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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讓讀者想知道下面會發生什麼事,可以使每場衝突都趣味橫生。這樣,小說趣味就可以或是由危局,或是由聚合造成;當然,最好兩者都有;因為小說趣味來自懸念,它既可以和整個小說人物在聚合中的即時目的後果有關,也可以和整個小說主要情境的後果相聯絡。不過,一般說來,你希望在小說主體部分引起的興趣是持續注意的興趣,或通常所說的“懸念”。
一旦離開小說主體,開始考慮被歸為結尾的部分時,第三型別的趣味就出現了。在小說開端,你透過暗示將有衝突出現來激起讀者的興趣;這種趣味主要是好奇心的趣味。在小說主體部分,你透過使讀者對沖突的最後結局始終心裡沒數,來保持在開端部分引起的好奇心;這種趣味是懸念的趣味。當好奇心得到滿足,懸念結束時,剩下的任務就是使讀者覺得,他讀小說沒有白費時間。你一定要使讀者感到,從最後發生的事情來看,他的好奇心是有道理的,把小說讀完是值得的。你要讓他對故事結局感到滿意,覺得你描述的這種結果,同他想象中應加給人物和背景的衝突的最後結果不謀而合。結尾並非一定要“皆大歡喜”;所需要的只是,它應該是水到渠成的。小說結尾的趣味是滿足的趣味。
在獲得這類趣味時,作家主要使用兩種手法。其中之一,有歐?享利的範例。在給情節以巧妙而突如其來的轉折方面,他身手不凡。事實上,正因為做得太好了,今天人們能記住他竟主要是由於這一點。當然,他的傑出之處卻並不僅在於這一方面。他對現代人中的典型有著了不起的觀察力。而在他沒有描繪他們之前,他們還稱不上是典型。儘管如此,人們如今引他為例證,卻總是因為他精於運用使人出乎意料的手法。讓主角面臨的最初情境發生逆轉,是為使讀者對小說結局感到滿意所經常使用的最受歡迎的手法。
透過使人感到意外,小說結尾獲得了戲劇性。利菲爾丁(一般他被認為是英國小說的創始人之一)曾十分簡潔地解釋了這條關於趣味的規律,原話如下:“……我想,在這不多的限制之內,任何一位作家都可以如其所願寫一些奇妙的東西;不僅如此,只要不超出合理可信的範圍,越能使讀者感到出乎意外,就越能抓住讀者的注意力,越能迷住讀者。”
歐?亨利的小說《警察和讚美詩》就是這種出其不意的情境逆轉的一個範例。那個想使自己被捕的流浪漢,只是在他改變了主意後,才被抓起來;在一般能使人進監獄的原因都沒能奏效以後,他卻因聆聽教堂裡的音樂而橫遭逮捕。
另一種我尚未談及的手法雖然極為有效,卻沒得到適當的運用。你已經見到,沒有內在趣味的事件,透過與其它事件結合,能夠獲得合成的趣味。透過使之富有意義,也可以給事件以合成的趣味。一件本身平淡無奇而毫無意義的事情,可以因其意味深長和富於象徵而變得有意義而引人注目。斯蒂爾在《地獄上凍的時候》這篇小說裡,讓一個女人把自己的手捅進鹼水鍋裡,以此象徵她承認了自己對丈夫的不忠。在《燈光訊號》中,伯克讓小說裡的一個人物扯下了窗簾;這本是一個意義不大的行動,但由於它是向警察報告屋裡藏有逃犯的訊號,就變得事關緊要了。在《星期六晚班郵件》這篇小說開頭,一位姑娘對繼父開玩笑說,她能控制情感的騷動,如果她真的鬧戀愛了,她就一定要給西里爾打個電報了。一般情況下,當一個人對要他喝一杯的邀請回答說“謝謝你,我不喝酒”時,沒什麼更多的含義;可是,如果它是同酗酒行為做鬥爭的成果,那就有意思了。用來獲得趣味的第十種手法,包括要具有象徵性或有意義的行動這兩方面。
你會十分感興趣地發現,由於運用了上述種種手法,小說變得趣味橫生。閱讀別人的小說時,透過確定在哪一點上你因感到乏味而跳過不看,你也可以學到很多東西。通常你會發現,你去讀兩個人物之間衝突的場面,蠻有興味;可是,如果場面結尾處沒有預示情節裡的一個危局,你的興趣就會低落。照這個路子,你將親眼看到,小說場面由於有所意味而變得趣味盎然。經過分析認識到這一點後,你的任務就是創造性地實現它。小說對你來說將不再是唾手可成的了。非同尋常的條件也許存在,但它自己不能構成故事情境。你的任務是選擇或創造有重大意義的主要故事情境。你先要把它具體化為小說人物要去完成的某件事,或是小說人物要去決定的某件事。如果這樣提出的敘述問題本身是平淡無味的,那就設法使許多問題要由它而定,使它對於小說人物來說是重要的;最好使它既重要,又非同尋常,並以此使它富有趣味。一旦抓住這一要點,前進道路就會豁然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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