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2/4 頁)
好!”
“我明白了。”錢局長說,“歐陽翠屏平時把私房錢藏在這裡。兇犯在實施性侵犯之後,又威逼她給錢。膽小的她就帶凶手來到了樓下的工具間,把私房錢拿出來給了兇手以自保。”
“沒有任何約束和抵抗。”一名偵查員說,“歐陽翠屏這麼乖乖就範,兇手劫了色又劫了財,為何還要殺她?”
“因為是熟人。殺人,是為了滅口。”肖大隊慢慢說道。
我點點頭,說:“案件經過就是這樣,一起熟人劫財劫色殺人的案件。”
“下一步偵查方向就是熟人?”錢局長說,“這也夠我們查的。”
“沒那麼複雜。”我笑著說,“有很多線索供我們參考。”
“哦?”
我點點頭,說:“之前懷疑趙大壯的時候,有一個疑點就是,衛生間那個疑似兇手入口的地方,防盜窗掰開的缺口不大,成年男人難以鑽入。所以,昨天林濤也進行了測量和偵查實驗。”
“偵查實驗表明,身高160厘米、體重90斤以下的瘦弱男子,可以鑽入。”林濤說,“這也是我們排查的依據。”
“至於年齡,我覺得畢竟有性侵事實存在,成年男人和已經性發育的未成年人,都要作為我們的排查目標。”我說,“另外,用大便擦蹭屍體,這個行為我想了很久,我覺得,這個動作毫無意義,唯一可能存在的意義,就是兇手不小心踩到了死者失禁的大便。在殺了人後,不趕緊逃竄,還能從容地把大便擦掉,可能是他不願意丟棄他的鞋子。”
“從足跡上看,鞋底磨損輕微。”林濤說,“兇手穿著一雙新鞋。”
“太可怕了。”陳詩羽低呼道。
“第三,我們說過,是熟人。”我說,“不僅是熟人,而且是居住在周圍的人。因為他要準確掌握趙大壯離開的時間,而且可以預估趙大壯回來的時間。這樣才能肆無忌憚地作案。”
“範圍很小了。”錢局長看著摩拳擦掌的偵查員們說道。
“還能更小。”林濤說,“我昨天仔細看了防盜窗。那上面的螺絲被去掉了兩個,這兩個螺絲都丟棄在窗外。雖然防盜窗上沒有指紋,但是螺絲上的痕跡還是很有價值的。這兩個螺絲不是被常用的扳手去掉的,而是被套筒狀的扳手去掉的。”
“螺絲的幾個邊緣擦蹭痕跡非常均勻。”韓亮搶著說,“說明是六個邊稜同時受到同樣的力量。”
“一般,我們家裡都有扳手,卻不會有套簡狀的扳手。”林濤說,“因為螺絲的大小不一,套簡狀的扳手只能去一種螺絲,而普通人家裡不可能有許多種大小不一的套筒狀扳手,一般都會使用活動扳手。這種套簡狀扳手,在修車鋪裡,最為常見。”
“修車鋪。”我沉吟道,“沒有記錯的話,現場附近就有一排修車鋪。”
“不錯。”錢局長興奮地說道,“我看,你們可以去睡個午覺,再回龍番。如果快的話,你們出發前我給你們看訊問筆錄,如果慢的話,在你們到達龍番的時候,我就可以把訊問筆錄傳給你們。”
我們沒有睡成午覺。
在午餐的時候,我接到了南和省公安廳李磊法醫的電話。
“我不知道你們是怎麼預知案件的。”李磊說,“總之,被你說中了。”
“說中什麼了?”我瞪起了眼睛。
“剛才,我們接報,在和你們森原市交界的我省森茂縣,幼兒園的一個孩童被害了。”
“什麼?具體什麼時間?死因是什麼?有沒有頭緒?”我連珠炮似的問道。
“一言難盡,不然等我去過之後,把現場情況發給你?”
“不用了。”我說,“我現在恰好就在森原辦案,我們下午就趕過去,當面說!”
因為森原市和森茂縣之間不通高速,又是山區。僅僅100公里的路程,我們開了將近三個小時。
在路途中,心情複雜的我接到了錢局長打來的電話。錢局長把訊問的情況很詳細地轉述給了我:
被訊問人:趙啟銀,男,16歲,輟學,森原永康汽車修理廠修理工。
問:我們是森原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這是我們的工作證,這是犯罪嫌疑人權利義務告知書。現在你明確你的權利義務了嗎?
答:明白了。
問:你的簡要情況。
答:我就是本鎮子的人,16歲。初一的時候就輟學了,現在在修理廠打工。
問:你的家庭情況。
答:我小時候父親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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