒錯,她擁有動聽的海歸博士頭銜,但她也不過是個在文化的夾縫中求生的人。
秦嬌嘆口氣,剛好酒上來了,她拿起來朝孟思誠晃了晃,喝了一大口。水果味的酒,濃濃的酸甜,一點點辛辣,恰到好處的刺激著她的味覺,也讓她的心頭悄然一鬆。
孟思誠看到一愣,“你很能喝酒?”
秦嬌衝著孟思誠挑眉一笑,“對,我很能喝酒。”
孟思誠也挑起了眉毛。
秦嬌又喝了一大口,放下酒杯,依舊笑著,知道她能喝酒的人不多,她忽然覺得自己有心情給身邊這個人說過故事。
“你知道嗎,我以前從來不覺得自己有多愛國,可是到了國外,好像突然變得愛國了,只喜歡說中國好,也不許別人說中國差。
有一次,公司裡的年輕人一起去酒吧,一個俄羅斯女孩說她們俄羅斯人最能喝酒,我說中國人也很能喝的。她看我一眼,然後就把鹽倒在手上,舔一下,一仰頭喝乾了一個tequila shot。
我想咱中國人也不能讓個俄羅斯人給比下去了吧,就二話沒說也照樣喝了一個shot。她一共喝了八個shot,我也喝了八個shot。
後來她不行了,非說這酒不好,要再跟我比vodka,其實比vodka她也贏不了我的。我那酒量可是老爸從小拿二鍋頭灌出來的。”
故事講完了,秦嬌面前的瑪格麗特也見了底。孟思誠抬手又叫來一杯。秦嬌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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