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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
心累……太子長長嘆息,“叫你惦記上,這人可有享不完的福了。”
星河知道他有意說反話,低眉順眼一福:“多謝主子誇獎。”
倒會順杆兒爬!他嗤笑了聲,涼涼把視線調開了。
說實在話,南玉書能保是最好,不能保也由他,畢竟自己不長腦子,怨不得別人。星河不一樣,他特意在她面前提一提簡郡王,是希望她懂事兒,知道好歹,別再一條道兒走到黑,給人當槍使了。
太子有太子的深意,星河自然也有自己的成算。這世上靦臉跟兩位主子的,好比一女二嫁,能有什麼好下場?她誰也不打算投靠,只為自己幹。出人頭地是她造化,要一敗塗地,命該如此,死也認了。
可惜一本正經的勾心鬥角,卻因太子後來的幾句話破功了。他板著臉問星河:“那個樓越亭,那麼巧,在控戎司遇上了?聽說你笑逐顏開,喜不自勝,你們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敢在衙門口打情罵俏?”
作者有話要說: ①發小:指父輩就互相認識,從小一起長大的玩伴。
第14章 狂朋怪侶
關於星河和樓越亭的關係,太子是知道的,正因為知道,前後聯絡起來一想,才越發覺得不對勁。
如果說這世上還有一個人在等她,那這個人一定就是樓越亭。樓家和宿家是世交,往上追溯,應當從他們高祖說起。景泰三年的文武兩榜狀元,後來同朝為官,一文一武贊襄朝政,最親厚的時候連灶臺和廚子都共用,基本屬於“就算你往我飯菜裡下毒,我也絕不恨你”的生死之交。
京官寂寞,仕途上雜事太多,有個貼心的朋友很難得。宿家和樓家的宅子離得有些遠,雖同在西城,但卻隔了好幾條街。後來宿家高祖一拍大腿,把樓家隔壁買下了,重新修繕妝點,還特意留個後門,方便兩家往來。
老宅子一住七十年沒搬動,現在宿家和樓家還挨著。星河六歲前養在南方,六歲後才接回北京。六歲的孩子,正是抓耳撓腮找玩伴的時候。宿家只有兄妹倆,宿星海比星河長了十歲,玩兒不到一處去了。相較星海的大人模樣,還是十二三歲的樓越亭更對她脾胃,於是她見天兒從後門上竄過去,樓越亭雖然也不稀罕和她玩那些幼稚的,例如“螞蟻爬樹”的遊戲,但礙著大人的面子,還是勉強應付她。
童年時光,知道什麼叫應付,什麼又是真喜歡?星河把他當成了至交,一直混到十二歲。那年開春宮裡選秀了,她才依依不捨和樓越亭分開,約好了等她出宮,再上他家喝酒。
結果十年一晃而過,十年間黃毛丫頭長成了大姑娘,少年也長成了一員武將。那樣的大雪天裡,陰森的衙門口乍然重逢,是不是別有一番滋味兒?太子想得牙酸,明白青梅竹馬的情義最難得。就是不知道這麼長時間過去,樓越亭的印象在她腦子裡還剩下多少。以她那種人走就潑茶的脾氣,平時不加維護,恐怕早就淡成一道煙了吧!
哪知她回答得很老實,“我和他擎小一塊兒玩大的,那時候衚衕裡沒有和我一邊兒大的孩子,只有他願意帶著我,他是我發小。”
不過所謂的“笑逐顏開,喜不自勝”有點過頭,打情罵俏更是瞎掰。她掀起眼皮看看太子,他臉上又流露出不屑來,“六年光景就算發小?那十年光景算什麼?”
真要比較,確實是有可氣的地方。那天他紆尊降貴願意和她稱朋友,結果她卻說不,主子奴才算得清清楚楚。難道只有十來歲一起掏螞蟻才算是友誼,之後即便十年天天相見,也算不上是發小?這樣看來,還是自己比較重情義一些。在太子心裡,宿星河是實實在在的夥伴,就算他有時候做臉子甩派頭,對她從來都不算苛刻。
然而星河也有一杆秤,十年的朝夕相對,足能像樓宿兩家高祖一樣成為莫逆之交,但那是在地位相當的情況下。如果身份懸殊,連腳下踩的磚都不一樣,莫說十年,就是二十年、三十年,也沒別的說法,除非天能翻個個兒。
她微微仰起唇,“六年算發小,十年當然算主僕。活著就得有聚有散,天天圈在一塊兒的,除了主子奴才還會是什麼?比方德全,太監們才在宮裡一輩子。等我役滿了,再回過頭來想東宮的歲月,興許您也成我發小了,也不一定。”
她是笑得出來,太子卻覺得這女人薄情寡義得很。非要做朋友,其實也犯不上。他壓著膝慢慢點頭,“好生伺候著吧,要是哪天主子不歡喜了,留你在宮裡當嬤嬤,當到死。”
多大的仇怨至於這樣?星河仰頭掛著笑,“嬤嬤分好幾等呢,主子讓我當哪一等?我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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