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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班的交代材料不就足夠了嗎?”
“既然如此那麼請問呼延庭長,我們廠是公安局還是法院的下屬機構?他們透過逼供信搞出來的材料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合法性?如果具有合法性,我們廠是不是不用生產水輪發電機而應該改為共產黨的專政機關?如果不具有合法性,你們又豈能以此作為定案的依據?剛才我看了判決書,我的所謂罪行沒有一條是我在學習班交代的材料,你們又以什麼作為定案的依據呢?我寫的《訄言》只是一個申訴材料,提了十幾個問題請文處長解釋,申訴反倒成了威脅公安機關,難道申訴也是犯罪?哪有隻準你們誣陷不許我辯誣的道理?全世界也只有中國才有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成語,這大概算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傳統特色。我們不過是看了一下《孫子兵法》就成了妄圖進行反革命武裝暴亂,那麼全國有多少人在研究《孫子兵法》,他們不也是準備暴亂嗎?退一萬步講即便我犯了死罪,你們法院最起碼也應該走個提審的過場吧?過去小說戲劇裡還有問成死罪一說,你們如今連問都不問,這個判決合法嗎?”
呼延嵩沒有想到鐵戈會提出這樣的問題,一時語塞。
“還有,判決書認定我一九七四年就參加了反革命陰謀集團的活動,那麼請問究竟具體是七四年幾月幾號?判決書的用語不是講故事而是法律用語,你們法院總不能說我在七四年一月一號至十二月三十一號的任何一天裡參加了這個所謂的反革命集團吧?如果是那樣的話,法院不是在判決而是在講故事,講一個天下人都不相信的故事。另外,判決書上為什麼沒有這個反革命陰謀集團的名稱?是叫中國馬列主義勞動黨?還是叫湖北反共挺進救國軍?這樣的組織我倒是在佈告上看見過。一個人如果沒有名字,公安局怎麼給他上戶口?這個所謂的反革命陰謀集團連名稱都沒有,你們憑什麼定案?中國共產黨是一九二七年七月一日在上海成立的,我們是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成立了這個組織?作為一個黨員你一定記得你是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履行了什麼手續加入共產黨的。請問呼延庭長,我是何年何月、由何人介紹、在什麼地方、履行過何種手續加入這個反革命集團?它的組織形式、綱領、目的、行動計劃、聯絡方法到底是怎樣規定的?我注意到判決書上說我們不是惡毒攻擊就是打著紅旗反紅旗,試問一個以推翻共產黨為目的的反革命集團,還需要打什麼紅旗?這在邏輯上都講不通!呼延庭長怎麼解釋這些問題?”
鐵戈一口氣說了這麼多,一是因為他常年不在紅州,對紅州的事完全不知道內情。另一方面他故意這樣說,也知道呼延嵩不會做任何解釋,只不過是明顯帶有挑釁的意思。下雨天打孩子——閒著也是閒著,打打嘴巴官司,你又其奈我何?
果然,呼延嵩惱羞成怒,拍著桌子大吼道:“鐵戈,反革命就是反革命,問什麼問?你已經到了這種地步,還這樣囂張……”
鐵戈打斷他的話:“哎哎哎,庭長大人請不要偷換概念。我問的是為什麼你們不經提審就強行判決的問題,而不是囂張不囂張的問題。囂張是指態度而言,判決才是實質性的問題。我不過是說出了事情的真相而已,你就指責我囂張。你打死一隻昆蟲,那蟲子還要抽搐幾下,我難道連抽搐的權利都沒有了嗎?當然我並沒有指望你改判,你既不會那樣做也沒有這個權力。既然你們鐵了心要致我們於死地,我根本就不想求你們恩典!判決書上說我們民憤極大是假的,實際上我們是官憤極大,這種官憤比階級仇民族恨不知要大多少倍,這一點你我心裡都清楚得很。你們堵住我們的嘴不許我們講話,挖空心思編造一條條罪狀,你敢拿掉堵住我們嘴巴的毛巾讓我們說出真相嗎?你們枉法裁判,不經審訊即行判決,連最起碼的法律程式都不要,連最後的遮羞布都不要,作為庭長請問貴法院是如何執法的?你們也是一顆紅星頭上戴,革命的紅旗掛兩邊,你們的權力是誰給的?是人民給的,沒有人民你們一錢不值!英國哲學家培根曾經說過:‘犯罪不過是汙染水流,而不公正的判決是汙染水源。’如果連執法者都可以肆意踐踏法律,草菅人命,老百姓怎麼能相信這個國家?怎麼能相信這個社會……”
呼延嵩暴怒地打斷鐵戈的話:“不准你放毒!你這是重新犯罪!”
鐵戈一改激憤的口吻十分平靜的說道:“我原來就沒有犯罪,怎麼叫重新犯罪?要說犯罪應該是你們犯罪!如果你們無端指控某人強姦母狗日死耕牛,是不是也要判刑?我在公判大會上聽到你一連指控我們五個惡毒攻擊,別的暫且都不說,只說說我們攻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和批林批孔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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