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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螢幕上,是一件女童的套頭衫,也就是10歲女孩的外套。外套的正面,是一個HelloKitty的圖案,服裝製造商為了突出圖案的光澤度,在圖案的周圍鑲上了一圈塑膠的透明水鑽,這些水鑽很堅硬、突出,直徑大約在兩毫米。乍一看,像是矩陣排列。
“哦。”我若有所悟地點了點頭,摸著下巴上的胡楂兒,陷入了沉思。
第二天一早,按照常規,我們應該向當地辦案單位反饋我們的工作情況。因為前期案件基本已經定性,所以與會同志顯得有些心不在焉。
為了儘快進入主題,吸引大家的注意,我開門見山:“這起案件,並不是我們之前判定的間接故意殺人案,而是一起因強姦引發的命案。”
這一句話的分量夠重,直接讓所有人安靜了下來。
“什麼?有依據嗎?”朱大隊驚訝地說。
我笑了笑,說:“當然有依據。兇手雖然承認了四名孩童的死亡和他有關,但他明顯在避重就輕,迴避了重要的問題。”
“他既然都承認了罪名,為何要隱瞞?”朱大隊接著問。
我說:“一來,意外導致孩童落水,他不過是沒有救助罷了,自己的責任會減輕很多。但是,他若是故意殺人,就難逃殺人償命的結局。二來,強姦罪本來就是一個非常讓人痛恨的罪,更何況是強姦女童,這會讓他顏面盡失。”
朱大隊問:“可是,我們現在掌握的資訊量很小啊,你怎麼就能這樣武斷地判定這是一起強姦引發的殺人案?”
我胸有成竹:“首先,從死亡時間人手。我們判斷了死亡時間是5點鐘左右,而兇手說4點多一點兒就用三輪車載著孩子們向現場方向出發了。即便是一路顛簸,慢慢行駛,二十分鐘也該到了。如果是意外的話,4點半,四個孩子就應該全部落水溺死了,為何會等了半個小時?”
“有道理是有道理,但還是不足以證實劉兆國故意殺人。”主辦偵查員說。
“別急,聽我慢慢道來。”我開啟幻燈片,說,“昨天,我對現場的水塘進行了一個模擬的畫像。這是一個鍋底塘。經過測算,距離岸邊兩米的地方,水深也就八九十厘米。四名死者的身高,最矮的九十厘米,最高的已經一米三幾了。”
“你是說,水深不足以溺斃這樣身高的孩子?”林濤打斷了我的話,“可是,我記得你說過,即便是五十厘米深的水,也可以溺死一個成年人。”
“是啊。”我點點頭,說,“雖說林濤說的這種極端情況偶有發生,但是這畢竟是四個孩子。四個孩子同時溺斃在沒有自己身高深的水中,自然解釋不過去啊。”
“你說的是離岸邊兩米的地方。”朱大隊說,“水塘中心,最深的地方,有一米五六呢!”
“這就是這個問題的關鍵所在。”我說,“如果像劉兆國說的那樣,電動車傾覆導致孩童入水,那麼肯定是落在較淺的水域,即便孩子不能自救,他也完全可以救起孩子們。水深危險的地方,距離岸邊少說有三米遠,那可是電動車傾覆,又不是發射炮彈!怎麼可能把幾個孩子同時拋甩到那麼遠的地方?”
“現在想起來,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我們居然都沒有注意到!”朱大隊恍然大悟,說,“那你的意思,孩子的落水方式是?”
“被兇手拋甩入水。”我斬釘截鐵,“只有較大的初速度,孩子們才會落得那麼遠。”
“可是劉兆國沒有殺人的動機啊。”朱大隊說完又後悔了,“哦,不對,你說了,他是為了強姦。難道,就是因為他離異獨居,所以具備性侵女孩的動機嗎?”
“這個動機我還真沒考慮到。”我自嘲地笑笑,說,“我之所以判斷是強姦殺人,還是依靠著客觀的證據。”
“會陰部無損傷,處女膜完整,陰道口未檢出精斑。”林濤說,“如何存在客觀的證據?”
“並不是說會陰部無損傷,就一定不是強姦案件。”我說,“很多性侵案件,都是沒有實施性行為,或者沒有實施傳統意義上的性行為就終止了。”
“那讓我們來聽聽你的客觀依據。”朱大隊饒有興趣。
我開啟幻燈片,說:“先說輔助依據。大家可以看看,這是女孩衣服的照片。從照片上我們可以看出,女孩子穿著的短褲,是鬆緊邊的。也就是說,除了褲腰帶,褲腿也是鬆緊的,而且鬆緊帶還很緊,都把大腿根勒出了痕跡。那麼,女孩子入水後,水中的泥沙還有可能進入內褲內側嗎?”
大家都在搖頭。
我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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