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3/4 頁)
和我們說說吧。”劉支隊受不了我賣關子,單刀直入地問道。
我哈哈一笑,說:“好,我們就從上面的三個問題開始說起。”
交警部門的同志表情輕鬆了許多,而刑警隊的偵查員們紛紛翻開了筆記本。
我說:“第一,現場情況我就不再複述了。我認為如果是車輛撞擊,而非碾壓,則必須有個拋甩的過程。所以現場的剎車痕跡只是一個巧合罷了。第二,右側顳肌孤立的出血,顯然不可能和其他損傷有關,而是一次獨立的打擊。致傷工具顯然不會是堅硬的鋼鐵,而是表面光滑、柔韌的鈍性物體,我們可以理解為拳頭或者是鞋底。而左側顳部頭皮損傷嚴重,卻沒有累及到內部的腦組織,說明不可能是劇烈摔跌形成的碰撞力,而應該是右側頭部受力後,在地面形成相對的襯墊傷。”
“我贊同。”市局孫法醫給我點了個贊。
我笑了笑,接著說:“第三,死者面部的損傷都位於面部的凹陷部位,而現場地面是平整的水泥地面,不可能存在突起物體正好作用在面部低下部位的情況。所以,死者面部的損傷不是和地面碰撞形成,而是被鈍性物體直接打擊形成。尤其是鼻根部的損傷,和上面說的顳肌出血成傷機制是一樣的,都是柔韌鈍物打擊形成。至於口唇部的損傷,那是因為有牙齒的襯墊,才會出現破損。”
“都很有道理。”劉支隊說,“但是彷彿說服力還不夠。”
“所以我接下來要說死者的其他損傷。”我開啟幻燈片,說,“挺有意思的,死者的每處損傷其實都能說明問題。第四,大家注意看死者的致命傷,是從右側的腋下開始,直至腰部。而死者的肩部和上臂外側也有鈍器性損傷。大寶曾經說過,交通事故就是一瞬間的事情,也就是說,交通事故的撞擊,一般只有一次。那麼,什麼樣的體位才能一次撞擊形成我剛才說的兩種損傷呢?如果死者受傷時是舉起右胳膊的,那麼可以形成腋下的傷,但是不能形成上臂外側的傷。如果死者受傷時上臂是自然下垂的,上臂外側可以有傷,但是腋下就被上臂保護起來不可能受傷了。”
“嗯。”大寶說,“所以你說的這兩處損傷,不可能是一次形成的。”
我點點頭,說:“第五點,也是讓我最終堅定信心的一點,就是死者的致命傷。我們可以看到圖片上的情況,死者的致命傷是在身體右側,從乳頭到肩胛,從腋下到腰部,這麼大面積的皮下、肌肉全是濃厚的出血面。大寶說過,一般人為不能造成這樣嚴重的損傷。其實,這個損傷嚴重嗎?不嚴重!損傷主要是以大面積皮下出血為主,肋骨骨折雖然很嚴重,但是脊柱、肩胛和胸骨都沒有受累。我們知道,肋骨是很脆弱的,如果是大力量反覆擊打,是可以人為造成多根肋骨骨折的。”
“可是這皮下出血面積太大了啊。”劉支隊說。
我接著說:“對。正是因為皮下出血面積遠遠大於肋骨骨折面積,我才認為這些皮下出血不是單純因為肋骨骨折造成的,而是由頻繁、多次的鈍物打擊導致許多出血灶,這些出血灶融合成片,才形成了圖中所示的損傷情況。這麼頻繁、多次的打擊,肯定不會來自交通事故,而是來自人為擊打。這些擊打,有的只導致了皮下出血,有的導致了肌肉出血,有的導致了肋骨骨折。並不是巨大的暴力多次打擊,損傷都逐漸融合了,所以我們才看到了貌似一次巨大暴力形成的損傷。”
“很有道理。”大寶說,“但是你僅僅依據皮下出血面積大於骨折面積,就下這個結論,是不是有些草率了?會不會是因為肋骨骨折後沒有任何救治,而恰恰傷及大血管,血液大量滲出到周圍軟組織,才會形成這樣的情況呢?”
我搖搖頭,說:“這一點也排除了,因為我有一個撒手鐧似的依據。大家看,這是死者的肋骨,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斷端一一分離暴露,以便於觀察。我們知道,人體的肋骨在軀體側面是彎曲的,如果一條彎曲的肋骨被一個平面撞擊,最多可能形成幾條骨折線?”
“一條。”林濤搶答。
“不對。”我說,“是兩條。一個平面撞擊一個彎曲的條形骨,有可能會形成一條骨折線,也有可能會在骨的受力面的兩側各形成一條骨折線。”
“對。”大寶附和。
我說:“但是我們可以看到,死者的肋骨,有一根斷成了四截,也就是說有三條骨折線;還有一根甚至有四條骨折線。這就說明,作用力絕對不可能只有一次,而是多次。第一次作用力導致了肋骨骨折,第二次作用力在肋骨的斷端再折斷一段,第三次又在斷端折斷一段。這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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