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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和殯儀車隨時會來。“嗯,”我說,“沒錯。”
“是……”沉默良久,“是什麼?”
我掏出煙,謝伊或許出於同情,遞了打火機給我。不久,凱文說:“你還好吧?”
我說:“我很好。”
我們三人安靜了很久。凱文抽了我一根菸,群眾緩緩平靜下來,開始分享警察濫用暴力的傳聞,討論戴利先生能不能提告。不少人聚在一起竊竊私語,偶爾瞄我一眼,我發現了就瞪回去,但人數很快多得讓我應接不暇。
“小心,”謝伊抬頭對著陰沉的天空低聲說,“麥奇小子回來了。”
第六章 船票上的約定
法醫庫柏最早到。他是個脾氣暴躁、自比為上帝的傢伙。他將那輛黑色大賓士停在路邊,目光嚴厲掃過眾人頭上,直到居民像海水一樣向兩邊退開,讓他大步向前。他戴上手套走入屋內,靜下來的群眾再度議論紛紛。兩個小夥子晃到他的車旁,但泥漿怪獸不知道朝他們吼了什麼,只見兩入神色不動地默默離開。忠誠之地太擁擠、太專注,鬧哄哄的,彷彿暴動蓄勢待發。
殯葬人員接著抵達,他們走下骯髒的白色廂型車,藍色帆布擔架隨意掛在肩上朝屋裡走去。所有人頓時明白,這可不是電視演的虛假實境秀,而是真有其事,剛才的擔架遲早會抬人出來。他們不再晃動身體,低低的噓聲有如一道微風沿街飄去,慢慢化為寂靜。這時,重案組警探出現了,時間永遠抓得剛剛好。
重案組和臥底組差別不少,處理細節的態度是其中之一。臥底對細節的在乎遠遠超出人們的想象,我們每回想找些樂子,就會去看重案組抵達現場的招搖樣。眼前這兩個傢伙駕著沒有車牌也無需車牌的銀色寶馬甩過街角,緊急剎車,隨便將車一橫,兩人一起甩上車門(他們可能練過),腦袋裡用環場音效大聲放著“檀島警騎”主題曲,大搖大擺走向十六號。
其書一名警探年紀很輕,滿頭金髮,長相酷似白鼬,還在練習走路姿勢,趕上前輩白勺步伐。老的那個和我年齡相仿,一手拎著亮皮公文包前後搖晃,昂首闊步的姿態就像身上的名牌西裝一樣耀眼。騎士大駕光臨,原來是“球王”肯耐迪。
我和球王在警察學校就認識了。受訓期間,他是我最親近的夥伴,但不表示我們彼此喜歡。大部分同學來自我沒聽過也不想知道的地方,最大的心願是未來不用穿威靈頓橡膠靴上班,以及有機會認識不是親戚的女孩們。
我和球王都是都柏林人,根本不想幹制服工作。我們頭一天碰面就盯上對方,之後三年從體能測驗到斯諾克,什麼事都要爭個高下。
球王其實叫米克,綽號是我取的,我認為這樣算便宜他了。米克這傢伙喜歡贏,我也喜歡,但我起碼懂得收斂。他有個差勁的小習慣,每回搞定什麼,就會握拳振臂低吼一聲“得分!”,雖然壓得很低,但不一定沒有聲音。
我忍了幾個星期,終於忍不住了。我對他說,米奇,你把床鋪好,這也算得分嗎?這樣很厲害嗎?真的很爽嗎?你射門破網了嗎?還是延長賽後來居上?
比起他,我和其他鄉下小子處得還不錯,他們很快也開始喊他球王,口氣有時不太和善。他很不高興,但掩飾得很好。我剛才就說了,我可以做得更絕,而他也知道。我本來要叫他米歇爾的。
回到險惡的社會之後,我們沒怎麼保持聯絡,但每回碰頭都會去喝上一杯,看看現在是誰佔上風。他比我早五個月調升警探,但我早他一年半進特勤單位,遙遙領先。他比我早結婚,卻也比我早離異。加加減減,我們算是打成平手。他選金髮小子當跟班,我一點也不意外,大多數重案組警探喜歡找跟自己實力相當的搭檔,他卻專挑小跟班。
球王身高將近一米八,差不多比我高了三公分,卻像小個子一樣抬頭挺胸,拉長脖子,生怕別人把他看矮了。他髮色偏黑,身材細瘦,下顎線條嚴肅,專門吸引那種長大後想要攀龍附風,卻又上不到橄欖球員的女人。
我只憑看也知道,他爸媽只用餐巾,不用餐紙,家裡寧願沒有吃的,也一定要裝蕾絲窗簾。球王說話是雕琢過的中上階層口音,不過穿著西裝的方式還是讓他露了餡。
站在十六號臺階上,他又回頭打量忠誠之地一眼,感受現場的熱度。他看到我,卻像從來沒見過這個人似的,目光沒有半秒停留。幹臥底的樂趣不少,其中之一就是其他同事永遠搞不清你是在幹活,還是(比方說)在和夥伴廝混,因此通常對你不理不睬,以策安全。要是他們搞錯狀況,戳破臥底的身份,到時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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