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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政府嗎?
也是也不是。因為政事堂不是機關部門,只不過是個開會的地方,就像人民大會堂。儘管後來它也被稱為“政府”(意思是政事堂之府),但那是開元十一年為政事堂設立了辦事機構以後的事。唐玄宗以前,沒人整天在那裡辦公。
參加政事堂會議的人數也沒有一定之規,最多的時候十幾個,最少的時候兩三個。最尷尬的是尚書省的副長官左右僕射。他們的官階比中書門下的正職還高(前者從二品,後者正三品,代宗時才升為正二品),但如果不加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頭銜,就沒有資格參加會議,也不是宰相。
相反,官階較低的其他官員,如果加授“同中書門下三品”頭銜,就可以參會,也是宰相。這就跟兩漢不同。兩漢的宰相就是三公。其中除丞相可能兩人,其餘都是一人,不會像唐代這樣一群人當宰相,還人數不定,時多時少。
政事堂這個“中央政府”也沒有總理,會議則只有一個輪值主席,叫“執政事筆”,也叫“執筆”。執筆由參加會議的人輪流擔任,有時十天一輪,有時一天一換。顯然,唐代只有“國務會議”和“國務委員”,沒有“國務總理”,當然也沒有“國務院”或“宰相府”。'10'
三省六部,大不同於三公九卿。
但,兩種制度也有相同之處。
相同在於分割相權,只不過方式不同。兩漢的辦法是三權分列,丞相管行政,太尉管軍事,御史大夫管監察。唐代的辦法,則是相互制衡,中書管出令,門下管複核,尚書管執行。尚書有行政權無決策權;中書有決策權無稽核權;門下雖有稽核權,卻既無行政權,更無決策權。
結果,誰都不能一家獨大。
權力制衡的結果,是尚書省虧損最多。尤其是唐玄宗開元以後,左右僕射不再加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頭銜,從此徹底退出宰相行列。與此同時,政事堂行文則改用中書門下之印,三省體制變成了中書門下體制。
直到這時,政事堂才由國務委員們的會議廳,變成了帝國政務的運作中心,多少有了“國務院”的意思。但,終有唐一代,都沒有兩漢相國或大司馬那樣的職務。權相李林甫和楊國忠的大權獨攬,只是特例,不是制度。
因此,即便政事堂是中央政府,也是有政府無首腦。
這就為後來的政治體制變革留下了伏筆。宋代,三省合為政事堂,與管軍事的樞密院、管財政的三司並列,構成所謂“二府三司”體系。元代,又廢除尚書、門下兩省,讓中書省、樞密院與御史臺成為三大並列機構。最後,中書省也被朱元璋撤消,宰相制度永遠退出了歷史舞臺。
隋唐政改的意義,豈容小覷?
權力的制衡
表面上看,從兩漢到明清,皇權政治與官僚政治一直在相互較量,相權也一直在被限制和削弱,其實並不盡然。真正取消相權是在明清,結果是明專制清獨裁。兩漢和宋元則更多地著眼於分工:漢是行政、軍事和監察,宋是行政、軍事和財政,元又回到行政、軍事和監察。
這種方式,可謂“寓分權於分工”。
特殊的是隋唐。
隋唐更看重的是權力的制衡而非職責的分工,這一點唐太宗說得非常明確。他說,中書省起草的法令,門下省一定要認真稽核,因為沒有誰是絕對正確的。如果顧忌個人恩怨和臉面,做出民怨沸騰的錯誤決策,那就是亡國之政。'11'
無疑,這是清醒的認識。
更難得的,是還有制度的保證。
首先是逐步取消了尚書省的決策權。尚書省資格老,人員多,權力大,又是執行部門。如果參與決策,其實會有相當大的發言權。要知道,就連六部尚書,都與中書門下的長官平級(均為正三品),更不用說尚書令和僕射。他們參加政事堂會議,倘若從自己的部門利益出發,豈不麻煩?
也只有讓他們靠邊站。
這就把立法與執法、決策與行政分離開來。部門利益無法在決策層得到體現,中書門下可以放開手腳。但,沒有執行部門的參與,中書門下的決策會不會脫離實際?起草法令的權力在中書省,誰能保證他們就不犯錯誤呢?
於是,又有了進一步的制度設計。
新制度的高明之處,是為中書和門下兩省各自安排了至關重要的中級官員,即中書舍人和給事中(給讀如幾)。中書舍人隸屬於中書省,定員六人。給事中隸屬於門下省,定員四名。官階都是正五品上,卻秤砣雖小壓千斤。
中書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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